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
月入萬四蚊,依然是一隻蟻民
窮,可以是一個好主觀的概念(所以不少億萬富豪依然嫌自己好窮而努力地不擇手段搵錢)。
當然,也可以好客觀。
月入過萬四好重要!
客觀,在於一條(由高層次專業人士所製定的)線,貧窮線。
回到2013年9月30日,政府發表了一篇文章,《制定官方貧窮線的作用和價值》:「作為扶貧委員會(委員會)的主席,我衷心感謝委員在過去十個月努力不懈地工作,使這項重要任務能提早完成。我們會以同樣勤快認真的態度去處理委員會往後的工作……」Oh sorry,以上一段洋溢官腔(所以勁悶)的開場白,大可以skip(補充:文中的「我」,是林鄭)。
不能skip的是以下一段:「以2012年計,單身人士的貧窮線訂於$3,600,二人家庭為$7,700,三人家庭為$11,500……貧窮線將因應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變動,每年作出更新……」這份光明磊落的公布說明了:一個光明磊落的窮人,就是每個月連三千六百蚊都搵唔到的人。
於是,月入過萬的你好雀躍啦,當正自己是有錢人啦,點知特首在接受一個(由外國勢力操控的)外國傳媒訪問中表示,月入不足萬四的人,同.様.是.窮.人。
基於特首在地位和職級都比林鄭高,活在崇尚身份權位的香港的我,自然採用特首一錘定音的窮人線。
香港人從此多了一個貧富分類法:月入過萬四 vs 月入低於萬四。
對於正常的生活觀念,我們自然也要因應這分類法而作出正常的調整。
1.見工填要求待遇時務必填上$14,000,這是你對自己(人格、公民權利)的一個最低要求。
2.千萬不要再以為自己月入過萬好巴閉,這只是你(和你老闆)對你的侮辱,每個月出一次糧,每個月侮辱一次,西合You!月入過萬四先大肆宣揚啦唔該。
3.你個女帶月入不足萬四的男友見你,你大可以咁寸佢:「你連平等選舉權都冇資格擁有就想擁有我個女?嘿。」
4.月入不足萬四的你就算中咗六合彩金多寶,嚴格來說你依然是窮人,因你月入依然不足萬四(你老闆絕不會因你中咗六合彩就對你刮目相看大幅加你人工)。
月入過萬四又如何?
我97年畢業後返第一份工的人工是,$8,000。一年後,薪金調整,完美地加了5%,$8,400……
你可以話我現實(生活在香港現實一點好正常吧)。之所以努力讀書迫自己升上大學,就是為了傳說中那句「月入過萬」。
「月入過萬」,(曾幾何時)恍如一句咒文,施咒效果是在我和同年代同學心裡埋下一句:第時一定要月入過萬。而要月入過萬,必先大學畢業。但原來「大學學位」跟「月入過萬」,並非對等式。
鬼叫我懶型,沒有像同學般去搵教書和政府工,反而毅然投身傳媒行業,在填「要求待遇」一欄時,為表誠意與決心,我填了一個數字:$8,000。結果,咪得償所願囉。
但好灰的我並不灰心,我依然將「月入過萬」set做人生目標。
我努力我奮鬥我死做爛做博取上司好感!可喜可賀終於月入過萬了!我冇辜負我的大學學位!我不是窮人!——但當時的我點會知道,原來在地位高我好多級的特首心底暗角裡,月入過萬的我依然是poor guy,一個連基本公平投票權都冇資格擁有的poor guy。
從數學的觀點看吧。以八千蚊作為起薪點,而咁好彩地每年都榮獲5%薪金調整(同是打工仔的你應該知道,那些唔知乜鬼協會的乜鬼顧問人士往往提議僱主作出低於5%的薪酬調整百分比),那麼,我究竟要用上幾多年,才能脫(特首口中的)貧?
經過精密計算,原來,只要無風無浪等到第十二年,月入就能夠昂然突破萬四蚊。
而幸運地,出來做嘢近廿年的我,月入終於安然超越萬四了,我不再是窮人,但我依然是一個不能享有真普選的人——尤其當我睇完那個由所謂德高望重人士做主持的對話之後。
(原文刊於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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