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

他教曉了我:寧作不通,勿作庸庸。




















過去的我為自己set了不少情感的禁區。但可能老了,睇開了,我開始縱容情感發作,以致情感經常缺堤,像肚痾。

1.最近令我情感爆發到激動如肚痾的一件事,是利志達在法國安古蘭國際漫畫節、明天開波的個人展。

2.不禁遙想起小學五年班的我。我就讀的小學,在牛頭角下邨。那裡有一間名字相當古怪的書報攤,汗牛。每逢放學,我都會(在校方不發現的情況下)走到汗牛,瀏覽漫畫的封面——零用實在有限,在既要食早餐小息又要飲汽水(而仲未計搭車)的情況下,每選購一本漫畫,就好似買入一隻股票,孤注一擲(或者咁,我成世人未買過股票)。

3.偏偏想買想睇的漫畫又實在太太太太太多。五年班前,情況還好,因家長不容許我睇香港漫畫,話打打殺殺,但五年班後,迷上邱福龍而同時踩入青春期的我,開始反叛,唔俾我睇?我偏要睇。但我最鍾意睇的不是打打殺殺那一些,不定期出版的《小強漫畫集》才是最愛。

4.如果你有我咁成熟而又有睇漫畫,應該知道這一本《小強漫畫集》的特色。當中刊登的,都是不同新秀(大部分應該是助理)的短篇作,有些水準已很高,有些則明顯甩甩漏漏,但共同點是:在他們水準不一的作品中,你都可以看到他們對漫畫的熱忱。唔記得邊一期,刊載了一篇作品,風格同其他好唔同。故事名字我忘記了,但依然記得:1.手畫好靚;2.我唔太明個故仔講乜(嗱嗱嗱我當時讀緊小學五年班咋,連青春期係乜都唔多知);3.作者名字是,利志達。

5.差唔多同一時間,我在一本售價六蚊的雜誌《模型王》看到一篇訪問,被訪問的咁啱就是利志達。訪問內容我忘記了,但呢世都記得利志達在訪問中說的兩句話:「寧作不通,勿作庸庸。」——其實我唔明(再次強調,我當時讀緊小學五年班咋)。但唔明之中,又好似明明哋喎——無論點,切.勿.平.庸。

6.插曲:呢句(我唔太明白的)話自此成為我的座右銘,而因為這一句座右銘,我付出過不少沉重代價:例如會考中文科作文,我不甘平庸(而置成績於不顧)地竟然寫咗個短篇小說,結果——唔合格。嘿,唔合格咪唔合格囉,反正我當時的志願是做漫畫家、或畫家,總之都係同畫畫有關啦(萬料不到我的美術科成績是F,而F絕不代表fine)。

7.讓時間flash back返去六年班時。人好奇怪,愈不明白的事,總是愈有吸引力——我正式迷上了利志達。當知道他自資出版了一本名叫《同門少年》的漫畫集時,我專登揀一日唔食早餐小息又唔飲汽水,只為了在放學後可以立即仆去汗牛買《同門少年》。同樣,很多故仔我似懂非懂,但那些畫面和版面設計(是的,即使當時年紀小,已經睇得出當中的內文設計同睇開的香港漫畫好唔同),好正吖——那時已有買鋼筆網紙(一張日本製網紙盛惠三十蚊,黐筋)練習畫漫畫的我,尤其喜愛利志達不用網紙、純用人手打網的方法,一筆,一筆,描畫。

8.有些故仔,我總算睇得明了。記得一個短篇,一個漫畫助理經常去某書店買書,原因是該店有一個靚靚sales姐姐;幾頁之間,沒有旁白,已交代了一個暖暖的愛情小故事;另一個短篇,主角是一名漫畫家,他正在苦思怎樣處置自己作品的一pair男女主角,點知呢pair角色突然跳出稿紙,向創作人爭取自己的命運——我看見一種震撼。然後,由短篇到長篇,《黑俠》、《刺秦》、《天妖記》、《石神》……我統統捧場。最記得有一年書展,我同朋友在某攤位苦等,等待《黑俠》合訂本送來——終於俾我哋等到了,利志達還即席為我嗰本《黑俠》畫了一個黑俠,yeah!

