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

威猛的George.纖細的Michael























2016最後一篇,我本以為可以寫啲開心嘢——成個2016,實在太多不開心。

1.當我得悉George Michael的死訊,我以為我會哭,但是我沒有。
2.不哭,不代表我不傷心。傷心,不因為我是George Michael的超級fans,而是感到伴隨、屬於自己成長年代的人,又消失了一個。
3.曾幾何時,最大的娛樂是睇電視,因為免費(畢竟電視唔係我買,電費唔使我交)。在那個曾幾何時的MV爆發年代,兩間電視台都會特登製作一些專播外國流行曲的節目,很多我到今時今日依然在聽的英文歌,都是多得這些節目才睇 / 聽到。其中幾個名字,堪稱代表了那個(萬事萬物望落都好似順眼啲的)年代。
4.例如Madonna(她是第一個讓我感受、意識、知道「性」的人物);例如Air Supply(即使我聽唔明唱乜但至少聽到那持續不斷被唱出喊出的「Love」);例如Prince,紫色的Rain究竟是一場怎麼樣的Rain?當然還有Wham!——但我太細,唔知個「Wham」字點讀(仲有嗰個「!」又使唔使一併讀埋呢?),好彩,有人專誠為他們起了一個好威猛的中文名——威猛樂隊。
5.這就是「威猛」的真義?「威猛」原來是要著衫但又專登唔扣晒啲鈕以便開少少胸?
6.扣幾多粒鈕開幾多%胸都不是最重要,更重要是威猛樂隊有幾首歌真的好聽到黐線(當年我未識Crazy這形容詞):好聽到想立即起身蹦蹦跳的《Wake Me Up Before You Go-Go》、傷心得嚟又好Warm的《Last Christmas》、傷心到盡處的《Careless Whispers》……但老實,當年的我只是小學生,根本不可能記到和明白這些歌名(歌名都是後來翻查才知道的),而只是記得那優美旋律和歌手那把獨一無二的靚聲,入晒腦。只要一響起,我就立即進入專心聽歌Mode——一定要專心,因為當時只得幾蚊雞零用(包埋搭車返學放學),實在冇錢買Cassette,於是每一次電視台肯播,都是難能可貴,都要好好珍惜。
7.對於威猛樂隊,過去的我只認識George Michael,因為George & Michael都是日常會接觸到的英文名,Andrew Ridgeley?Well,對一個小學生來說,太深了。
8.後來,Wham!解散,George Michael單拖發展(Andrew Ridgeley也有單拖發展,只是冇乜發展),我有(唔食Lunch儲錢)買他的碟,問心,並非成隻碟由頭到尾都啱我聽,但有幾首歌,成為我餘生Keep住翻聽的永恆樂曲。
9.《Faith》:每次聽,我個腦都不禁諗起少少鹹嘢——波蘭斯基1992年電影《偷月迷情》其中一場Sex Scene,便用了《Faith》作配樂,天衣無縫,正到噴水。《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這原本是Elton John 1974年作品,George Michael超鍾意,鍾意到先後兩次翻唱,尤其1991年版,更唱出了一種原版沒有的力量。《Jesus to a Child》:1996年的歌。這時候的George Michael,已不再是80年代那個(著衫唔扣鈕以便開胸的)Sex Symbol形象,希望低調(但事與願違),而這首長6分51秒的歌,則是他高調而含蓄地獻給早逝同性伴侶Anselmo Feleppa的歌。是的,比起他的歌,世人對他的性取向一直都更感興趣。
10.有關George Michael的音樂有幾勁、對樂壇有乜影響(以及他的各種傳聞),不贅了。知道他死訊的那一天,我不斷翻聽《Jesus to a Child》,我聽到一個我曾經以為好威猛的人,他的聲音原來是何其纖細脆弱。終於忍唔住,咇咗一滴淚。
(原文刊於am730)

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

浪漫月巴睇90s(48):有得揀,你都唔係你人生的老闆。




















Choose Trump. Choose Hillary. Choose a president——Sorry,呢啲唔輪到你去Choose。

1.當我們唔知點解地被掟落呢個塵世,就面對一個情況:有啲嘢死都冇得揀 / 有啲嘢死都要你揀。

2.死都冇得揀的包括:你父母、你的國籍、你家族是顯赫定貧窮還是普普通通——以上,先驗地決定了你的身份。你的身份主宰了你很多,但又(似乎)主宰唔晒。

3.死都要你揀的就大把:生活,工作,事業,家庭,電視機,洗衣機,車,CD,電動開罐器,健康,低膽固醇,牙醫保險,定息貸款,屋,朋友,衫,行李箱,各種布料的西裝……以上,是《Trainspotting》一開波就由男主角Mark所提及到的。

4.選擇,令我們(誤)以為擁有了自由,而快樂地投入地去揀;但Mark不同,這個(天生便注定是蘇格蘭人的)青年,面對大量選項,索性統統唔選,又或懶得去選。

5.「I chose not to choose life. I chose something else. And the reasons? There are no reasons. Who needs reasons when you've got heroin?」——我選擇不去選擇人生。我選其他。原因?冇原因。有了海洛因還需要甚麼原因?Mark如是說。1996年,當坐在戲院、將面對畢業後揀乜工(嚴格來說是揀寄求職信去邊度等人哋揀)的我,看著電影那超級精彩的開場,我茫然,茫然在讀咗咁多年書,竟然從來冇一本教課書、冇一個搣時或阿Sir,能夠如此準確指出真正關乎我整個人生的事。

6.當然我不是說海洛英及各類軟性毒品才是人生必需品——真正重要是,原來我絕對有權唔去揀,乜都唔揀。當然,我冇咁做,1997年5月交埋最後一份Paper,我就快手寄出五封應徵信,等人哋揀我去In……但很多同學比我更快手,早在一年前已經摸熟就業市場,選定未來事業方向,然後寄信,In定先。

7.1996年香港,還沒有「廢青」這稱呼,但我心知肚明如果畢業後不立即搵到一份穩定工作,就同廢人無異。回看《Trainspotting》裡的Mark,何只廢,仲吸埋毒,毒品令佢誤以為全蘇格蘭最污糟廁所內屎塔的屎水,是一個寧靜澄藍的海洋,可以暢游其中。他多次試圖戒毒,但戒極戒唔到,他總能想出一個完美原因說服自己食番;直至有一天,把毒針打進血管後,昏迷,入廠(這時候配樂竟然是Lou Reed的《Perfect Day》);出院後,對他不離不棄的老竇老母決定鎖佢喺房,用最原始方法令佢遠離毒品——他成功搣甩毒癮。然後,健康的Mark恍如新造的人,到了光鮮整潔的倫敦做地產經紀,過著世人眼中健康進取的資本主義式生活,直至佢班豬朋狗友搵佢參與一宗賺硬的毒品買賣……

8.二十年前,是甚麼原因驅使我睇《Trainspotting》?是被雜誌介紹吸引:A.Danny Boyle拍攝技巧極度有型;B.片中穿插大量英國經典搖滾金曲(當時正值我學聽歌):C.男主角Ewan McGregor型到痺(還有我自行發現的D.——首次拍戲的Kelly Macdonald靚到爆)。只是點估都估唔到,齣戲給我的竟是如此深邃的人生反思。

9.二十年後,我看到朋友Share的《Trainspotting 2》Trailer,看見那個在二十年前給我演繹了一次生命選擇的Mark,以及佢班別來無恙的豬朋狗友,還有步入中年依然美艷動人的Kelly Macdonald……我感動到想即刻喊出嚟,同時諗緊好唔好撳個Share掣——最後,冇。我專登揀唔撳,在愈來愈多嘢唔到我揀的景況下,我要確保自己還擁有這麼一個微小而卑微的選擇(前設當然是:我選擇了成為Facebook用戶)。

10.有得揀嗎?有,大前提是在一生不可自決下,選擇做一個努力返工以便買樓結婚得閒去旅行散心的人——買邊度娶(或嫁)邊個以及去邊度旅行?全部由你話事。
(原文刊於am730)

我沒有自命灑脫


2016年6月3日星期五

浪漫月巴睇90s(26):西毒有煩惱係因為記性太好,me too
















「好多年之後,我有個綽號叫做月巴。其實任何人都可以月巴,只要你試過乜嘢叫做buffet。我唔介意人哋點樣睇我,我只不過唔可以接受人哋比我更加開胃。」

1.上面一段,改自《東邪西毒》,西毒的自我介紹。

2.「好多年之後,我有個綽號叫做西毒。其實任何人都可以好毒,只要你試過乜嘢叫做妒忌。我唔介意人哋點樣睇我,我只不過唔可以接受人哋比我更加開心。」

3.你可能疑惑:「Why我睇《東邪西毒》時睇唔到呢段自白?」——Well,你當時可能瞓咗,更大可能是你睇的是那個甚麼「終極版」。

4.2008年的「終極版」,經過數碼修復,把成齣戲的色調tune過晒,加咗少少effect,段與段之間加入「驚蟄」、「夏至」等為你分晒章節的標題字幕……以上種種改動,我冇乜意見,我最有意見的只是:Why要把這一段解釋西毒成因的自白完全刪去?

