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熟我的都知道,我是絕對不會生兒育女和組織甚麼家庭的。
但我依然好鍾意同/被小朋友玩。

我(怎能夠)永遠都鍾意一件身外物?

 那一天,我同友人的4歲半大囡囡去冒險天地冒險,然後再去玩具反斗城反斗。
最後,我讓她揀一樣玩具當做禮物,揀咗陣,她揀了一具「儀器」。稱之為「儀器」,是因為我真的不知道那一舊嘢是甚麼——經她解釋,原來是某動畫女主角用來變身成唔知乜乜仙子的法寶。至於那齣動畫叫乜?Sorry,我想記都記唔到。
友人說,囡囡是那齣動畫的忠心粉絲,但不排除好快又會變心——囡囡聽見大人咁話佢,即刻擘大喉嚨:「我永遠 都會鍾意佢!」
這句承諾,我肯定自己講過。
還是細路時,跪求屋企人買百獸王超合金,「我永遠都會鍾意佢!」
然後,跪求買六神合體超合金,「我永遠都會鍾意佢!」
又然後,跪求買紅白機,「我永遠都會鍾意佢!」
再然後,又有很多個然後,很多句「我永遠都會鍾意佢!」。事實是,當我呢世睇怕都仲未完,那些曾經被聲稱「永遠鍾意」的百獸王六神合體紅白機云云,都被消失了。
小時候自然不會理解「我永遠都鍾意」這句話的矛盾——作為一個生死有限期的存在個體,怎樣能夠永遠地去鍾意一樣身外物?即使成年以後,每當溝女溝到關鍵時,還是會把這一句神聖的「我永遠都會鍾意你!」搬出來。
(最賤是,那一個個聽過我這句神聖承諾而依然拒絕我的女生,回想番,原來我都唔係咁鍾意佢哋 ……好彩當日溝唔到啫。嘻。)

守護小時候所信守的
《Ted》絕對不是甚麼驚世偉大鉅獻,去到尾段那場製造懸念的綁架戲,甚至有點搵嚟搞。
但我依然睇到有點眼濕濕。
電影透現了一點:在你牛高馬大知道世途險惡後,如何繼續守護童年時所信守的、好prue好true的價值。
當主角得悉在80年代飾演過《飛俠歌頓》的男演員Sam J. Jones,如實地出現在熊仔Ted屋企時,他寧可不理會女友的警告和責難,也要離開由女友上司所搞的、充斥住成年式虛偽的派對,飛身去一睹對方神采——飛俠歌頓/Sam J. Jones是他和Ted小時候共同尊敬的英雄(很記得Ted還講了以下一句對白:是飛俠歌頓教懂我正邪之分!),也是他和Ted曾經信守的價值象徵,即使事隔廿幾年,對他們來說,這個虛構英雄依然有著真實感。
當我和你還是細路,有理由相信,都應該崇拜過一些(由大人)虛構的英雄,也相信過由那英雄所呈現的價值。只是當我們做了大人,變得所謂成熟了,那些價值,不是被收埋,就是被忘記。偏偏對於這種心的變異,我們通常都可以搬出大條道理解釋。
所以,我尊敬那群嘗試守護糖果店的天小圍小學生。他們未必明白甚麼資本主義、甚麼發展才是硬道理的所謂世間法則,而只是認為:點解大人們係都要搶走他們所喜歡的東西?
於是,很純粹地,他們集合起來,對抗(大人)。
當連小朋友都感到他們生活的地方有問 題時,這個地方,就真的好有問題。

中坑們,奪回被Taken的尊嚴!


