9.時間一直向前走。我已經冇再諗要做甚麼漫畫家了,甚至冇乜睇香港漫畫了,而同時利志達的漫畫作品也少見了。對於香港漫畫的問題和死因,我不打算在這裡討論,但我一直想問的是:Why利志達作品一直以來都只能被認為另類?而另類,在香港是一個標籤,一個彷彿注定永不能被接納的標籤。勿作庸庸,難道在香港就注定冇運行?

10.時間再向前走多啲啲。我真幸運,邀請到利志達為自己第一本小說繪畫封面和插圖(幾十年前去汗牛買《同門少年》的我點會想像到有呢一日?)。在我心中,利志達是個外冷內熱、認真的人。我不知道他日後會否再畫長或短篇漫畫(講堅,比起齋寫字,畫漫畫是一種辛苦十萬倍的創作方式),且讓我用這一篇短文,預祝達哥展覽超順利。繼續畫自己想畫的。
(去唔到法國支持,惟有寫篇文以表敬意)
(原文刊於am730,20160127)

浪漫月巴睇90s(9):愛在深秋,個膊頭。



























一睇條題,係咪立即感到一份性感的詩意?

1.某一夜,我再次亂咁在YouTube搵舊歌聽。天意,竟然讓我唔覺意碌到去一首90年代舊歌,《海潮》。噢,一首好有畫面的舊歌。

2.你我之間任愛意沖淡,卻似今天遺忘浪漫~

3.就是這兩句副歌,令我立即遙想起一個畫面,畫面中一個身世悲苦但性格堅強過大把男人的女子,正在以slow motion的姿態走難(嚴格來說是導演正在用慢鏡來呈現這個走難女子的艱險),而因為是慢鏡,我清楚看到,該名走難中的女子件衫是,跌膊的。

4.這是一個刻在我腦袋多年的震撼畫面。

5.如果你(有幸或不幸地)同我差唔多大,應該睇過《火玫瑰》。說穿了,不外乎又是另一個恩怨情仇的故事,但編劇巧妙在借用了《長腿叔叔》的意念,劇中的長腿叔叔名叫Uncle Rain,由(仲未會因為見到某國國旗而異常激動的)溫兆倫飾演,而孤兒院的苦命女子,是溫碧霞……故事大概係咁啦:(件衫熱愛跌膊的)溫碧霞離開孤兒院後,終於知道當日是邊個害死自己一家,而呢個邊個咁啱就是溫兆倫老竇王偉,中間又再攝入溫兆倫細佬羅嘉良;(件衫熱愛跌膊的)溫碧霞為搜集王偉犯罪證據,假意同羅嘉良結婚,偏偏呢個羅嘉良遺傳了老竇的邪惡DNA,搞到已經好慘但又不失美艷動人(兼件衫熱愛跌膊)的溫碧霞更加慘,慘到流落戰火中的越柬邊境,(件衫)成日都要(跌膊)走難……願傾出心裡愛的溫兆倫遠赴當地營救,咁最後(件衫熱愛跌膊的)溫碧霞究竟報唔報到仇?而溫兆倫同(件衫熱愛跌膊的)溫碧霞又能否修成正果?好緊張呀~

6.Well,故事,問心,並不是甚麼劃時代鉅獻,但因為一班演員,為故事add上大量value,王偉演技是毫無疑問的好,溫兆倫唔做奸仔做癡心男,一樣掂(喬立這角色也成為當年一個經典角色);至於羅嘉良,OK啦——但由始至終最最最最最重要的,是海潮的化身,溫碧霞。(這裡要俾個credit想出「海潮」這名字的編劇,大佬吖點樣先可以諗到這麼一個浪漫的名字?)