5.所以我永遠無法接受這個「終極版」。又其實,我根本不明白Why要整一個「終極版」出來。

6.或許我從來冇飲過「醉生夢死」,有些事,一直都好記得:我好記得《東邪西毒》上畫時,啱啱升大學冇耐,返學不開心,冇乜同學,某天放學後到沙田娛樂城打機,然後去樓上戲院睇了一場兩點半《東邪西毒》;我好記得偌大的戲院裡,計埋我和帶位,得十個人,然後這萍水相逢分別散布戲院不同角落的十個人,一齊墮進這班金庸人物從來沒被書寫過的感傷世界;我亦好記得,《東邪西毒》上映後,有影評人勁讚也有影評人勁彈,憑著幾個月前才剛上畫的《重慶森林》而變得平易近人的王家衛,再一次,拒人於千里甚至萬里之外。

7.但《東邪西毒》真的咁深奧難明嗎(當年甚至有人話連金庸都唔明)?由頭到尾,成齣戲不過在講一個主題:作繭自綁。一班武功高強的人,同凡人一樣會有感情煩惱,先後因為愛情挫折,睇唔開,把自己keep住困喺呢個「睇唔開mode」之中……結果,有人繼續失落,有人賠上性命,有人搞到精神分裂。至於西毒,感情從不外露,就只作為一個旁觀者,冷眼各人怎樣自毀——直至洪七出現,一個可以為了一隻普通雞蛋而鋤強扶弱搞到冇埋隻手指的人,坦然而又從容地,決定帶住老婆闖蕩江湖——西毒終於見到一個比.自.己.開.心.的.人。他開始妒忌。他開始想起過去,想起曾經有個女人留守身旁而他沒有珍惜,想起這個女人後來嫁咗俾佢阿哥,想起當日把自己放逐在這個鳥不生蛋地方幹著殺人經紀勾當的原因……他其實在殺過去的自己。

8.如果你唔想俾人拒絕,最好嘅方法就係拒絕咗人先。當西毒以為自己好型地比世人都把感情事看得更通透,忘盡心中情,放低晒過去,「過去」卻從沒離開,還結成一個繭,困住佢綁住佢。

9.開拍《東邪西毒》,肯定因為90年代初古裝武俠片熱潮,問題是,王家衛拍的實在太耐,耐到期間交唔到片在農曆新年上畫,好友劉鎮偉臨時臨急用原班人馬拍了一齣《東成西就》(結果成為經典);到終於上畫了(古裝武俠片熱潮已經冷卻了),演員配搭跟最初公布的有大量出入,本來做瀟灑東邪的張國榮變咗做冷峻西毒;東邪呢就落在梁家輝手上但原本佢演的是南帝(我始終認為,梁家輝某些旁白說得太呂奇腔);至於梁朝偉就由西毒變成盲劍士(至於王祖賢,有人話在電影末段閃過一下但我睇咗齣戲近百次都搵唔到)……我絕對可以想像,王家衛在重構這班家傳戶曉小說人物的過去時,腦袋必然經歷過N番超巨大掙扎,絕對唔係講玩;而對於他為各人所安排的過去,我完全收貨。當中幾場武打場面,也是對香港武俠片風格的一次整合(有威也式的飛來飛去,有張徹式的盤腸大戰)。這是王家衛最複雜的一部作品,是90年代磨滅不去的最重要記憶——即使我乾晒成罈「醉生夢死」。

10.另一個我永遠接受不了「終極版」的終極原因是:竟然換走晒陳勳奇的配樂,刪走一開波那首《天地孤影任我行》。一個人有煩惱係因為記性太好,但當你唔可以再擁有嘅時候,你唯一可以做嘅,就係令自己唔好忘記。所以好多香港人(如我)成日記住以前。
(原文刊於am730)

我去的不只是機舖,而是江湖。


























是誰帶我涉足江湖?如無意外,是中一的同班同學吧。

1.我讀的中學,在當年沙田區(據說)位列band 1,但無論乜band,試問那時候有邊個男仔唔打機?——當然有,只是我冇同佢哋玩(又或是佢哋不屑同我玩)。

2.即使屋企有紅白機或灰機,打街機,絕對是另一種體驗、快樂,甚至身份認同——打紅白機打得再叻,只有你本人同屋企人知(屋企人肯定不會欣賞這方面的叻);打街機,因為有觀眾,每次將一蚊銀入落部機後,總會緊張——緊張自己會唔會好快死,緊張自己打唔打得贏大佬……Well,緊張過考試。考試,只有搣時或阿Sir評核(或針對)你,在機舖,閒閒哋有幾個至幾十個萍水相逢的人駐足觀看——駐足觀看都還好,最驚是身後偶爾發出的笑聲(笑聲笑聲沒有滿載溫馨而只有不屑)、咬耳仔聲(但又俾你聽到嗰隻),或乾脆一聲,X。

3.機舖,從來不是一個人的江湖。

4.作為一個入世未深小伙子,最初,我只會打一些冇乜人願意駐足觀看的game,又或搵(強勁)同學雙打,《泡泡龍》、《雙截龍》、《Final Fight》,無奈實在太渣連累別人,冇人再陪我,惟有匿埋一邊玩《沙羅曼蛇》之類的射擊遊戲,打打吓,竟然變成OK勁的打飛機高手。但當時大部分江湖中人都不將打飛機放在眼內,真正強者,就是《Street Fighter II》打得勁的人——其他game,還可以邊睇住別人打自己邊死記,記低各關陰濕位記低打大佬的死位,《Street Fighter II》呢,不能睇住人哋熟練地出波出昇就以為自己都識出,你一定要自行手執兵器(亦即嗰支joystick),去練習去感受。無奈是,不要說昇龍,我甚至連波都唔識出。我知,practice makes perfect,問題是我實在冇咁多錢去practise——當時打機每局只需一蚊,但《Street Fighter II》,盛惠兩蚊(當年lunch time在瀝源邨盛記食一碗豬紅豬皮河只需三個半)。

5.更攞命是《Street Fighter II》鼓勵真實對戰,你面對的敵人不只是那個由真人操控的角色,還需要面對嗰個真人。於是便有禮儀有規矩,不守禮又或踰越了規矩,就有糾紛。我曾多次目擊有人因為不讓round又或太囂張,而被拉去機舖暗角乜乜……但其實只要安分守己地玩,根本冇人得閒理你,入得機舖,真正關心的只是熒幕裡的生死榮辱。

6.漸漸我察覺這個江湖包含以下人等:a.一般高手,專精某隻或某類game;b.真正高手,乜game都難唔到佢;c.不少(所謂)高手身旁都有一兩名傍友,負責吶喊助威,或幫手去櫃枱唱錢;d.打機未必太勁,但同各式人等都有講有笑的逍遙人;e.對勝負太認真以致狂爆粗狂拍部機的狂人;f.自己永遠唔入錢,只會趁人打緊時不斷教路的煩人(呢類人往往是失敗者);f.還有一種,俠侶型——打機時身旁總坐著一名長髮女子(唔知點解,總是長髮,而且必靚!)。而我,就是一個沒有名聲也沒有人識,冷眼旁觀種種江湖事的,小月巴仔。

7.我冇(像一般大人所講般去機舖因而)學壞,咁當然也沒有變得好乖,只是在這一個被標籤的場所,過早地明白了現實世界的一些法則,學習了一些待人處世(例如睇人眉頭眼額)的技巧。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無論機舖抑或學校公司,人心,其實同一種構造。

8.當這個小月巴仔變成大月巴佬,還是周不時去機舖,由跟同學去到自己單拖去,享受一種過度喧囂下才有的寧靜。甚至在返工的最初那幾年,因為收工後必到九龍灣轉搭巴士返歸,例牌去德福Virtual Zone打番廿蚊——可能是無聊,可能是解悶,可能是宣洩,更可能是根本沒有任何實際目的,只是想趁離開公司到返屋企之間,在一個闖蕩慣的江湖,自由自在,脫離一下現實,只在乎熒幕裡那種不涉塵世是非得失的勝負。

9.最重要是:輸咗,可.以.入.錢.continue。

10.現實不同,唔輪到你話continue就有得continue(偏偏你不想佢continue的,就con到永遠)。
(原文刊於am730,20160601)

浪漫月巴睇90s(25):東方不敗,令我做了一個決定。




















塵世間有冇人因為太沉迷武俠電影搞到走去讀歷史?有。

1.那個人,是我。

2.1990年《笑傲江湖》。我租LD睇。自小沉迷技擊打鬥的我,睇慣拳拳頭肉,對《笑傲江湖》那種對武功的展示感到好新鮮——真正武功高強人士,不滯於物,殺人用的是內勁劍氣,擲葉飛花傷人立死……而最重要還是一眾高手都識得反地心吸力地飛來飛去飛上飛落(但連夜趕路時依然堅持騎馬)。如果80年代港產城市動作片給我看見的是拳拳到肉的「重」,《笑傲江湖》給我睇到的是,「輕」。

3.生命中不能感受的輕。畢竟日常生活中我們都不會吊威也。借助威也,程小東呈現了一個奇想天開的武俠世界——吊威也當然不是由他發明,只是他用得太出神入化。早在1983年《生死決》他已經示範了一次,最後劉松仁徐少強懸崖決戰,二人(在吊住威也的情況下)做出了不少只有真正高手才能使出的劍招。

4.《笑傲江湖》好睇,但仲未掀起一片古裝武俠片熱潮,真正令片商爭住拍古裝片的是續集《東方不敗》。同《笑傲江湖》一樣,《東方不敗》只是攞了原著中的人物和部分情節,然後,勁改——但唔緊要,我從來都將原著和改編分開睇,如果下下都用原著角度審視一齣改編電影,好辛苦好無謂啫。

5.事實是《東方不敗》真的好好睇——我指的「好好睇」集中在武打場面和林青霞的演繹。應該budget多了,打戲比《笑傲江湖》更大場面,除了中原劍客,仲加埋扶桑忍者(其實程小東在《生死決》已有加入忍者),不論中日武功,同樣威也搞掂,這就是想像力的表現。咁當然,如果沒有了林青霞的東方不敗,齣戲可能依然好睇,但肯定冇咁好睇——由仲係男兒身的一臉英氣到自宮後的百般嬌媚,都被林青霞完美演繹了,我甚至認為,這是香港電影史上一次最成功的選角。但我一直堅持,許冠傑才是演令狐沖的首選,李連杰演不到那種懶理江湖事的hea。

6.李連杰演黃飛鴻才啱數。好記得,1991年唔知邊一日,我在旺角百老匯大堂,望見不日上映燈箱貼住一張海報——磅礴雲海下,站著一條相當有型的黑影。我立即同朋友講:「X!型吖!」(當時剛剛學識講粗口冇耐,為講得更精準流暢,自然要多用)然後一直期待齣戲快啲由不日變即日上映——等到了,我在銀幕睇到另一種有別於《笑傲江湖》的武打呈現:擺明有威也幫手,但吊在李連杰 / 黃飛鴻身上,又是另一回事,沒有超凡內力,反而還是一個常人,只是這個常人比起晚清時期大部分常人身手了得,跳得高啲,腳又快啲,仲會在緊急關頭使出「佛山無影腳」超必!戲院中的我睇到異常亢奮,亢奮到想即刻搵件洋鬼子或漢人走狗嚟打!袁家班勁吖!