世界上有兩類電影——(凡事都死要追求)合理的和(從不理會甚麼是)不合理的。
《救參96小時》(Taken)擺明屬於後者。
如果從合理的角度看,Liam Neeson唔好話夠要救女,直情自身難保啦(所以在合理的範圍內,當他知道囡囡慘被跨國賣淫集團taken,他能夠做的就是擔心和報警)。
但正因為不合理,才好睇!也令拍攝當年就快六十大壽的Liam Neeson失驚無神成為動作英雄!
世間事就是這麼不合理。


欣賞,是因為幾位中坑的抬舉

當《Taken》還未被安排在戲院上映時,我已經看了影碟。
在旺角地下商場德發(說它地下是因為商場真的建在地庫,而不是專賣甚麼神秘地下貨品)的某間影碟舖,突然聽見幾個中坑拎住一隻影碟高談闊論:「呢套絕對好嘢!」、「個男主角一揪七!」、「而且仲係《舒特拉》嗰個男主角!」、「中坑嚟講佢都算勁!」……
八卦的我當堂被吸引。並連隨拎起這一隻封面只得「《舒特拉》嗰個男主角」的懶有型側身剪影的blu-ray,俾錢,返歸,即睇。
監製和編劇是Luc Besson(洛比桑,《這個殺手不太冷》導演),他近年監製的大部分電影我都有捧場,因為一概是把合理性丟埋一邊的動作片——注定不會是劃時代經典大作,但看的過程夠刺激兼夾有娛樂性就是了。
事實證明,那幾位中坑冇呃我。
在90多分鐘裡,《Taken》呈現了老竇越洋救女出火坑的一氣呵成緊張過程:同前妻生的天真無邪囡囡,要同friend越洋追貼U2的歐洲tour(這是一個極離奇的不合理設定,竟然仲會有後生女鍾意U2這老牌樂隊?);透過一個長途電話,Liam Neeson知道囡囡慘被綁架,這個前CIA立即單拖前往法國營救,由現場搜集環境證據到推理,由外圍到逐步深入賣淫集團核心,由一打一變成一揪七,最後,成功手刃鹹蟲,救走囡囡——而這個老竇在營救過程中近乎把法國反轉,但依然冇事,間接在寸法國警方不是太廢,就是太懶了。
要形容這痛快的不合理過程,只有四隻字最貼切:獨.闖.龍.潭。


不大隻+智慧敏捷版《獨闖龍潭》
《獨闖龍潭》,Commando,阿諾舒華辛力嘉1985年名作。
那一年阿諾正逐步建立動作英雄形象。不像他在那段時間狂接的晒肌動作片,《獨闖龍潭》有薄薄的一層父女情墊底。
前美國三角洲部隊成員暨單親爸爸阿諾,本來打算同天真無邪的女兒遠離人間戰場,靜靜的生活,女兒卻慘被同阿諾有仇的僱傭兵taken,好打得(但唔 多跑得)的阿諾,惟有深入敵陣救女。
過程中,阿諾依賴的除了肌肉,還有各種大殺傷力武器,至於智慧——或者是有的,但一如80年代所有荷里活動作片,由始至終只掛住呈現他本人的肌肉和作為身外物的武器,而智慧,觀眾單憑肉眼既然看不見,於是,也被內歛地處理。
但《獨闖龍潭》依然是經典的,是80時代的一個印記。《Taken》就像是對《獨闖龍潭》的一次重塑。分別是:1.沒有肌肉的份兒(始終Liam Neeson向來依仗的是眼神和演技);2.沒有大殺傷力武器的出現(難道叫Liam Neeson拎住阿諾嗰碌巨型火箭炮在優雅的法國街頭肆無忌憚地亂射咩?);3.沒有慢吞吞的拳擊(有的是快如Chinese Kung-Fu的拳腳交,時代畢竟走快了)。
更重要的一個改變是:對父女關係、父親角色的描述。
《獨闖龍潭》的阿諾,就是個好打得的父親,女兒眼中的他除了是daddy,其實,更像個hero。這段父女關係是完美但淺薄的。
《Taken》的Liam Neeson,可能也是個(曾經)好打得的父親,但在他內心深處,卻肯定自認為是個失敗Daddy:前妻嫁了給一個有錢佬,乖女生日,自己只能送上一份寒酸到痺兼過時的禮物(不劇透了)。冇工開的日子他會做的,就是同幾個前伙記BBQ燒腸仔飲悶啤。
在只能睇住這種無聊失敗生活繼續無止境地發展下去時,囡囡「不幸」被kidnap,這個前CIA終於找到自己為人父親的應有作用,終於能夠展現他被迫收埋咗好耐的男子/父親氣概,終於搵到一笪只有他才有資格參與和勝任的,人生戰場。


