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

他發覺這地球原來很大,但靈魂已經敗壞



















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對我這個最尋常的常人來說,似乎一切如常。
常人如我,如常地食早餐,開工,食晏,再開工(偶爾去廁所),食晚飯,又再開工……然後搭N巴——當然,搭N巴前需要等N巴,而且如常地要等好長時間。
就像每一個尋常的Blue Monday,我沒有太多表情,但又交出了適量表情——在這個尋常社會生存總需要一點表情,證明自己一切如常。即使無力感早已充斥全身。
我42歲。在過去四十二年,我通常只會感到乏力。乏力,不等同無力。
如果以六年作為單位計算,四十二年,剛好可以分成七等份。
1.由自出娘胎到返幼稚園,只餘下很稀薄的記憶,只記得沒有甚麼責任要負。
2.小學階段。上堂做功課溫書測驗大考小考。最記得有一堂班主任跟我們說:如果你們將來大學畢業,正好是1997。嘩,咁長遠嘅事,邊得閒理。
3.中學階段。我變得懶散,放學後不是打波,就是去同學屋企打機,又或去好運中心躝街;鍾意睇公仔書和衛斯理,心想第日不是做著名漫畫家就肯定是人氣作家。
4.升上大學,入讀自己(以為)鍾意的歷史系。因溝不到女,三年間Keep住匿在Lib睇小說和哲學書,苦悶地寫了成世人第一篇過二萬字的小說參加青年文學獎,然後順利畢業,寄了五封求職信,順利搵了一份工,一份副刊記者的工。
5.繼續返工。被升過,被遣散過,加過人工又減過人工;還有寫小說,但冇一篇寫得完;在不知甚麼原因驅使下,去了人生中第一次遊行和集會,只記得身水身汗。
6.繼續返工。最月巴時刻;捱過33歲這個所謂男人關口。其他的,不想再記。
7.依然繼續返工。出了第一本書,然後該出版社執笠,版稅都追唔番;再讀書,經歷超痛苦又極快樂的兩年;被一個自己以為是朋友的人深深出賣,而家仲日日篤眼篤鼻;因為中學同學的一句留言,離開了一個WhatsApp Group,那年是2014年(那年我首次嘗到催淚彈的氣味)——還有參與遊行集會的我,2014後,冇嘞。
經過這七個六年,我與我分開已很遠,我變成一個懂得交出適量表情但無力感充斥全身的中坑。我應該慶幸,在上述七個六年裡我都是自由的——OK,當然有不自由的時刻(例如返學返工時),但我的所謂不自由,絕不等同於坐監那一種不自由。
《地厚天高》讓我知道,梁天琦是在2014年後開始明白,香港過去一直奉行的那種遊行集會式抗爭已經不足夠,於是才有了日後的一切:加入本土民主前線,參加新東補選,變成人人口中的英雄(甚至被塑造成好有理念和熱情的聖人),但為了選舉,簽「衰仔紙」,被人由高地拉下來,由搞社會變成搞政治,變成政棍(他在訪問片段說:「冇計,冇辦法。」無力感湧現),然後,甚至被標籤為「鬼」。最後,因為2016年2月8日那一個晚上,變成階下囚,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一切變化,才不過三年多的事。而在一切事情發生前,據他自述,他只是個廢青。
成長究竟是個怎麼樣的過程?是一次由不知地厚天高、逐漸變得微小到最後只能餘下無力感的萎縮過程?抑或是由無任何責任跟身到一夜之間明白自己使命、卻又不斷受強大外力宰制、摑到口腫面腫的無力感學習歷程?
他說,他想改變社會,想對後代有個影響,日後的人會記得他作過一些改變。他也說,夢想在實現之前,好似癡人說夢話。
(原文刊於am730
#月巴事
#地厚天高