7.一齣《黃飛鴻》一齣《東方不敗》,開展了一個古裝片盛世,大把戲爭住搵李連杰林青霞拍,有些OK有些好唔OK,好唔OK的例如搵李連杰做張無忌的《倚天屠龍記之魔教教主》(唯一OK的是張敏的趙敏和邱淑貞的小昭),又例如夾硬延續《東方不敗》而拍的甚麼《東方不敗之風雲再起》。

8.90年代初那一個古裝片狂潮,我會認為,就像今時今日的超級英雄電影熱潮——大家都是拎家傳戶曉的原著改編,但分別是,荷里活是有部署有計劃地去拍超級英雄,務求令成件事可以合理兼持續地進行;當年香港的古裝片?感覺就是:咦啲觀眾受喎,仲唔同我求其攞本武俠小說嚟拍吖笨……拍得唔夠人快唔緊要,總之都要趕搭呢班武俠尾班車,搵得幾多得幾多。大家夾分動用消耗古裝武俠的剩餘價值。

9.然後,當威也變得比演員重要,當我們再睇見班友飛來飛去開始悶到嘔時,一個類型完美地被玩死了。

10.而我,因為這個狂潮而迷上了武俠小說,一心打算成為武俠小說(大)作家,印印腳等人買我的小說版權改編;有見武俠只出現在遙遠的古代,為對古代有更深認識而九唔搭八地走去報歷史系主攻中史,結果……咪如願以償囉,只是當時已經冇人拍 / 睇武俠片了。
(原文刊於am730,20160527)

ROBOCAT 550


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

我們仨


如果被記者問有冇攬女,點面對?

























人生在世,有好多問題。有些問題,是你真實要面對;有些問題,純粹假設性問題。

一般人只會埋首解決真實面對的問題,完全唔理假設性問題——我唔敢話錯,但肯定唔係啱晒。
我是個經常問自己假設性問題的人:假設一個最大鑊情況失驚無神降臨自己身上,我會點面對?點解決?
最近我問過自己的一個假設性問題是:如果有日我返工,有記者衝埋嚟,拎住一張我夜蒲攬女(或俾女攬,whatever啦)的相問我「呢個係咪你嚟?」,Hey,我會怎樣處理?
Well,我一定不會選擇行樓梯返上自己公司(既然有記者關心我有否攬女,證明我應該有啲名,一個有啲名的人擁有自己公司是好合理的)。不行樓梯,一來可能是my office位於廿幾樓,二來我撫心自問又不是前世未行過樓梯……
就算my office位於2樓,我也不會行樓梯——咁咪即係證明自己唔想答(唔想答自然基於身有屎)?
不論我身上有冇屎,重點是,我要勇敢面對。加上我(為自己假設)的角色是律師,做得律師,口才應該比一個(正面臨紙媒式微隨時連份工都冇的)記者了得。
所以,首先,我會說聲:「Hello」或「你好」(英定中,視乎個人習慣而定),先給予對方一個相當禮貌的下馬威,暗示自己未驚過come on baby啦笨。
然後,自然是把記者拎來的相片,仔細端詳。仔細地端詳一論後,凝重地說:「若從表象看,你可以話相中人是我。」
正當記者準備追問第二個問題(離不開問「Why要去蒲」、「同行仲有乜人吖」呢類問題)時,我立即搶著補充:「但,其實我不能一口咬定相中人就是我,嚴格來講,我不能肯定『這一刻的月巴』同『相中的月巴』就是同一個人。」
我可以肯定,塵世間冇一個記者扑咪時會遇上一個這麼哲學的答案!就在他手足無措之際,我已經忍唔住發動第二輪攻勢:「情況就好似,你點樣確定『小時候仲瀨緊屎的你』同『呢一刻正在扑緊咪的你』是同一個人?Answer Me!」
記者咦咦哦哦,答道:「我哋有同一個身體囉。」
我反駁:「瀨緊屎的你咁細粒,而家嘅你牛高馬大,咁都算同一?」
記者:「咁人體會變化吖嘛。」
我:「Exactly!正如組成你的細胞,每七年就會統統換過晒,換言之組成你而家呢副body的細胞,同組成當年瀨緊屎的你嘅細胞已經完全唔一樣,你仲夠膽話『現在的你』同『瀨緊屎的你』share同一副body?」
我可以想像,記者個樣應該好唔忿氣:「但我記得小時候的我瀨過屎,瀨到成地都係的景況,瀨到俾成班同學指住笑的慘況……Yes,瀨屎的慘痛記憶,將『呢一刻的我』同『小時候的我』連結在一起!」
我冷笑:「或許你真的記得那一次瀨屎的體驗,但你成世人只瀨過一次屎嗎?你記得自出娘胎後瀨的第一篤屎嗎?」記者無言。「如果你記唔起自出娘胎後瀨的第一篤屎,代表你找不到自我的起點;如果單憑記憶來證明你的identity,你根本不能夠搵到一個連續而又無間斷的自己,你的存在是零!」我認為自己已經完美地拗贏了,於是頭也不回,準備入lift。
點知記者撳停部lift。「我唔記得自己瀨的第一篤屎,甚至記唔起之後瀨的好多篤屎,因為冇人影相存底keep俾我睇,但你醒在明明身有屎,依然無懼影埋相話俾人知身有屎——」
故事到此完結。我為上述假設性問題想到的唯一處理方法是:食還食,切勿相機食先。
(原文刊於am730)

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

浪漫月巴睇90s(22):一個電力犧牲者的自白
























本性難移,我經常在一些別人眼中唔等使的事情上狠下苦功——例如研究《Electric Girl》副歌每一句最尾嗰粒字的正確唱法。

1.1990年。自從聽了《Electric Girl》一次後便深深愛上。

2.可惜冇錢買cassette。好彩一年後,TBB電視劇《男人勿近》,起用了這首名曲作為主題曲,以致一星期五晚都聽到。就在這個keep住狂聽的情況下我突然發現到,張立基在唱副歌「熱力似天火熱熾,電量就似不死電池,若是你粗心大意,就像是我今天恨遲」(入每一句前的那個Ah,我省略了)、每一句的最後一粒字時,原來不是單純地照住該字讀音來唱,而是隱隱然用一個類似「yeah」的音拉長收結,於是,「熾」不是「熾」而是「熾eah」;「池」不是「池」而是「池eah」……其實早在進入副歌部分前的那一句「也再去找電力犧牲者」嗰個「者」,已經被唱成「者eah」——Yeah,張立基晨早留下伏筆。

3.還是後生仔的我,自然不知道這種加入Yeah的歌唱技巧有沒有特別名堂(我亦不方便問當時的音樂搣時);這一下少少的拗音卻讓我明白到,一個歌手唱一首歌,不一定單純地把每粒字就咁唱出,原來還可以加一點潤飾,而這一點少少的潤飾,就是歌手有沒有為一首歌注入個人風格、獨特生命的證明。

4.其實當年的我點會諗咁多。我諗的只是:學以致用。既然咁難得給我發現了《Electric Girl》這個秘密,梗係要有樣學樣,希望能夠大派用場——在K場。每一次高歌《Electric Girl》,都必定忠於原著地將那些「者」唱成「者eah」、「熾」又唱成「熾eah」,無奈是,友人們都留意唔到,甚或根本就冇嘗試去留意我的努力。

5.我不甘心。我決定迫自己再勤力一點,鑽研埋張立基的「Electric舞步」(都話過我經常在一些別人眼中唔等使的事情上狠下苦功)——Sorry,即使當年的我未算太月巴,跳舞呢,可不是想自學就能自學得到,但我那副不適合舞蹈的身體,阻不了我的熱忱——我點都要扮!就算,只是扮到一下都好。

6.結果真的俾我扮到了。如果你有睇過TBB版MV,應該會記得,當唱到最後係咁loop「Electric is her world, electric girl」時,個鏡頭係keep住順時針地轉的(但有時又會逆時針轉喎),而既然現場(即K房)不設鏡頭係咁轉轉轉地影住我唱,咁我咪自.轉.囉(童叟無欺而又千真萬確,不少朋友都見識過我呢一下恍如接通電流下的自轉)。Yes,這就是我對《Electric Girl》的attitude。你可以話我偏執,我卻認為這種attitude完全來自張立基 & 《Electric Girl》給予我的p.a.s.s.i.o.n。

7.我有收看亞視習慣,好早就識張立基。1986年,他參加《未來偶像爭霸戰》正式出道。在亞視的日子,出過幾隻碟,唱過一首OK紅的《你好嗎》,但紅歌唔紅人;記得亞視幫他拍過一個音樂特輯《張立基「夢幻」特輯之「夜消沉」》,(我OK鍾意的)陳穎芝有份演出……踏入90年代,轉簽TBB,一首《Electric Girl》,紅到核爆immediately(這就是當年TBB的威力)。在那個還信奉勁歌熱舞的年代,張立基被公認為舞王,留心睇番,他原來將一種誕生於80年代中期美國的舞蹈The Running Man(代表人物是MC Hammer),融合於自己舞蹈中;而重點是,張立基是真正有唱功的歌手,在我翻看大量他的《Electric Girl》現場演出,發現他真的又唱又跳全程氣也不喘。

8.收錄了《Electric Girl》的專輯《When the Wine is Over》,張立基事業顛峯;1991年的《Passion》算是延續了聲勢,但又明顯及唔上《When the Wine is Over》咁勁——而事實是,張立基再沒有推出一首勁過《Electric Girl》的歌。然後,他人氣逐步下滑,最後,離開樂壇。

9.我曾經同朋友研究過:Why張立基唱得跳得偏偏不能好似四大天王咁紅?朋友說:「咁你不妨問番自己,點解只留城城頭而不去留基基頭?」霎時間,我啞咗。可能,當年的我也只是迷張立基的(幾首)歌而不是迷他本人。

10.一個歌手紅唔紅以及紅幾耐,真的存在著一些當事人控制不來的因素。無論點,好想多謝張立基在90年代唱過這麼一首叫我發癲的《Electric Girl》。假如有天在街上偶遇,我除了會跟他說聲「你好嗎?」,更不排除期間興起即席表演Electric自轉。
(原文刊於am730,20160429)

殺人放火金腰帶,叫人殺人放火直頭大晒


























一直有讀者問我:Why我咁耐冇在這裡介紹小說?