英雄是要守護家庭的
Liam Neeson在《Taken》尋回為人老竇的尊嚴,四年後的《Taken 2》,隨時再為佢贏番個老婆。
《Taken 2》的設定很簡單:Liam Neeson去伊斯坦堡出trip,巧遇前妻和女兒——前妻同有錢佬老公感情有變,帶埋個女去伊斯坦堡旅行散心;當這個破碎之家的關係有可能修補時,Liam Neeson和前妻卻被人taken——下令take佢哋走的,是上集某奸角的老竇——他要向Liam Neeson報殺子之仇。
換言之,今集是兩個老竇之間的對決。
但我深信,這個頗堪玩味的奇妙敵對關係,應該只會被輕描淡寫(甚或唔多寫),而真正被重度描寫的,依然是連場「唞唔到氣」(這形容很俗套但又實在太襯呢個電影系列)的動作。
導演換了人,由Olivier Megaton主理。他不算知名導演,卻絕對是動作片熟手技工,較出名作品有《Hitman》和《Transporter 3》(後者由新一代打仔Jason Statham主演,不俗的,唯一缺點是女主角實在太醜)。
開拍《Taken 2》,最大原因自然是利潤。
第一集在荷里活公映前,早已在歐洲上映;荷里活對這齣成本不高/欠缺大型爆破/主要場景在法國的電影,不看好,尤其飾演英雄人物的不是甚麼荷里活新晉型男,而是一個連講句英文都勁重英國口音、就快60歲的老坑——他的任務更不是拯救國民或愛人,而只是救番個女。
結果,《Taken》在美國大收,某程度揭示了觀眾口味在變:這個年代的英雄,是需要擁護家庭價值,才能擄獲人心的——而即使那位英雄只係一個OK老的中坑。
於是我明白到,當日那幾位中坑為何會對《Taken》如此讚頌——在連場動作之間,他們似乎重拾了作為一具中坑的核心價值,和尊嚴。


Accidental Hero
最後,想談談Liam Neeson。
當初決定搵他演《Taken》,究竟是基於甚麼原因?是基於他在《Batman Begins》做過Batman師父?舞過幾下刀劍?不是吧。
我們認識這個生於北愛爾蘭的演員,大概都是因為史提芬.史匹堡的《舒特拉的名單》,他最遠近馳名的就是深邃的演技——連未紅時演Sam Raimi執導的B級英雄片《Darkman》,他一樣可以憑這麼B級的角色,競逐男演員獎。
殘忍的事實是,舒特拉的榮光可不能照亮Liam Neeson整輩子,屬於他的年代其實一早已經過去了,OK,他是keep住有戲拍,拍的也不乏大片,代表作和角色呢?沒有。
直至《Taken》。
Liam Neeson竟然被塑造成好打得,而當電影爆冷成功後,他更唔覺意成為了動作英雄——當史泰龍和阿諾等人要在遲暮之年重拾英雄情懷,Liam Neeson卻是活到老,才首度扮演英雄。
這位遲咗人哋半世才突然做英雄的人,卻在2009年,被添加了一份悲劇味。
他太太Natasha Richardson,在魁北克省滑雪時發生了意外,頭部重創,最後宣告死亡。這段婚姻關係由1994年開始,歷時15年。
曾經是重度煙民的他,戒了煙,跟兩名兒子現居紐約。