2017年1月27日星期五

急景殘年聽達明一代


























急景殘年。有人趕住買廁紙,我趕住去買碟。

買碟,一個OK古老的形容。
Yes,在我的青春年代(大概發生在廿幾年前),無論去買cassette、買黑膠抑或買CD,都會統一地稱為:「買碟」。事實是,每當歌手或樂隊有新專輯面世,那時候的人都會說:「XX出咗新碟啊!」(而不會說「XX出咗新帶啊!」或「XX出咗新黑膠啊!」)
挨年近晚,我趕住去買的那隻碟,是《達明一代》。由一群新舊歌手及樂隊組合,重新演繹達明的歌。
對於Cover歌,我一直敬而遠之:
1.原版已經太好,改編純屬多此一舉(改得太少,不如聽Original;改得太勁,又失卻原版味道);
2.任何一首好歌都必定承載著歌曲所屬的時代意義(咁當然,渣的歌也是),所以聽一首過去的好歌(或渣歌),是真的會聽到一個逝去時代——歌,能夠以一種內在時間的方式,把你的意識和記憶,帶回過去某段時間;
3.於是,若要改編一首舊歌,最好能夠賦予一層新的(時代)意義,而這正是改編一首舊歌的充分理由。
咁,喚起集體回憶又是不是一個改編舊歌的必然理由?你可以說是,只是我實在怕了這理由——嚴格來說,我是怕了「集體回憶」四隻字。我承認,很多過去事物都構成了我們的集體回憶,但這麼一種回憶,也成為了不少人大條道理地掠水的唯一理據;而最大鑊是,Why咁多人咁輕易就被集體回憶所觸動、脅持?原因可能是:在對未來已經難再有確定期盼下,唯獨回憶,才是絕對不會被改動(在這裡要加個註腳,並非所有「過去」都不能被改動,例如歷史以及對歷史的詮釋態度,就經常被人別有用心地動手腳)。
《達明一代》不是一次集體回憶召集。當然,當中所有被改編的都是舊歌——都是出現在某一個舊年代、針對某一個舊年代而寫的歌,但大部分有份參與的歌手或樂隊,真的在保留自己風格的同時,對這批舊歌作出恰當的重新詮釋,而當中又離奇地以一些比較新的歌手或樂隊詮釋得較好——離奇位在於:達明寫 / 唱這批歌時,他 / 她們都應該好細個,細個到根本未曾(或沒有足夠年齡)感受,感受這批歌出現時的力量,以及所描述和針對的香港,而有理由相信,他 / 她們都是在長大到一定年歲才找回來聽——不只是當做一種(別人的)集體回憶來聽,反而是在字裡行間,離奇地,找到一種對新時代依然有效的回應。不知是幸或不幸。
當8、90年代情歌所描寫的愛情觀已經不復存在,達明在幾十年前所唱的,卻大部分Keep住存在(甚至加劇、惡化)。以前天不容問,現在依然(卻有一個人宣稱自己正在行使上帝旨意,但同時唔識用Octopus,和買廁紙)。
聽《達明一代》,是一種複雜體驗:歌曲指涉的已成過去,在新詮釋下,卻不止於聆聽集體回憶,反而是一種現在進行式。不知是幸或不幸。
「達明一代」中的「一代」,其實包含了好多代人;是他也是你和我,一同處身香港,一同面對香港。
(原文刊於am730)

浪漫月巴睇90s(58):感謝上官小強

























是《小強漫畫集》帶我進入港漫世界。

1.這個港漫世界,跟一般(從來唔睇甚或蔑視漫畫的)人所認知的,好唔同。

2.一般(從來唔睇甚或蔑視漫畫的)人所認知的港漫世界就是:打打殺殺。咁又難怪,因為長時間在書報攤所能買到的主流港漫,就是打打打打打打打打打打打打和殺——不同漫畫的不同角色在不同Universe,同樣需要終日面對不同戰役,打得贏自然好,唔夠打?就要練功。好彩(定唔好彩?),有大把強勁武功等住佢哋去練,練完,又再打……他們的命運,恍如希臘神話的薛西弗斯,分別是薛西弗斯永恆在推一塊永遠會碌番落嚟的石頭,港漫的主角們就Keep住打一班永世都出唔完的高手(但我承認,當日睇住王小虎用「霹靂狂龍」踢爆火雲邪神時我超級興奮)。