原因太簡單——因為返學已佔據了我大部分時間(返工則佔據了其餘大部分時間),在冇乜時間的情況下,莫講話小說,就連AV都冇時間睇(又要拎碟,拎完出嚟又要入碟,然後再撳play掣,諗起都繁複)。
就在上周某個深夜,當我埋首論文、同牟宗三搏鬥到抑鬱之際,突然,好想唞吓,便隨手拎起一本小說,諗住揭幾頁,抽離吓。
點知一口氣KO。是中山七里《嘲笑的淑女》。
中山七里的小說,我睇過《開膛手傑克的告白》和《贖罪奏鳴曲》,都OK好睇——尤其《贖罪奏鳴曲》,相當OK,大膽設定了一個青春期時曾經蓄意殺人的律師,怎樣在餘生贖罪——而更大膽是小說一開波便詳細交代律師幫client棄屍……
兩本小說都很通俗(通俗從來不是問題),最後都有一個情理之內意料之外的twist,只有說故事技巧極高明的人才夠膽挑戰。
於是我去找尋中山七里的過去。這位年過五十的阿叔,自小愛睇偵探和推理,而因為愛睇於是寫埋一份,參加江戶川亂步賞,成功入選但最後冇獎。然後因為搵食,放低支筆整整廿多年。到了四十五歲,人生似乎再沒有轉機的年歲,參加了一次島田莊司見面會,決定拎番起支筆,一本一本keep住寫下去,至今。對於要磨足六年才完成一個(不成功)小說的我,除了佩服,還是佩服。
《嘲笑的淑女》不是要你估誰是兇手嗰種推理,反正各事件兇手,中山七里寫得清清楚楚,他真正想寫的是隱藏在背後、把各兇手內心惡意推波助瀾的惡女,美智留。自從老竇生意失敗媽咪走佬後,美智留便同老竇一起生活,除了返學食飯和瞓覺,還有持續不斷的虐待和性侵——衰老竇將自己人生失敗所積聚的怨恨,統統發洩在美智留的身與心上。結果,美智留連同表姊,將呢個所謂老竇殺死。這是故事的開始。
美智留的人生怎樣走下去?中山七里沒有直接回答,反而將視點放在同美智留不期而遇的三女一男身上——這三女一男,同樣人生失敗兼失意(只是程度不同),同樣因為美智留的勸勉,從走慣走熟的敗者之路毅然轉去邪道;他們同樣感激美智留,認為美智留就是上天安排俾佢哋的人生導師。
這是極難寫的,難在要說服睇緊本書的你同我。更難寫的是,美智留並非乾脆叫人去作奸犯科——基本上,她由始至終都冇叫那三女一男殺人放火,而是理性地指出造成他們人生失敗失意的真正而又外在的原因(因為外在,所以同本人無關),再提供周詳方法,讓他們糾正、解決、了斷這些阻礙自己人生正常發展的外在因素,擺到明而又間接地,把各人一直收收埋埋(但最終被引爆)的惡意合.理.化。
在閱讀過程裡,你好難估唔到事態發展,但點估,一定估唔到個結局。
最後一章,視點放回美智留身上。Yeah,天網恢恢,她正式被起訴了,但當你以為真的疏而不漏?她用半生撒下的這個惡意之網原來密不透風……中山七里設計的這個twist,高難度,超驚險。
睇完那一刻,一天光晒,即使閱讀過程舒暢,但我相當抑鬱(亦因為太過舒暢而更加抑鬱)。被引 / 誤導落手犯罪的人統統冇好下場,OK,應該嘅;但真正隱藏背後把塵世間諸種惡意釋放的惡人,一個華麗轉身,冇穿冇爛由頭贏到落腳之餘,竟然仲被世人視為聖人捧到上天,嘩咁仲成世界?
偏偏世界就是如此。殺人放火固然金腰帶,叫人殺人放火的直頭大Q晒。
(原文刊於am730,20160518)

浪漫月巴睇90s(24):我晨早決定這一篇寫Radiohead


















因為Radiohead出新碟,我晨早就決定這一篇要寫Radiohead。但一件偶發的事,令我差啲想改題目。

1.取悅人,從來都重要。尤其在這個重視呃like的量化年頭。

2.我習慣和鍾意取悅人嗎?就算再唔習慣再唔鍾意,總會取悅過啦——否則,也不會因為那件偶發的事而想改題目。我心知肚明寫呢個偶發題目,肯定多啲人鍾意睇多啲人like(即使所謂鍾意睇和like都只是維持一兩日的事,然後便煙消雲散)。於是周三晚上我係咁諗,諗來諗去,就是冇感覺,唔想明明冇感覺但為了交文(和取悅人)而扮到懶係好有感覺。最後,維持原判。

3.取悅不取悅,沒有對錯,沒有高低,純粹睇你點揀——又或者咁講,取悅,總是被認為比較明智,爭在手法核唔核突。

4.像我開始認真學聽歌的90年代中(如果做任何事都有原因,我認真學聽歌自然也有原因,但過去已寫過太多次,不贅了)。那時候,Britpop盛行,好多英國樂隊都爭住投身這股風潮——好多都只是混水摸魚乘機掠一筆。這是好正常的事,就像90代初古裝武俠片在香港盛行,於是有段時間入戲院你會以為回到武俠時代,想睇人著時裝做戲俾你睇都難。這就是取悅。

5.對比過去所有搖滾風潮,Britpop由頭到尾都被認為是一場marketing而多於一次創造——咁又真係冇創造過啲乜,不過是將60年代英國結他音樂及日後音樂上的英倫元素來一次綜合重塑咋嘛——你可以話,Britpop是一次英國搖滾的二次創作。

6.為方便分類,Radiohead被歸類為Britpop樂隊——係咪呢?時間上,你話係咪係囉,畢竟他們在1992年出道;音樂風格上,好難稱得上是嚴格Britpop(但怎樣才算是嚴格的Britpop?好難講)。

7.Radiohead一直在努力擺脫這個由別人加諸的歸類。我第一次聽Radiohead,已是1997年的《OK Computer》,他們第三張專輯,一張曾被英國音樂雜誌選為全宇宙最強的專輯——但我聽《OK Computer》的原因同以上無關,純粹因為當時心儀的一個女生有聽,我想取悅她,咪聽囉。事情的發展自然是:女生懶理我的取悅,但我因此而迷上Radiohead,更追聽他們之前兩張專輯,1993年的《Pablo Honey》和1995年的《The Bends》。

8.《Pablo Honey》整體流麗,但不算太標青(這個評語純粹是跟同年代其他樂隊更勁的作品比較),不算太標青之中偏偏又因為一首《Creep》,讓他們受到注視。如果從商業角度看,他們絕對應該在下一張專輯整多首類似的單曲,但佢哋冇咁做,反而交出了一張整體流麗之餘比起《Pablo Honey》進步十幾廿倍的專輯,讓他們更加紅了。再從商業角度看,他們好應該在下次整一隻(擺明)延續《The Bends》的專輯啦,佢哋又冇咁做,反而把好得樂迷歡心的《The Bends》拋諸腦後,整咗隻完全懶理《The Bends》支持者感受、甚至懶理能否流行的《OK Computer》,結果,Well,被公認為Britpop年代劃時代的的經典——又其實,Brit唔Britpop,已經不再重要,他們已靠自己創作掉走了這個被阿豬阿狗加諸的身份。

9.Radiohead的勁,在於從不取悅——取悅,就是要睇人面口而作出相應行為,過程中肯定要委曲自己——創作,若存在委曲,就肯定去不到最盡之境地。

10.而最勁的是:好多90年代的歌,現在聽依然覺得好聽,極有可能根本是回憶在作祟,回憶自行加了分;但《The Bends》和《OK Computer》嗰種好聽,是真的超越了時間。
(原文刊於am730,20160513)
(我們的MV每每拍歌手大頭,《No Suprises》也拍Thom Yorke個大頭,分別是:人哋個拍法勁上十萬倍。)

身邊有個架純BB,誰願變喪屍?





