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

使我頭痛的JoJo






















有冇試過睇漫畫睇到頭痛?我試過,睇《JoJo奇妙冒險》第6部嗰陣。

頭痛是基於三個原因:
1.荒木飛呂彥的扭橋扭得極度複雜;
2.荒木飛呂彥(及其助手)太勤力,把每一格裡的每一個位置都畫滿嘢;
3.在扭橋扭得極度複雜兼夾每一格都畫滿晒嘢的同時,荒木筆下的人物還經常擺出常人擺不出來的奇怪姿勢,令本身已夠複雜的畫面更複雜。所以,看《JoJo》第6部的每一期單行本,都是一件艱巨事:不能在精神不足的情況下看,因為好嘥精神;不能在光線不足的環境下睇,因為對眼會睇到好累。
第一次見識《JoJo》是80年代末。當時我們一班同學為了懶快咁追看《龍珠》(以及少少鹹的《城市獵人》),會隆而重之地買《少年Jump》。畢竟一回《龍珠》連載只得嗰十幾廿頁,加上我們只睇圖(因為唔識日文),半篤屎時間已足夠睇完兩次,自然會順手揭埋其他連載漫畫。當揭到一個公仔有點似原哲夫《北斗之拳》的漫畫,我眉頭一皺:嘩,乜有人可以畫公仔畫到咁樣衰?
按時間推理,當時我看到的應是《JoJo》第1部。最初的《JoJo》,就是一個公仔似《北斗》的打鬥漫畫,但荒木畫公仔樣衰啫,不代表冇腦,他對《JoJo》作出了一個嚴謹而危險的設定:故事設定在19世紀的英國,充滿野心的窮等人家迪奧混入了一個貴族之家Joestar家族,企圖奪取財富名位——頭幾回,幾乎不包含一般熱血漫畫必備的打鬥,卻只管集中描寫迪奧的奸、陰濕、偽善、假仁假義etc.;到了第一期單行本最尾,迪奧偶然間得到吸血鬼能力,故事才算進入直路,然後Joestar家的獨子祖斯達學習波紋能力,對抗迪奧。
一般打鬥系漫畫,任作者怎樣表達,那些技擊都是虛無的,只要你夠強,揮一揮手便足以把整座山打爆;但荒木卻用上科學去解釋波紋能力,嘗試把一切合理化,單是這個設定已把《北斗》比下去啦。你分辨到北斗百裂拳和南斗水鳥拳的本質性差異嗎?
祖斯達和迪奧之戰,5期玩完,第6期故事進入第二部,描述祖斯達個孫的另一場人生戰役,故事場景也由19世紀的英國搬到1930年代的美國,而荒木又真的能夠在每個禮拜趕住交稿的緊密情況下,從容地展現那兩個年代的風貌人情——荒木也懂得聰明地加入一點點歷史上的真實人物事件,具象化故事的年代背景,像第一部便出現了Jack The Ripper這位英國名人,那陣19世紀倫敦的敗德風情立即湧晒出嚟(當然,如果你唔知佢係乜水就冇辦法)。
第一部大膽建立,第二部審慎承繼,到了第三部,荒木破舊,把先前訂定下來的打鬥理論設定打散,再進化,創立了「替身」這種玩法。替身,簡單來講就是超能力的具象化。實牙實齒拳拳到肉的打鬥,變成能力vs能力的形而上對疊,卻依然由形而下的替身持有人去操縱。只能說,這設定是劃時代的勁。很多漫畫都有抄考這設定。
如果你從未看過《JoJo》而又心思思,以下是小小指引:
第1部:公仔最核突,但「風味」最濃厚。畫面最暴力的一部。
第2部:公仔靚咗。打鬥裡加入大量智謀對決。
第3部:最受歡迎的一部,空条承太郎是最入屋的主角。故事推進像RPG。最後一戰極!度!精!彩!
第4部:由世界征戰變成小鎮風雲。格局細,對人的描寫卻比任何一部都來得極深入,最終Boss吉良吉影是一個完美奸角描寫的成功示範。
第5部:在意大利發生的黑幫風雲,主角是迪奧之子,但故事到中途開始失焦。荒木的畫面開始混亂。
第6部:空条承太郎女兒擔正。結局處理是一個埋尾,也可說是個另一個開始。特點是:畫面極度混亂!
第7部:回到19世紀末美洲,一場橫跨這片大陸的長途賽馬。沒有了替身這回事,但依然有替身能力。透過這張長程冒險,荒木展現出人類對生命應有的氣魄和態度。
第8部:明顯呼應著第4部,但暫時一切都是謎。
第1部至第6部一脈相連;第7部則似是一個發生在平衡時空的故事,而第8部則承接了這個平衡時空(這平衡時空的架設和出現,有可能是同第6部的結局有關,但荒木從來沒有公開解釋過)。每一部故事,有著關連,但獨立睇又無妨。
《JoJo》25周年了,跨越了幾個世代,但依然有新鮮感,這是一個漫畫家氣魄的展現。我不知道荒木幾時才肯完結《JoJo》,但一日未完,我再頭痛,還是願意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