7.溫碧霞早在80年代頭出道,在《靚妹仔》做配角,從未受過演技訓練的她已相當自然地演繹了一個反叛少女應有的感覺,簡單來說就是:有實感。但當時大家更留意的是主角林碧琪。然後,溫碧霞繼續拍戲,就是再遇不上叫人難忘的角色(但這同當年香港電影情況有關,從來只會集中塑造男角。女角?靚就得),唯一難忘是關錦鵬《地下情》那個model,在香港盛世下keep住冷眼旁觀的美艷model。

8.直至1992年的《火玫瑰》,不得了。我清楚記得當年這齣劇所掀起的迴響係幾咁大,就好似我班同學,大家明明將要面臨主宰前途生命的中五會考,但我們還是拚命追劇,以方便討論——同女同學主要傾劇情,同男同學主要傾海潮,個膊頭。這絕對是很奇妙的一回事。古今中外美艷動人女星大把,最主流的自然是憑藉天賦美貌,更主流的是憑天賦美貌與身材,只有溫碧霞一人,是.靠.膊.頭(再配合埋那永恆微鬈的亮麗長髮),咁講,並不是話佢不夠靚或甚麼,而是溫碧霞強在能夠另闢蹊徑,達到一個肯定前無古人更加後無來者的「見膊如見人」之境!

9.一切,全靠《火玫瑰》。當時,還是電視強世,一齣成功的劇,足以讓出道超過十年、明sell嫵媚的溫碧霞成功進入尋常百姓家;而90年代初的主流女性形象,絕對是玉女,溫碧霞卻能在玉女淹沒的情況下,找到自己位置,奇妙。90年代的溫碧霞,也拍了(唯一一齣)三級片《驚變》,但嚴格來說,這比較似是一齣展示人性陰暗面的驚情片,一個嫵媚美艷(兼愛露膊的)女子,周旋在一個臭男人世界,唔算好好,叫做OK啦。但無論點,一個女演員能夠演繹一個事隔多年後人哋依然講得出名的角色,是極度難得的——尤其在香港,這個普遍不尊重、重視女演員的地方。

10.你對我說句也許是緣慳?這推測我早已慣~Sorry我又情不自禁忍唔住唱。
(原文刊於am730,20160122)
(註:驚變應該係IIB級,我太鹹,搞錯咗,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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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