架純BB!我月巴一定會保護你……

我已有一段長時間冇睇喪屍片。所謂長時間,大半年左右吧。
唔好問我Why,因為我都唔知點解——其實點會唔知。問心,當喪屍片變成主流,好多都變得好流:故事老奉(離不開唔知點解地失驚無神爆出不明病毒,人類紛紛瀨嘢),喪屍不再似喪屍而變成短跑好手,可能掛住跑,冇閒情享用人類腸腸和kidney——冇計,既然成為主流自然要應付主流觀眾,不是人人都頂得順享用腸腸和kidney的飲食畫面。
但我曾經是個每星期都要睇番齣喪屍片的月巴。唔好問我Why,因為我都唔知點解——其實點會唔知。現實中極怕blood的我,每當睇見喪屍享用人類腸腸和kidney的bloody場面,就會興奮莫名。身邊大量人說我變態,OK,如果我咁都算變態,那麼,一個永遠都(不認為自己有錯所以)不道歉的人,也算是一種變態。
但知性的我除了欣賞bloody,每當睇喪屍片時,還會乘機反問自己一個問題仲相當seriously:我會選擇盡早化身成majority的zombie?還是死守human角色?——即使明知human是死剩種是minority。
是的,人生在世,往往要你揀企喺哪一方,唔到你話why not中立吖咁騎牆。
為思考這個(明明冇人要求我作答的)人生難題,我去了睇《喪屍末日戰》。
先旨聲明,我從來冇睇過漫畫原著,不知道電影版有幾多是忠實呈現有幾多是經過改編。
作為一齣喪屍片,呢一齣,僅僅合格啦(如果這是我第一齣睇的喪屍片,分數會高啲啲)。令我失望的包括:故事真的老奉,又是離不開唔知點解地失驚無神爆出不明病毒,然後人類相繼瀨嘢。裡頭的喪屍步伐不一致,既有短跑好手,也有些像在散步,但放埋一齊,又沒有產生甚麼特別效果,給我的感覺就是:導演似乎有少少唔知想點,而因為唔知想點,以致好似只為交差,但求有喪屍有咬人又標吓血充塞畫面。簡單講,冇heart。
還有最後那場發生在outlet的戲,點睇都不過是《Dawn of the Dead》的東京近郊縮細版;當中所發生的人性衝突也太例行公事,基本上某條友一出場,你就可以篤定佢心懷不軌。
人類不濟,好彩喪屍設定OK:1.尚算核突。不是意大利喪屍片老祖Lucio Fulci那種爬滿生勾勾屍蟲的栩栩如生式核突,而是帶有濃烈J-Horror味道的陰森核突,不俗;2.一般喪屍片的喪屍,就是喪屍,冇晒意志只識搵人咬、雖生猶死雖死猶生的喪屍。《喪屍末日戰》的喪屍,卻會巧妙地讓喪屍保留住變屍前 / 仲係人時的記憶和生活習慣——你做人時是一個日日迫火車的sales?你唔係人後依然是一個「sale屍」。命運,從此被僵化兼直到永遠,最無奈算這種(至於每每在人人返晒學才宣布停課的教育局人士,我開始懷疑,佢哋仲係咪人?)。
回到我睇《喪屍末日戰》的原始目的,即那一條人生難題:喪屍肆虐時,我寧願做喪屍抑或死都要做人?原來要回答這條難題,應該額外思考一個附加情況:圍繞你身邊的是哪一班人?
假設一:圍繞身邊的是一班出類拔萃的香港高官(以及白宮發言人),低賤如我,做人還有甚麼意義?仲會有啖好食咩?
假設二:陪著我走的是有村架純,跟住再加多個戰鬥力驚人的長澤正美……點.捨.得.死?生命,突然變得好有意義。
但現實是:此時此刻,作為一個human的我,每日睇住的就是高官的嘴臉,每日聽住的就是高官的話語,再加埋又係時候報稅……
Well,我突然好想變成喪屍。
(原文刊於am730,20160511)

浪漫月巴睇90s(23):用微笑面對核心外圍的道德論辯 :)


























我認為,若果有人要寫香港史,應該把過去一周訂定為「Leon周」——個名當然可以再從長計議。

1.有關Leon怎樣在首場演唱會臨時取消後單拖拍片講「對唔住」,再在facebook專頁出po,化解了一場「關公災難」的種種,已經大概有十萬人寫文讚過,我冇乜補充,想說的只是,在這個已經冇人再肯為自己行為負責的年頭(例子太多,請自行參看位處政府核心內圍 & 外圍嗰班人),一句「對唔住」,原來是多麼的有價值。

2.這句「對唔住」所伴隨的不是抵賴。反而是把責任孭上身,畢竟嗰啲(被指未符合防火規格的中國製)帳幕是他們拍板採用的(如果換轉另一條友,應該或肯定會講:「帳幕並唔係由我親手製造,至於決定採用就係唔知邊個部門的決定……」)。

3.第二晚,成功開騷。因為拆去了(被指未符合防火規格的中國製)帳幕,本來被包住的核心內圍,無遮無掩,Leon優美而浪漫的歌聲衝出內圍傳到外圍。

4.然後,有人專誠在演唱會期間走到核心外圍,遙聽Leon,免費地。

5.又然後,引起道德指控:1.在核心外圍免費地聽Leon演唱會,freeride別人心血,不.道.德——這指控針對貪小便宜的心態;2.免費聽Leon演唱會已經不道德啦,仲po埋上fb,簡直是不道德combo!——這指控針對連道德不道德都分辨唔到仲要周圍揚的低等人格;3.亦有懶係持平的人說:如果只係聽一兩首,都算~~但唔應該由頭聽到尾連encore都聽埋囉!——這關乎程度的問題(咁免費聽一首唔太紅的sidecut會否不道德來又比較有道德?還是免費聽一首當年攞獎攞到開巷的金曲更加賤格?好具爭議性吖)。當然不排除部分免費聽騷的人也買了飛捧了場,但行為從來都是獨立地個別計算的,一個道德的行為不能抵銷另一個不道德的行為。

6.一場核心內圍的concert,竟然掀起了一場核心外圍的道德論辯,我估,連明蝠俠本人都始料不及。

7.這令我回想起另一場演唱會,1994年譚詠麟大球場演唱會。這場演唱會,同樣差啲無法成功開波,同樣在當年引起軒然大波——臨近開波,政府部門話因噪音問題,可能影響附近一帶居民,要求cancel。結果經過一輪斡旋,演唱會照常舉行,成為了香港史上其中一場好重要的演唱會……

8.但我不是想同大家分享呢場演唱會有幾好聽(又或幾細聲),而是我清楚記得,當年TBB《城市追擊》針對演唱會可能引起的Noise Pollution問題,專誠走訪兩個住喺大球場附近的家庭——家庭A,一睇個客廳就知非富則貴的超有米family;家庭B,點睇都只係一個不會發達的超窮苦人家。對於呢場大球場演唱會,家庭A的太太咁樣回應:「好困擾」(我超記得佢咁講),然後太太再一臉苦惱盡訴這場演唱會怎樣影響他們這一家的(有米)生活,個女做唔到功課溫唔到書諸如此類……至於家庭B個阿叔,著住一件白背心,坐喺屋外望住山下大球場笑說:都幾好吖,有免費演唱會聽。OK,如果要以最嚴格態度執行「免費聽concert就是不道德」的律則,呢個阿叔及其家人,好應該在演唱會進行期間搬走。Why嗰個有米family唔使搬?尊貴的他們,可不像窮阿叔咁enjoy呢場free show,他們由始至終都是受.害.者。

9.周三晚10點左右,我寫到上面一段,Leon喺fb做live。我突然覺得,Leon的智慧是:他把一場因誤判而隨時招致商業災難的演唱會,演變成2016年一個真正與民同樂的聯歡會——不論你正身處核心內圍定外圍定係沙田圍,總之,大家同呼同吸。

10.畢竟左手又係肉手背又係肉,有時,唔使分得咁清楚。:)
(原文刊於am730,20160506)
(今次呢篇寫少咗90s,不過左手又係肉手背又係肉,有時唔使分得咁清楚~~)

Tony Stark!你話你成何體統?


























我一直把Tony Stark作為完美男人典範,而成為他,就是我的人生目標。無奈,佢令我好失望。

Superhero電影,講堅,我已經睇到有點滯,但滯還滯,還是(在考試前夕)第一時間衝入戲院睇《Civil War》。
我.超.鍾.意。你唔鍾意?與我無關,你影響不了我。
撇除迷惑眾生的紅巫女和長期爆裂的Black Widow(這兩個私人因素),在那兩個半鐘,我真的投入其中,情緒完全被牽著走,投入到連即將殺到埋身的考試都忘記了。暫且抽離沉重現實,就是入戲院睇戲的最大功用。
你問我撐Tony Stark定撐美國隊長?未入場前,好難答你,畢竟美國隊長從來都不是我迷戀、迷戀到會幻想自己化身成佢的虛構角色,原因如下:
1.條友除咗比我大隻啲大力啲以及跑得快啲,冇乜特別能力啫。
2.咁佢有個塵世間最堅硬的盾喎。現實中經常孭鑊的我,實在不想連做超級英雄時都要孭住隻(最牢不可破的)鑊。
3.他本來有一位入得廚房出得戰場的女友Peggy Carter,但天意弄人,當他醒來時,女友已變成——阿婆(不過又竟然俾佢溝到女友個姪女Sharon Carter,Well,呢一點相當吸引)。
4.唔知點解地,他總是令人覺得佢蠢蠢哋。
5.他擁護建制,他是一部超級國家機器。
簡單講,美國隊長其實是個冇乜個性又冇乜強勁能力的大隻建制派(而且仲孭住隻鑊走來走去)。
對比起來,Tony Stark才是男人(夢寐以求的)典範:
1.有米,而且不是一般的有米。一般的有米,頂籠只能像香港那些有錢仔,溝吓明星仔,就以為自己好巴閉。
2.即使劇情交代Tony好專一地愛著Pepper,但有理由相信,只要佢肯出番嚟玩,一樣可以溝到最美的女(而且最重要是無需負上任何道德責任)。
3.聰明,單憑一己之力已可整幾十個Ironman出來(反觀人才濟濟的創科局,整過乜?)。
4.特立獨行率性奔放,無視繁文縟節塵世束縛;不像我們,成日要俾面人,但從來冇人俾面自己。
但睇完《Civil War》我不禁想問Tony Stark:你搞乜?——你明明是個富可敵國(「國」以眾數計)的Playboy發明家,但你睇吓自己,你話你邊一忽似有錢佬?竟然搞到十足十一個幫政府宣傳政改的說客,叫人將議案袋住先;有時,又變到好似當年見完中聯辦的泛民,出親嚟都苦口婆心一臉委屈,開口埋口叫人顧全大局……Tony Stark你話你成何體統?
Tony Stark做番Tony Stark的真正時刻——單拖去Peter Parker屋企、同Peter個風騷蝕骨俏auntie談笑風生、威迫利誘Peter加入自己陣營嗰一刻,that's all(但基於動機,以上純屬一場戲,Tony恍如變成了一個落區做戲的官)。其餘時間,我只看見一個因為政治而不得不約束自己的爛說客,到最後,說唔掂人嘞,惟有出手啦。
這麼一個Tony的性格轉折,把我拉回現實:就算再有米,原來一樣要屈服於政治權力。這舉動,令佢變得冇型。
反而(向來蠢蠢哋的)美國隊長終於睇穿了政治的陰濕,忠於自己,變得相當有型(最有型是連作為自己身分象徵兼且價值連城的盾,都可以兜嘢掟番俾Tony,他不稀罕這麼一個嗟來之盾)。
但當然點都及唔上Black Panther。既有米又有權仲擁有成個country,問你死未。
(原文刊於am730,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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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