3.《小強漫畫集》給我看到的,完全不同。基本上冇乜涉及打鬥的漫畫,有的,是題材、畫風、表達、技巧上完全不劃一的短篇作。這些短篇作,絕大部分均由一群當年的漫畫界新人(有一些甚至是助理)負責。

4.Yes,《小強漫畫集》就是一本沒有固定題材、專俾機會新人發表作品的漫畫結集。這本結集的出版時間是——唔知,因為是不定期刊。

5.所以每當行經書報攤瞥見出版了最新一期《小強漫畫集》,就會不禁Yeah出來;假如咁啱撞正是由邱福龍精心繪製的封面,更是Yeah上加Yeah——全靠《小強漫畫集》,才讓我知道香港原來有一位彩稿極度強勁的人物,兼且最叻畫機械人幪面超人異形怪獸等等一般香港漫畫家唔會畫的題材事物。我永世難忘那一個S.F.3.D.機械人的封面。

6.邱福龍以外,《小強漫畫集》還先後讓我認識了:利志達、甘小文、羅永康、祖兒、狄克、大粒墨等等。他們的作品讓我知道,原來在那個招式不同但本質相同的打打殺殺表象下,有一班欠缺知名度的香港漫畫家,努力用不同方式去畫不同故事,而因為上官小強,他們得到了難能可貴的發表機會。只要你(曾經或依然)有創作,自然明白創作人最需要的,就是發表機會。

7.因為《小強漫畫集》,我開始睇埋《壽星仔》。問心,我不認為故事超級好笑,而只會說,《壽星仔》透過對其他漫畫和電影的二次創作,唔覺意令我認識了更多漫畫和電影(例如望月三起也《七金剛》);書內極度貼地的對白,教識了我一些廣東字的寫法和應用(另一本教我廣東字的課外書是《加菲貓》中文版)。而成本書我最鍾意睇的是:A.上官小強專欄。字裡行間我感受到小強份人應該好Nice,而且極度喜愛英美音樂,兼夾留意流行事物;B.讀者投稿。分兩種,一頁完漫畫 & 半版篇幅的專欄,當年的我自問冇能力畫一頁有故事性的漫畫,於是決定專攻半版專欄,記憶中仲苦心孤詣地畫咗隻(甩漏的)異形皇后,結果——冇刊登,失望自然有,但反而激發我努力練畫的決心。

8.上官小強在80年代末自組公司,《小強漫畫集》繼續出版,只是名字變成《小強畫集》,而我依然期期捧場。90年代初,是香港漫畫(最後)的高潮——沒有了統一局面,各公司先後推出了足以代表港漫最輝煌時期的代表作(但同樣離不開打打和殺殺),而上官小強,繼續畫他的壽星仔、小強和彭蛇,繼續提供機會,讓擁有創作熱情的新人發表跟主流迥異的漫畫。

9.直至他退隱,與太太留守在信和「壽星專門店」。外面的港漫世界經歷風風雨雨,由掛愛情賣色情到人人爭住濫出兵器到江湖書日日出版到市場逐步萎縮到今時今日——係點?大家有眼睇。

10.上官小強離開了,我是真的有種傷感。傷感是因為,在那個漫畫界光芒耀眼到好多人盲目的時候,上官小強為很多有志於漫畫的新人提供了機會,而他這樣做,並不因為要做甚麼漫畫大亨,或甚麼漫畫之神,而只因為他是一個好Nice的人。
(原文刊於am730)