勵志!一個長年累月文字處理技術員的技術性分享


























先後收到幾位讀者email。他們都有志於寫作,想我分享一下寫嘢上的心得和秘訣……

哈哈,撞啱我份人夠nice(而且又未諗到題目),一於無私公開吧。但先旨聲明:作為一個「長年累月文字處理技術員」的我,所能無私公開的,也只是一些處理技術,勉強算得上心得,但肯定不是秘訣。知冇?
首先,講明先:任何人都有資格寫嘢。
塵世間總是有些人會話自己冇寫嘢天份,但天份是甚麼?像我,出世時只識飲奶(和嘔奶),也不會知道自己原來竟然擁有食buffet的巨大天份。所以,唔好理天唔天份,你對寫嘢必先有一個欲望(可以極度澎湃也可以OK澎湃),就好似我,一去到各大小自助餐場地,就會立即好想吞噬全世界!(澄清一點:對比寫嘢,我對食buffet的欲望大好好好好好好好多。)
未開波寫嘢,你就要先知道自己究竟有冇欲望去寫嘢。如果有,嘿,你可以繼續睇落去。
OK,有欲望嘞,但怎樣開波?正如溝女,如果沒有「溝」這第一步,一切都是空想,而且注定冇女(俾女溝是萬中無一的事,這裡不討論萬中無一的事)。
當你知道自己有寫嘢的澎湃欲望後,自然要寫(否則這個「知」只會附帶一連串dead air,像特首);但寫甚麼?呢一樣我答唔到你,畢竟不是作文堂交功課,所以你必需要有一個「想寫甚麼」的明確想法,才可以開波。這種出於自由意志下的寫嘢,才是有意義的。不然,只是「被寫嘢」(我們都應該清楚,除咗「被愛」、「被發達」、「被笠高帽」,大部分舉動一加上「被」字,都唔慌好嘢)。
或許霎時間你冇乜頭緒,這是好正常的(正如我每當buffet時,往往不知道第一碟攞乜),唔緊要,作為「長年累月文字處理技術員」的我可以俾少少頭緒你。還記得我人生中首次有寫小說的欲望,是因為中二時睇了幾本衛斯理,覺得正喎,同時(唔知點解地)覺得:其實自己都可以寫番本喎……於是買了一疊400字原稿紙,寫了人生中第一個科幻小說《鑰匙》——但寫唔完,因為有再澎湃的欲望,也不等於就能夠完成(正如我每一次食buffet都不能夠食晒所有好想食的嘢),要完成一個長篇故事,所需技巧實在太多,那麼,惟有先從短篇故事或短文開波。而在過程中,其實是不斷的模仿——睇好多書的人,不一定會寫嘢;但寫嘢的人,通常都會睇書——睇別人點樣寫嘢,當你睇得夠多嘢,自然知道自己鍾意寫乜嘢,以及唔鍾意乜嘢……然後就是不斷地寫寫寫寫寫嘢。完。
What?冇嘞?係,寫嘢就是這麼一回事。毫不浪漫,死寫爛寫,而且極度孤獨——作狀啲講,寫嘢是自己同自己對話,我從未見過有人可以一邊同靚女講嘢一邊寫嘢(人同此心,假如我有機會同Scarlett Johansson講嘢,唔係仲掛住寫嘢吖?)。不過,好nice的我,還是可以講多幾樣注意事項。
1.我不知道Simple是否一定Beautiful(Scarlett其實sim唔simple?我不知道),但簡單,的確有簡單的好。正如豬肉佬,幾咁親切可人!肉類分割技術員?感覺好麻木不仁。
2.正如講嘢是講俾人聽,寫嘢,也是寫俾人睇,希望別人明白,所以要用「人話」,人聽得明的說話。但事實證明,有些望落是人的人,例如「自大膽量展示高級技術員」、「艱辛外遊獨力承擔而不用自己錢技術員」,講的寫的,都唔似人話。
3.你不是哥倫布,不需要鑊鑊都用發現新大陸的心態寫嘢;但一些太過阿媽係女人的事,就可免則免,否則,效用只會像事隔多日後警方才發press release表示「李波現在內地」一樣。
4.不要立亂動用一些連你自己都不明白的四字詞語,例如「一帶一路」——除非你正在寫的是施政報告吧。
最後講多樣秘密。我除咗會考美術攞F,就連中文科作文嗰part都一樣月巴。連我這類不合格的人也可以畫嘢寫嘢,Hey,這不就是一個最真實動人的勵志故事嗎?
(原文刊於am730)

浪漫月巴睇90s(8):你知唔知有間電影公司叫UFO?



























真人真事。90年代某天有人突然問我上述問題。我立即答佢:知~

1.我答了「知~」後,伴隨的可不是一抽省略號或dead air——因為我除咗知有UFO呢間電影公司,仲有睇他們的作品。蘇格拉底教落:唔知,就唔好扮知。知冇?

2.而事實是,在當年如果有捧UFO場,某程度,代表了你對電影是有所追求的。我唔敢講對電影好有追求,但UFO的出現,曾經為我帶來一種與別不同的期望(即使往往變成失望)。

3.事隔多年後,我們總是形容80年代是港產片的一個黃金年代,但所謂黃金年代,撇除當中的確有過不少今時今日睇番都依然覺得經典的好戲,但有更多,是求其塞堆笑料和劇情(再加啲剝削女性情節及畫面)便交差的粗製濫造。

4.還有一個更嚴重問題。因為市場主導,每每一個題材掂咗,便有一大堆跟風作:《英雄本色》收得,全港男演員都要揸槍扮英雄;《殭屍先生》收得,便湧現大量《殭屍乜乜》;到90年代初,《東方不敗》收得,全港男女演員紛紛笠上古裝吊威也飛來飛去……如果電影可以是一個地方生活的展示、一個年代面貌的載體,那麼,在很多港產片裡,我們其實看不見香港。