一個理解形而上學的形而下Package




















近日,我keep住忘我地溫書——嚴格來說是臨急抱佛腳。

時光荏苒(為配合學生身分,專誠用番一個學生年代作文堂才會用的字詞),Year 1就快完結。
但又未結得晒——還有些手尾:考試和paper。作為一個全職編輯暨兼職學生,只能在夜半無人私語時溫書、思考哲學問題,箇中感覺是:有一種好想上床就寢的情調。
正如行李要自己拎,書始終要自己溫。本星期我keep住溫的是,形而上學。曾經在這個欄講過,但我不介意講多次:當日令我對哲學產生濃厚興趣的正是形而上學,難得在整整廿年後,由少年完美地變成中年的我,有機會再讀一次,實在是——好大鑊。大鑊是因為:當我以為自己識少少柏拉圖理型論、兼聽過吓Heraclitus「人不能踏進同一條river兩鑊」的說法就實冇死啦,點知,仲死。
形而上學所觸及的範圍完全超出我的認知範圍——當中包括太多問題:(有冇)實體吖、(有冇)決定論吖、(有冇)自由意志吖……就連「人不能踏進同一條river兩鑊」呢一句,也有多種理解方法。愈讀,愈發覺自己又月巴又蠢。
惟有死撐。明知死硬,都唔好死得咁難睇。在每一個鋤書的深夜,愈深入形而上學的知識,好似諗通咗啲嘢……諗通咗的我,決定同大家分享自己的思考成果。
先講決定論。決定論的大意是,塵世間萬事萬物都是被決定的。假如決定論是真的,就再沒有自由意志可言,我們所做的每一個選擇都是被注定的。
於是我們再不需要為自己的任何行為負責。
就像曾摑醒了我,叫我應該自豪地認自己是中國人的鳴煒兄,原來自豪的他,自小持有英國國籍——注意,是佢媽咪趁佢未成年時幫佢申請的。Hey,誰沒體驗過未成年的那一種身不由己?而這一種身不由己,一視同仁,不論你是窮仔抑或有錢仔,一樣要面對,我深深明白到鳴煒兄那種自小就(被決定)擁有英國國籍的無奈。既然被決定,自然不需要為這個(不經由佢自由意志去申請的)國籍負責啦笨。Why鳴煒兄又不願放棄英國國籍?因為他長大了,終於擁有自由意志去做(他認為正確的)選擇了。自由誠可貴,英籍價更高。
另一個重要的形而上學課題:實體。塵世間究竟有冇實體?如果有,又是甚麼?Well,好難講,不同哲學家有不同講法,加上我只得Year 1程度,只能簡單講吓我了解的。
亞里士多德話,個體才是實體,才是真實的存在,而實體可以擁有好多性質——例如「我是月巴buffet狂迷」,就是說「我」呢一嚿實體,擁有「月巴」和「buffet狂迷」這兩個性質,「月巴」和「buffet狂迷」都是用來形容「我」(呢一嚿實體)的謂語(而謂語不能作為實體)。明唔明?唔明,no problem,且讓我再用鳴煒兄做例:「『鳴煒兄』是『眼睛真的很漂亮而且(唔講唔知原來)擁有英國國籍的上市公司主席』。」——眼睛真的很漂亮、擁有英國國籍以及上市公司主席這些述謂,便構成理解「鳴煒兄」這實體的package,一個比「我」呢個「月巴buffet狂迷」好上十億倍的package。
而重點是,無論「鳴煒兄」是香港人中國人抑或英國人,都只是一些Accidental Change,不改變實體本質。至於實體本質係乜?我學歷尚淺,仲未讀到。
至於某隻嘢(「嘢」,討論存有時經常用到的字),在某篇文中既有「我」又用「他」來形容自己,就未必涉及實體變異,而更似是精神分裂。
(原文刊於am730,20160427)

浪漫月巴睇90s(21):今夜像霧像雨又像風,不妨卿卿我我~

























現在,為了慳錢,更高層需要漏夜炒一個高層;90年代,唱片公司為了宣傳自己的歌,可以向電視台買一個晚間時段狂播自己的歌。

1.因為這個時段(也因為我當年仲有持續地開電視),我識唱一首歌。

2.今夜的星光燦爛,那半醉一雙眼,透過了友誼界限……

3.林帆《今夜》。一首你明明冇買碟但都應該識得哼頭幾句的歌——唔只識唱,甚或仲好記得個MV:某夜,隆重地著上冷衫乙衫的林帆,在一個沙灘緩緩步行,離奇是沙灘上早就布下了一個由唔知邊個布下的blur blur哋燈光陣(blur是鏡頭效果),而更離奇是,鏡頭突然閃出一條友,著住件tee,恍如體操選手般過度活躍地跳嚟跳去再打埋斛斗,看得(著住冷衫的)林帆好不興奮,而更更離奇是,這時林帆竟然坐在一張相當歐陸味的床上——Who擺這麼一張床在沙灘上?唔重要,重要是一班幕後創作人為了營造「今夜的星光燦爛那半醉一雙眼透過了友誼界限」這淒美意境,真的苦心孤詣地,做咗好多嘢,擺咗好多props,也應該使咗公司唔少錢……

4.但真正使錢的是,一間唱片公司為了推廣旗下歌手,是可以向電視台買一個時段,晚晚播幾首歌,持之以恆地播播播播播播播播播到我事隔多年依然識得唱《令夜》,兼背得出個MV。

5.那間唱片公司是飛圖,只是我們大部分人都慣咗口叫佢「飛圖卡拉OK」——在那個未有電腦揀歌再幫你換埋碟的年代(而是有個膠file,攝滿歌紙,你想唱邊首,就唔該根據歌紙去攞相對應的LD,所以不是揀歌唱,而是揀碟唱,為慳時間惟有成隻碟唱晒),我們去唱K(當時會好隆而重之地講「去唱卡拉OK」,恍如沒有「卡拉」,成件事就冇咁OK),走唔甩,一定唱過飛圖卡拉OK之出品。

6.我尤其欣賞那些為拍而拍的MV。A歌手明明不是飛圖門下,飛圖為了製作A歌手某首作品的卡拉OK版,是會專誠請幾名model仔或演員仔(有些在好多年後真的紅咗),專誠拍一個MV,MV仲會盡量嘗試配合歌詞內容,從中你會看見一種近乎偏執的認真……也有一些,冇人的——嚴格來說應該是冇一個特定的人,因為成個MV就是齋拍世界各地美景,讓你唱歌之餘眼睛想旅行,一首MV,N種感受。

7.然後,飛圖也有屬於自己的歌手。例如梁雁翎。有一個秘密,咁多年我都冇話俾同學和老師知——我.愛.梁.雁.翎!我由衷地覺得梁雁翎好靚!OK你可以話佢娘,但「靚」和「娘」,是兩種不相關而又可以並存的性質,一個人自然可以靚得來完全唔娘,但娘,同樣也掩蓋不了一個人的靚……但當年的我未讀過亞里士多德,不知道以上道理,以致當同學們話佢娘時,我只能(揞住良心)附和……現在不同了,我已經唔使理班同學,可以大聲講:梁雁翎好靚呀!《像霧像雨又像風》好好聽呀!《你怎麼說》仲好聽啊!同蔡濟文合唱的《慢慢地陪著你走》亦好動人呀(當年我幾咁想邀請女同學L跟我合唱,無奈一直不敢開口……)!

8.當然,還有卿卿。她真的能夠用聲音,演繹出一種唔係你話扮就扮到的性感淒怨 & 風情;當大家只記得她的《擋不住的風情》,《卿卿我我》才是我的卿卿首選。

9.Yes,這就是90年代初的香港樂壇。你可以去迷天王天后,可以去愛純情玉女,可以去捧位置二三線但歌藝相當一級的男歌手,也可以好似我咁,晚晚臨近午夜開電視聽卿卿林帆梁雁翎(而又唔使話俾同學知)——你有得揀,因為真係有得俾你揀。

10.為求懶係首尾呼應,且讓我用《今夜》副歌作結:今宵方知往日孤單,期求明晨夢幻不散,過去欠你現在奉還~
(原文刊於am730,20160422)