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

威猛的George.纖細的Michael























2016最後一篇,我本以為可以寫啲開心嘢——成個2016,實在太多不開心。

1.當我得悉George Michael的死訊,我以為我會哭,但是我沒有。
2.不哭,不代表我不傷心。傷心,不因為我是George Michael的超級fans,而是感到伴隨、屬於自己成長年代的人,又消失了一個。
3.曾幾何時,最大的娛樂是睇電視,因為免費(畢竟電視唔係我買,電費唔使我交)。在那個曾幾何時的MV爆發年代,兩間電視台都會特登製作一些專播外國流行曲的節目,很多我到今時今日依然在聽的英文歌,都是多得這些節目才睇 / 聽到。其中幾個名字,堪稱代表了那個(萬事萬物望落都好似順眼啲的)年代。
4.例如Madonna(她是第一個讓我感受、意識、知道「性」的人物);例如Air Supply(即使我聽唔明唱乜但至少聽到那持續不斷被唱出喊出的「Love」);例如Prince,紫色的Rain究竟是一場怎麼樣的Rain?當然還有Wham!——但我太細,唔知個「Wham」字點讀(仲有嗰個「!」又使唔使一併讀埋呢?),好彩,有人專誠為他們起了一個好威猛的中文名——威猛樂隊。
5.這就是「威猛」的真義?「威猛」原來是要著衫但又專登唔扣晒啲鈕以便開少少胸?
6.扣幾多粒鈕開幾多%胸都不是最重要,更重要是威猛樂隊有幾首歌真的好聽到黐線(當年我未識Crazy這形容詞):好聽到想立即起身蹦蹦跳的《Wake Me Up Before You Go-Go》、傷心得嚟又好Warm的《Last Christmas》、傷心到盡處的《Careless Whispers》……但老實,當年的我只是小學生,根本不可能記到和明白這些歌名(歌名都是後來翻查才知道的),而只是記得那優美旋律和歌手那把獨一無二的靚聲,入晒腦。只要一響起,我就立即進入專心聽歌Mode——一定要專心,因為當時只得幾蚊雞零用(包埋搭車返學放學),實在冇錢買Cassette,於是每一次電視台肯播,都是難能可貴,都要好好珍惜。
7.對於威猛樂隊,過去的我只認識George Michael,因為George & Michael都是日常會接觸到的英文名,Andrew Ridgeley?Well,對一個小學生來說,太深了。
8.後來,Wham!解散,George Michael單拖發展(Andrew Ridgeley也有單拖發展,只是冇乜發展),我有(唔食Lunch儲錢)買他的碟,問心,並非成隻碟由頭到尾都啱我聽,但有幾首歌,成為我餘生Keep住翻聽的永恆樂曲。
9.《Faith》:每次聽,我個腦都不禁諗起少少鹹嘢——波蘭斯基1992年電影《偷月迷情》其中一場Sex Scene,便用了《Faith》作配樂,天衣無縫,正到噴水。《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這原本是Elton John 1974年作品,George Michael超鍾意,鍾意到先後兩次翻唱,尤其1991年版,更唱出了一種原版沒有的力量。《Jesus to a Child》:1996年的歌。這時候的George Michael,已不再是80年代那個(著衫唔扣鈕以便開胸的)Sex Symbol形象,希望低調(但事與願違),而這首長6分51秒的歌,則是他高調而含蓄地獻給早逝同性伴侶Anselmo Feleppa的歌。是的,比起他的歌,世人對他的性取向一直都更感興趣。
10.有關George Michael的音樂有幾勁、對樂壇有乜影響(以及他的各種傳聞),不贅了。知道他死訊的那一天,我不斷翻聽《Jesus to a Child》,我聽到一個我曾經以為好威猛的人,他的聲音原來是何其纖細脆弱。終於忍唔住,咇咗一滴淚。
(原文刊於am730)