5.UFO要拍的,是香港——某一個特定層面的香港。有人曾說,UFO拍出了當年香港的中產味,但這是一個籠統、甚或錯誤的形容——所謂中產味,是一種錯覺,一種經由UFO電影中精緻美術設計而產生的錯覺。的而且確,他們在美術設計上(由場景到布置以及服裝和海報等等)的極度專注和用心,讓港產片脫離了80年代那種求其——未看內容先睇門面,已讓你感受到一種精緻的格調,而非俗氣的豪華。問題是,當這種精緻過晒火,便變成了作狀。

6.所以我看UFO電影總是看到一種作狀。這種來自門面的作狀,甚至延伸到故事——冇錯,題材上,UFO總是能夠找到一點與別不同(以顯得他們並不隨波俗流),先聲奪人;但睇完嘞,難免感到只掂到表皮,進入唔到真皮層。那種先聲奪人的與別不同,well,好多時只是作狀。

7.例如《晚九朝五》。One Night Stand是90年代初一種伴隨著蘭桂坊而興起的嶄新行為(即使「搵食」是一種古老行為),《晚九朝五》便食住這種在蘭桂坊興起的嶄新行為,描寫一群不願談愛只想談性的有型男女的快樂與哀愁,但到最後,只是齣有主題兼有包裝過的三級片囉。我記得的,就只有陳豪和張睿玲的那幾場戲,以及《一夕愛》這首幾好聽的歌(但比起N年後的喜愛爛蒲系列,好上N倍)。例如《流氓醫生》,角色設定是一個建制以外的勁揪醫生,身邊圍繞著的配角,各有各的方向與目的,但由頭到尾,我始終鑽進不了這個醫生的心(我尤其難以明白那個由童愛玲飾演、愛睇海明威的妓女角色);又例如《金枝玉葉》,《追》自然經典,那三張海報也經典,但齣戲,講到尾,只是一齣借用當年同性戀 & 性別錯摸電影潮流,而宣稱異性戀才是正道(以讓恐同者睇完倍感安心)的異性戀電影。

8.也有一些主題明明很好、但拍得不夠好的電影。《救世神棍》,描述香港人因迷信而產生的無知;《歡樂時光》,描寫三個好朋友因被誣告強姦,為求甩身而搞到決裂……尤其喜歡《歡樂時光》(即使嗰三個男主角我冇一個鍾意),喜歡編劇陳淑賢用這麼一個切入點去講友情的脆弱。

9.作品有好有唔好,但UFO成立的態度是可貴的。一群電影人獨立起來,自組公司,銳意要拍一些有別於大公司取向、以生活作基調的故事,而內內外外更配上最精緻的配套包裝——尤其poster,我夠膽講,靚過而家嗰啲多多聲。

10.而最重要是他們曾經提供了一點不同——即使,也有一點作狀。
(原文刊於am730,20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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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

令我在同一天咇了兩滴淚的Bowie



























2016年1月12日凌晨收工搭巴士返屋企時,我聽《Starman》聽到咇咗滴淚。

1.《Starman》,David Bowie 1972年專輯《The Rise and Fall of Ziggy Stardust and the Spiders from Mars》裡的一首歌。David Bowie化身外星人Ziggy Stardust的一張概念專輯。日後被公認,因為這專輯,開展了Glam Rock年代。第一次聽,是1999年的事。

2.我不敢稱自己是David Bowie樂迷,但他肯定是我.敬.佩.的.人。

3.其實我是到90年代中開始認真學聽歌後才聽Bowie。當時香港有(唯一)一本音樂課本,《音樂殖民地》,我便透過當中的介紹,真金白銀買碟去試。衷心多謝袁智聰。

4.聽Bowie的歌是90年代的事,知道這個人,卻是晨咁早的事——小學時,已經常聽到「大衛寶兒」這名字,而每當聽到這名字時,又總是連埋「樂壇變色龍」這稱號。變色龍,在今日香港,專指那班兩邊擺的牆頭草,又或立場可以隨時變的政棍,但當用在Bowie身上,是指他風格和形象千變萬化從不定型,而又勁在每種風格形象他都駕馭得來。