在生命中的嗰幾天,食過的雲吞麵~
























我識食,但又唔識食。Well,今次篇嘢一開波已充滿了濃濃paradox意味。

第一個「識食」,指「識得食嘢」,專指「進食」這功能。順帶一提,我亦識消化、識屙——兼識自行吻(讀:第二聲)屎,不像某些把閉的人,一人(及其家人)瀨屎,卻要出動跨部門的人幫佢「吻」屎(而又奇在有人心甘情願化身廁紙)。
第二個「識食」,非指功能,而是有沒有培養食嘢的優雅品味和高深學問。Why我知自己欠缺「識食」的第二義?好多年前,我做飲食雜誌時,阿頭兜口兜面同我講的(我冇怪她,她只是道出事實,而重點是,佢一直對我好好)。
我一直希望培養自己擁有「識食」的第二義,但塵世間有些事,唔到你話想就做到;當我明白了,惟有專心培養第一義,卒之進化成一個最愛buffet與放題的月巴,用有限生命盡量演繹第一義的「識食」。澎湃的脂肪,證明了我學有所成。不過,唔識食還唔識食,至少我還識得分好唔好食。
但以上同本文主旨無關。我想說的是,(因為工作,)貴嘢我食過唔少,但cheap嘢,一定食得更多。其中一種cheap嘢,就是呢幾日突然變得極富爭議性的雲吞麵。
我當然不知道啲二世祖去麵舖會食乜(定係根本從來未去過麵舖?Shit!),而我呢亭窮小子,細個時只要有得出街食,就自自然然覺得嘩正吖發達咯——即使只是幫襯屋企樓下嗰間麵檔。唔知點解地,細路去食麵,總是只准嗌雲吞麵或雲吞河,至於腩麵雜河肚米等,都屬於要等大個啲才可以嗌的限制級麵食。
屋企樓下嗰間雲吞麵原來根本唔好食——自從食咗其他麵舖的出品後。首間改變了我對雲吞麵觀感的麵檔,位於旺角,兩幢大廈中間的一條冷巷。煮麵和包雲吞的師傅,都是大隻佬,冬天最凍嗰幾日都只會身穿背心乙件的大隻佬。
當時我還是個好鍾意畫畫的中三學生,於是去了上文提到、其中一幢大廈的畫室學畫。落堂,晚上八點,一定見餓,忍唔到餓的我,通常幫襯大隻佬,食碗雲吞麵再搭多碗腩河,飽晒——其實我絕對可以行過另一條街光顧其他食店的,我冇咁做,自然不是因為迷戀肌肉(我只會迷戀出現在自己body上的肌肉,但so far它們從未蒲頭),而是:1.大隻佬們的出品係好味嘅;2.麵檔隔兩個舖位、位於街口的士多,看舖的是一個紮了馬尾同我年齡相若的漂亮少女——Yes,我咁長情地食麵,就只為見少女幾面。這一個浪漫的舉動,大隻佬們自然唔知。
但雲吞麵,也曾經造成我事業路途上的挫敗。投身傳媒後、首篇由自己一手包辦的稿,是跑馬地某間矝貴雲吞麵店的介紹。作為一個初出茅蘆的記者,我真的從未食過收得咁貴的雲吞麵;但又的確好好食,好食到連碗湯都俾我乾晒(我真係有咁做),好食到想叫老闆唔該整多碗嚟(但我冇咁做)——而萬料不到是,我動用澎湃感受寫成的六頁稿,竟然被編輯一嘢飛返嚟俾我,成篇重寫……(更加萬料不到的是,自從做了所謂編輯後,竟然從未叫過記者把稿重寫,而選擇自行改寫。)
但sorry,以上依然同本文主旨無關吖。我想說的其實是,對於塵世間任何一樣事物的判斷,個判準究竟喺邊?像我小時候屋企樓下嗰間麵檔的雲吞麵,係唔好食就唔好食,即使佢間舖裝修到金碧輝煌,碗麵又特登收到好貴,兼話個師傅喺唔知邊間米芝蓮做過(散工),再請埋靚女列陣做waitress——依然嗰句:唔好食就係唔好食,冇情講。
至於我分別在學畫時和做記者時食過的雲吞麵——兩間舖地段不同裝修不同(大隻佬嗰間直情冇裝修可言),各有bonus:一間有少女望,一間累我俾編輯飛篇稿埋嚟,但兩間的雲吞麵都真的好食,而兩間收費又明顯好唔同,一間平常旺角街坊價,一間尊貴跑馬地街坊價——好味唔好味,標準不在價錢——對一樣事物優劣的判斷,判準不在可被量化的事物上,而應是絕.不.可.被.量.化.的。如果量化真的取決一切,咁爆破之王米高卑應該年年攞齊奧斯卡金球獎兼康城,畢竟佢的戲夠晒量化,由開波boom到散場——但,你會服氣嗎?
咁我又不排除有啲人真係會服。對住呢啲人,我只能高歌一曲「SAS~SSS~」,嘥嘥嘥,嘥gas個嘥。
(原文刊於am730,20160420)

浪漫月巴睇90s(20):當人肉叉燒包與羔羊醫生遇上李Sir


























時間已經係超夜深。我認真地諗緊,好唔好瞓陣先,等第二朝天光先寫呢一篇。

1.咁諗,不是因為眼瞓,而是淆底——一種比平時一般淆底深層次N倍的淆底。

2.我立即想起一件事。初中,一名家住瀝源的女同學跟我分享一件童年往事:80年代中、她讀小學的時候,瀝源發生了一單女童離奇失蹤案件,引致成條邨的家長細路都提心吊膽……女同學一講,我突然心生一股低於攝氏零度的寒意,並連隨記起,記起自己也曾在《警訊》睇過呢單案的報道,主持麥振江更呼籲市民提供線索協助警方早日破案……(1985年開始,有關方面嫌《警訊》未夠喉整多個《繩之於法》,專門將一些更大鑊離譜奇情恐怖而又仲未破案拉人的案件,以劇集形式模擬出來俾市民觀看,並講到明好需要市民提供線索——這算是當年一種警民關係的反映嗎?)

3.但我仲細。對於這類作用明明不為娛樂的節目,我只當成是獵奇嘢睇,愈驚愈要睇,情況就好似細細個時偷偷哋拎大人買的《二十年來香港驚人罪案》來睇,那些OK血腥的封面,對我有種無以名之的吸引力,揭到內頁,仲有相(配合埋當年絕對不好的印刷技術,尤其有嗰陣獵奇味)!

4.所以我愛古已有之的奇案電影,上世紀90年代初更突然唔知點解地出現了大量奇案電影——其實,都知點解嘅——因為三級制。三級制讓電影得以提供更拮眼球的畫面,而要透過電影還原、呈現的那些奇案,又通常需要一些拮眼球畫面——被揀得來拍的,都必定是殘忍到痺的案件,而不是商業罪案調查科會調查的案件。

5.例如《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有關原本嗰單案的詳情,不贅了,總之我們在電影看到的,就是兇徒如何泯滅人性地殘殺了一家人,為方便處理大量屍體,製成(不含叉燒成份的)叉燒包。這不是一齣《踏血尋梅》,電影無意同你細訴殺人者那不為世人所知的生命幽微部分,而旨在向你展示一個(經過加工的)恐怖過程。然後,再由李修賢帶隊的那一team警察,動用種種(OK離譜的)手段破案,劇終。

6.比《人肉叉燒包》早一年的《羔羊醫生》,一見主角個名「林過雨」,你應該知道拍緊哪一單奇案吧(有關原本嗰單案的詳情,同樣不贅了),但電影所拍的同真實有發生過有幾多相同?我唔知,但對比《叉燒包》,《羔羊》在畫面上肯定克制得多。負責查呢單case的,同樣是李修賢,以及他旗下那一team(但求破案乜都做得出的)警隊精英。

7.而更追貼時代的是《屯門色魔》(有關單案的詳情,再次不贅了)。電影當然也是借真實案件過橋,但在極低成本下,竟然呈現了一個位處社會邊緣的社區,我們看到的不只是一單重案,也是一個被邊緣化的地方,以致那種明明同我們日常有關的恐怖,因為地域,變得好似唔關自己事,感覺就像我們睇見那些第三世界的戰亂片段。

8.還有溶屍奇案。唔少戲明明唔係拍緊呢單奇案,但都加入了溶屍——例如《強姦》,鄭浩南便冷靜地溶了屍(而其實唔使一定溶的)。又例如《街坊差人》——我經常向朋友推介這齣《街坊差人》,重點不是片中有溶屍示範和三級場面,而是竟然動用推理,讓黃秋生這差人在查案過程中,向你逐步揭示一單倫常慘案,慘案的引發,不一定涉及甚麼謀財害命,反而只是那一點點的妒忌,妒忌再變成恨……電影應該太低成本,成齣戲幾乎在大圍拍晒,卻唔覺意拍 / 記下了90年代大圍的寧靜。

9.奇案電影,除了(奸的、變態的)犯案者,自然涉及(忠的、正義的)查案者。當年不少奇案片中的奇案,都由李修賢帶隊的那一team精英偵查、破案,而過程中又必定包含審犯過程,最著名的一次示範,是《賊王》——最後十幾分鐘,直頭731部隊上身,用盡種種很酷的手法,成功令賊王任達華partner關秀媚(痛苦到)認罪。所謂奇案片,其實也是攞正牌的剝削片。

10.現在已經沒有奇案片。不是沒有奇案,只是今時今日大多稱得上奇的案,都好敏感,敏感到我唔敢舉例——寫完,一天光晒。
(原文刊於am730,20150415)

Hey!甚麼名字才能令你樹大招風?



