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

浪漫月巴睇90s(48):有得揀,你都唔係你人生的老闆。




















Choose Trump. Choose Hillary. Choose a president——Sorry,呢啲唔輪到你去Choose。

1.當我們唔知點解地被掟落呢個塵世,就面對一個情況:有啲嘢死都冇得揀 / 有啲嘢死都要你揀。

2.死都冇得揀的包括:你父母、你的國籍、你家族是顯赫定貧窮還是普普通通——以上,先驗地決定了你的身份。你的身份主宰了你很多,但又(似乎)主宰唔晒。

3.死都要你揀的就大把:生活,工作,事業,家庭,電視機,洗衣機,車,CD,電動開罐器,健康,低膽固醇,牙醫保險,定息貸款,屋,朋友,衫,行李箱,各種布料的西裝……以上,是《Trainspotting》一開波就由男主角Mark所提及到的。

4.選擇,令我們(誤)以為擁有了自由,而快樂地投入地去揀;但Mark不同,這個(天生便注定是蘇格蘭人的)青年,面對大量選項,索性統統唔選,又或懶得去選。

5.「I chose not to choose life. I chose something else. And the reasons? There are no reasons. Who needs reasons when you've got heroin?」——我選擇不去選擇人生。我選其他。原因?冇原因。有了海洛因還需要甚麼原因?Mark如是說。1996年,當坐在戲院、將面對畢業後揀乜工(嚴格來說是揀寄求職信去邊度等人哋揀)的我,看著電影那超級精彩的開場,我茫然,茫然在讀咗咁多年書,竟然從來冇一本教課書、冇一個搣時或阿Sir,能夠如此準確指出真正關乎我整個人生的事。

6.當然我不是說海洛英及各類軟性毒品才是人生必需品——真正重要是,原來我絕對有權唔去揀,乜都唔揀。當然,我冇咁做,1997年5月交埋最後一份Paper,我就快手寄出五封應徵信,等人哋揀我去In……但很多同學比我更快手,早在一年前已經摸熟就業市場,選定未來事業方向,然後寄信,In定先。

7.1996年香港,還沒有「廢青」這稱呼,但我心知肚明如果畢業後不立即搵到一份穩定工作,就同廢人無異。回看《Trainspotting》裡的Mark,何只廢,仲吸埋毒,毒品令佢誤以為全蘇格蘭最污糟廁所內屎塔的屎水,是一個寧靜澄藍的海洋,可以暢游其中。他多次試圖戒毒,但戒極戒唔到,他總能想出一個完美原因說服自己食番;直至有一天,把毒針打進血管後,昏迷,入廠(這時候配樂竟然是Lou Reed的《Perfect Day》);出院後,對他不離不棄的老竇老母決定鎖佢喺房,用最原始方法令佢遠離毒品——他成功搣甩毒癮。然後,健康的Mark恍如新造的人,到了光鮮整潔的倫敦做地產經紀,過著世人眼中健康進取的資本主義式生活,直至佢班豬朋狗友搵佢參與一宗賺硬的毒品買賣……

8.二十年前,是甚麼原因驅使我睇《Trainspotting》?是被雜誌介紹吸引:A.Danny Boyle拍攝技巧極度有型;B.片中穿插大量英國經典搖滾金曲(當時正值我學聽歌):C.男主角Ewan McGregor型到痺(還有我自行發現的D.——首次拍戲的Kelly Macdonald靚到爆)。只是點估都估唔到,齣戲給我的竟是如此深邃的人生反思。

9.二十年後,我看到朋友Share的《Trainspotting 2》Trailer,看見那個在二十年前給我演繹了一次生命選擇的Mark,以及佢班別來無恙的豬朋狗友,還有步入中年依然美艷動人的Kelly Macdonald……我感動到想即刻喊出嚟,同時諗緊好唔好撳個Share掣——最後,冇。我專登揀唔撳,在愈來愈多嘢唔到我揀的景況下,我要確保自己還擁有這麼一個微小而卑微的選擇(前設當然是:我選擇了成為Facebook用戶)。

10.有得揀嗎?有,大前提是在一生不可自決下,選擇做一個努力返工以便買樓結婚得閒去旅行散心的人——買邊度娶(或嫁)邊個以及去邊度旅行?全部由你話事。
(原文刊於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