5.由1967年迷幻年代推出了第一張專輯(而他玩的不是迷幻),歷經70、80、90年代跨越千禧再到現在這一刻,你從不會覺得Bowie是一個只能食老本的經典(過氣)歌手——他根本不需要動用、或販賣甚麼集體回憶,反而是keep住有新作面世,涉獵不同音樂類型——他與時間一同前行,而不是永恆停留在某一個已逝去的時間點上。

6.我在90年代聽Bowie,其實是一次上溯:先聽他在70年代最華麗妖艷的Glam Rock,然後再聽回他初出道的歌曲——聽的原因是,Kurt Cobain曾在他只此一場的Unplugged中cover了《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嘩我鍾意到不得了,好想聽回原版究竟是怎麼樣……我們都知道Kurt Cobain是玩Grunge的,而David Bowie又強在連Grunge(嚴格來說是偏向Hard Rock)都玩過——由他帶頭的樂隊Tin Machine,即使被認為是他音樂生涯上一段冇乜value的過去,但,超,有乜所謂呢?你玩唔起,佢玩得起(後來Bowie說,Tin Machine對他來說是一個恢復音樂元氣的project)。當然,還有他跟Brian Eno合作的「柏林三部曲」,讓我聽到邁向深邃音樂意境的David Bowie……大佬,當我連做(好)一樣嘢都感到相當艱難時,Bowie卻做了好多,好多都是勁嘢。

7.塵世中有三種勁人。A:跟你同時代的,成世人只能創造一樣勁嘢,而這樣勁嘢注定會被後來的勁嘢掩蓋,注定被時間遺忘,但至少,他真的創造了一樣勁嘢。B:比你早出世的,在過去創造了一樣勁嘢,而你在日後才發現,方知道原來有人曾經創造了一樣事隔多年後依然好勁的勁嘢,timeless。C:最後一種,在以前已經晨早創造了好多勁嘢,你後來遇上他,並發現他的勁竟然不止於past tense,還跟你在同一條時間bar上一齊以現在進行式存在,繼續創造,繼續創造勁嘢。這一種人,從不讓自己的創造力枯竭,因為他從不會自滿於過去所創造的。

8.David Bowie是第三種。這是我敬佩他的真正及唯一原因。不像某些人,所謂現在(甚或未來),就只得過去,終於變成了自恃食salt多過你食rice的old seafood。所以當我知道他病逝時我極度憤怒——Why咁多隨時乜都冇做過兼且已經同時代嚴重脫節的old seafood,可以繼續阻住地球轉賴死唔走?甚至冇病冇痛延年益壽咁款?反而要這麼一個從來沒有離開過時代的勁人因癌而離去?有冇搞錯?

9.2016年1月12日下午搭巴士返工時我聽《"Heroes"》,1977年的歌。歌詞說的,是Bowie目睹的一個真實故事:一對愛侶為了自由而不惜一切逃亡。1987年Bowie在西柏林演唱這歌,這次演出,被公認為促使了日後柏林圍牆的倒下。「I, I will be king / And you, you will be queen / Though nothing will drive them away / We can beat them, just for one day / We can be Heroes, just for one day」

10.我再一次聽到咇咗滴淚。
(原文刊於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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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7日星期四

難得Sem Break,說說我讀番書所學到的。



























由1月1日至3日,當大部分人都去咗玩,或用自己(自願的)方式度過呢三日假,我就全程匿在家,對住notebook開心打paper。

我唔太識我的意識
錯,一點都不開心。不開心在自己冇得玩,不開心在冇得玩之餘仲要做,不開心在做的同時唔明自己做緊乜——因為太深。
這份paper,有關Philosophy of Mind。Mind已經難明白了(你夠膽講你100%明白你女友或你老闆的mind嗎?),還要講mind的philosophy,簡直難明到crazy。
但更crazy在,撇除份功課好難做(每寫一段前都要揭書,而且唔肯定自己寫的啱定錯),又真係學到嘢喎。
很理所當然地,我們總覺得人就是分「心」和「身」兩大part(難怪有不少電影電視劇都會出現以下歹毒對白:「我就算得唔到你個心都要得到你個身,吼!」),沒有「心」,我們不過是隻徒具軀殼的喪屍,但問題是,「Body」你睇得見摸得到,個「心」呢,點睇?點摸?就算挖你個心出來用顯微鏡望幾粒鐘,我都望唔穿你心裡諗緊乜。
後來,科學讓我們知道:所謂心理狀態,不過是腦袋狀態的呈現——原來是大腦裡嗰啲神經元,唔知點解地用自己方式而影響了你,才令你產生各種神奇奧妙的心理。所以,第日當女友話你不再愛佢,你不妨咁答:哎呀!其實只是我的神經元不再愛你,嚴格來說我的神經元不代表我的心場……
偏偏有樣嘢依然是科學解決唔到理解唔到:意識。例如,我「食親buffet就興奮到停唔到口」這一種感受的意識經驗,是你同佢及其他buffet客人都不能明白的,就算睇住我係咁攞係咁食,對於我的感受,你同佢及其他buffet客人都不能如我般清楚——其實連作為當事人的我,都唔知呢嚿「食親buffet就興奮到停唔到口」的意識感受究竟存在喺邊忽,偏偏每逢見到一列長長buffet枱,呢嚿意識又會用自己方式纏住我,令我不得不係咁攞係咁食。
咁奧妙嘅嘢,講已經難講,更何況要寫?難怪我篇paper寫到成pat恍如意識流的liquid屎。

我的自由唔太自由
另一篇paper,晨早交咗(因為deadline比較早)。這一科,哲學與文化批判,相對來講實在啲,但實在啲,不代表淺啲。
因為這一科,讓我認認真真地睇了一次傅柯那本《規訓與懲罰》——的大半本。這本書,廿年前,睇過一次,但當時只當課外書,遇上唔明的地方,咪由得佢唔明囉……當年睇,是因為傅柯在一開波,就寫了一場在歷史中有發生過的超bloody酷刑(有條友想行刺路易十五,事敗,被判四horses分屍……偏偏那四隻horses好似未食飯,扯唔開條友,以致酷刑進行得充滿拔甩的同時亦相當甩轆)。當時還年少,只以為傅柯咁寫是想提高本書的娛樂性,但原來他是借這個bloody開場,來凸顯現代司法和懲罰方法那種(懶係)人道(下的陰濕)。
時代不同了人類文明了,張揚的酷刑(表面上)已不復存在了。在現代司法制度下,針對的是人的行為,而不是個人,懲罰,不再是給予body痛楚,而是要糾正行為,讓被判犯事的人重回正常軌道——困住佢,是因為佢行為未經糾正,對正常社會是一個潛在危險。至於冇犯事的人,為了令他們繼續守規矩做個(符合)正常(行為定義的)人,就需要動用繁複的紀律和嚴密的監視,務求人人都規行矩步,並將「規行矩步」四集字刻喺個腦度,變成思想的一個重要部分。於是人人(表面)都好乖,因為人人(心裡)都淆底。人人都活在一個恍如監獄的自由社會,自由只體現在我想打邊邊時可以揀大X樂定大X活,而你也可以當眾揀游先生定劉公子,so free!

各有各的方向與被迫
即係咁,基於任何人的意識感受永遠不能被外人理解,當一個人說自己出於自願,不排除佢正在把被迫屈喺個心度。
而一個荒謬社會之極致,就是要令你用自己方式,把被迫說成自願。
我好慶幸自己讀番書,yeah。
(原文刊於am730,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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