人生在世,有好多問題。有些問題,其實不成問題;有些問題,卻足以困擾你一世。

有名,是為了人哋俾面(你個名)
例如一出世便跟實你的名(至於Why你會被拋到行李原來唔使旅客本人拎入機場禁區的香港?則是另一個問題)。
我們都知道,名,只是(你老竇)姓氏加(你老竇你媽咪及雙方親屬所起的)名字的組合,成件事,很隨機;唯一特點是,唔到你話事。於是,(被拋擲到世上後的)我們成世人,都在營營役役,令這麼一個很隨機而又唔輪到自己話事的名,變得有名、好有名、好Q有名(目光短淺的人或許只在乎自己在世時有名,而真正在乎有名的人則矢志追求連自己死後都好有名,文學界衰鬼米蘭.昆德拉在《不朽》中有頗詳盡而衰格的描述,請自行細閱)。
這裡衍生另一個問題:有名,有乜用?——俾面。
Yes,我們一生都在為自己個名營營役役,不過是為了想人哋俾面(你個名)。留心,「人哋俾面你」這行為,由始至終,都是人.哋.的.決.定。相反,「你俾面人」,則是你自己經由自由意志(suppose有吖)所做的個人決定。
但人生其中一個無奈是,即使你點努力,也不涵蘊你一定能夠令你的名字變得人盡皆知(而令人俾面你)。而觀乎現實中好多名人,真正紅起來的都不(單純)是靠佢本人與生俱來的名字,反而是一個加咗料的名,又或直情是一個朵,一講,你就會知道佢哋真係名人,非常吹漲,或吹佢哋唔漲。

令名字顯赫的真實示範
.我的名字,你的姓氏
程淑儀——邊位?你應該同我一樣,對呢個名相當陌生。但如果加埋夫姓,變成「馮程淑儀」呢——哦~原來係佢!佢咪……嗱嗱嗱,咁咪即時唔同晒,即時紅鬼晒。
善用夫姓,絕對有助提高閣下名字的辨識度,好使好用(但據聞自從馮生在fb出咗個po後,情況有變,哎呀)。
當然更勁的例子是鄭月娥。就咁睇,這麼一個尋常名字,只會令人聯想起一個中年女士、或師奶,但加埋夫姓——林鄭月娥,是不是當堂感到一股霸氣(甚或寒意)?更勁是,就算減去「月娥」,箇中霸氣(及寒意)絕無減弱,反而隨時加強,非常玄妙,同只會要求你增加供款的強積金同樣玄妙。
.把(明明不存在的)職位留給自己
有些人,天生存在感薄弱,只能借職位證明自己存在——這樣還可以理解;難以理解的是以下一種,明明唔係做嗰個位但世人又成日用嗰個不存在的職位稱呼佢,例如駐香港的白宮發言人。
.你的外號,突顯你的功用
人的名字,頂籠反映了幫你起名的姨媽姑姐意志,顯示不了你作為一個人的社會功用。於是世人往往愛用一些代名詞去形容人,例如手起刀落的「豬肉佬」、好有鑊氣的「廚房佬」。當中一個「佬」字,簡單親切,同時顯示了人的身分。
至於「垃圾桶」,功用就只是一個垃圾桶,no more no less。見到垃圾桶,請佢食垃圾,是一種尊重。
講到尾,想自己個名出名,無非是在必要時(或非必要時都可以)用來躂,或好豪地借俾人躂——而在自躂 & 被躂的過程中,名字的名氣還會一直累積,積到蜚聲國際。
「梁頌昕爸爸」。據聞只要一躂呢組詞語,乜都唔使講乜決定都唔使做,別人自然會作出足以改變航空界的決定。
事實證明,名,的確好重要——而且千萬不要介意得來的是威名定係臭名。無論點,活在今日香港,臭名遠播,都好過冇人講得出你個名(所包含的意義)囉。
(原文刊於am730,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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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

浪漫月巴睇90s(19):即使我迷戀的玉女時代成雲煙……


























「叫我玉女敏。」——我估,玉女如殿堂級的Vivian,也不會叫人咁樣叫自己吧。

1.今時今日,女神盛行。

2.女神的定義就是:冇定義。只要你情迷某某女子,便可以乾脆叫她女神,過程中,冇人阻到你。於是,塵世間任何凡人,都可被稱為女神。

3.玉女不同。即使當中某幾位頗具爭議性,歷史上曾被稱為玉女的女子,肯定少過女神。玉女不一定只出現在上世紀90年代,但能夠成為風潮,卻是90年代初的事。Why 90年代初會出現這麼一個風潮?我不知道(歷史學家也不會知道)。總之,當時就是大把(被稱為)玉女(的女歌星)啦。

4.當女神沒有嚴格規定,玉女卻明顯有幾個必要條件:A.長髮——飄逸而亮麗的長髮。男生都渴望被玉女那把飄逸亮麗長髮兜嘢打落自己塊面吧(當中還帶著絲絲髮香);B.密實——密實得來最好配備埋一條遮晒小腿的長裙。隨初夏的風搖曳的裙襬看在男生眼裡,就是一件賞心樂事嘻嘻;C.清純——沒有清純,男生哪來純愛幻想?甚麼是清純?好難講,但必備的就是長髮和密實囉。所以,女神或可J之(這樣算不算褻瀆神靈?),但玉.女.不.能——至少對(曾經清純的)我來說。

5.周慧敏,玉女掌門人。她符合晒上面ABC三項條件。在「浪漫月巴睇女星」時我也講過,我曾經好迷Vivian,但如果此時此刻你問我迷她甚麼?唔知。只能說,到她自豪地穿上宮廷裝唱《感情的分禮》,我開始不把她看待成玉女(但無阻我的亢奮)。

6.另一個我迷戀過的玉女,劉小慧。回想,也覺不可思議:1st不可思議是,當年每逢放學後都必經沙田廣場的唱片舖,只為欣賞放在櫥窗的《初戀情人》大碟——個封套(因為我實在冇錢買)。2nd不可思議是,當年我每逢去K都必定怒點她的金曲《初戀情人》 & 至尊金曲《急色鬼愛出位》——而且,全程只聽不唱,也嚴禁朋友們代唱,費事唱衰晒(我的美麗小慧),諗番,都覺低能(低能中卻又夾雜我的無比忠貞)。

7.還有王馨平。其實我只買過她一隻碟,而成隻碟又只是keep住唱一隻歌,《別問我是誰》。我依然覺得這是一首金曲,timeless嗰隻——而每當睇住MV中的王馨平邊唱著副歌邊做著那個有點複雜難解的手勢,就感到存在著一種,神聖(所以我超憎《春嬌與志明》,竟然讓水動樂把那神聖的MV褻瀆,噁心)。

8.其實當然少不了楊采妮。又其實,真正迷戀Charlie的是中六時、坐我隔籬位的男同學(我只是受佢影響,戀埋一份)。他迷戀Charlie的歷程大致由那個同城城拍的飾品廣告開波,中經《紅日》卡拉OK版MV(尤其沉迷於那個Charlie古惑地從胸口潛出啤牌乙張的特寫鏡頭),直至終於聽見她獻唱《不會哭於你面前》——寒風中,孤單中,必需更自強——「嘩Why Charlie把聲老牛得嚟咁好聽嘅正吖!」他說。而我,就比較喜歡收錄在《毋忘我》大碟內的《全城來吧CHA CHA CHA》,也喜歡封套中的她,孤獨地站在海中心,煞是有型——Yes,芸芸玉女中,Charlie是比較有型的。

9.最後,蘇慧倫。有關我迷戀她的詳細經過,也曾經在「浪漫月巴睇女星」詳細交代過。OK,我明白,「玉女」這標籤,在當年不過是一個營銷策略(用來呃我呢啲溝唔到女的清純月巴仔),但這麼多年過去了,她給我的感覺,其實冇變——我還牢牢記住她在《只要為你活一天》中的土氣,記住她在《我一個人住》的脫俗味,記住她在《Lemon Tree》所紮的馬尾——還有《台北玫瑰》,一首每當我聽見就忍唔住眼濕濕的歌,讓我恍如回到廿多年前的美麗,美麗而又有點不真實。

10.像我寫這篇稿時唔覺意摷番她的首張廣東大碟——頂,我竟然珍而重之到連個膠袋都唔捨得掉(膠袋上還附著價錢貼,而那間唱片舖已執咗九世)。當一切已失去不可以再追,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好好保存著那份記憶。記憶不能被褫奪。永遠都不能。
(原文刊於am730,20160408)

Cut!我的導演夢醒時份。


























實不相瞞,我曾經諗過做導演。

至於透過甚麼具體途徑才做到導演?不重要。具體途徑不影響我做導演的夢 / 幻想。
但做導演需要做乜?我的認知是零。於是我去讀編劇班。
Why想做導演卻走去讀編劇班?因為我想做的是作者導演,執導自己寫的劇本,我深信,這才是我最想做的導演類型——其實更主要原因是,我絕對不希望見到我寫的劇本,被唔識貨的導演修改,或改晒。如果做埋導演,咪可以話晒事囉(當時的我自然不知道,導演之上還有監製和老闆,他們原來都是創作人,但為免有失身分,不會一開波便參與創作,只愛等人寫好劇本後才改劇本)。
1995暑假,我跟一位(有志於編劇的)大學同學報讀了由某個編劇家協會舉辦的編劇班。返學前,我們都躊躇滿志,認定自己就是未來香港電影界的重要人士、金像獎得獎者(我心頭大啲,諗住攞埋康城影展最佳導演),以及(挽救)香港電影的未來棟樑,最終成為電影業一代旗手……諸如此類啦。
返學後——咦,課堂教咗啲乜?我統統唔記得,只記得,當時邀請了不少香港電影業的編劇、或猛人,親臨教授,塞錢入我哋袋。而其中一位,就是__ __ __。是我冇專心上堂抑或其他原因?總之我真的記不起__ __ __教過乜,而只記得佢成堂keep住講自己過去有幾輝煌,當年在新藝城的「有趣」事跡,以及拍檔們的風流逸事(期間仲離奇地講到台灣女人在管老公上最有技巧),至於How to做一個好編劇?How to寫一個好劇本?Sorry,冇講。可能唔夠時間,又或佢根本唔想講。
我們成班同學在該堂接收到的,就只是__ __ __的想當年,有幾風光有幾勁,期間再夾雜一點只得佢自己先識笑的笑話(這一點,倒很符合他後來的幕前演出形象)。佢講得愈開心,我們愈不開心。
Course,只是十幾個星期的事。讀完,好似發咗場夢。夢醒時份,我明白到:唔好話做導演,甚至連寫個(不佳的)劇本都好難。
所以我由衷佩服從事電影行業的創作人。佩服拎住大budget務求吸引最多人入場觀看的創作人,佩服得嗰小小budget但依然排除萬難去完成一齣電影的創作人。我敬佩拍A級片(而又如實拍出A級水準)的人,也欣賞拍B級片(而又拍出A級水準)的人。
電影是商業(由始至終都是一盤高風險投資,可賺可蝕),但又不止於商業;電影自然是用畫面描述一個有趣故事,但又絕對可以不止於一個故事的描述——更可以是對人類存在狀況的展示、揭示、預示,觸及入場人士的共同情緒。
像我敬佩的George A. Romero。他在1968年的獨立製作《Night of the Living Dead》,只得嗰稱得上悲哀的11萬美金成本(惟有將就地用黑白拍攝),借用(從未在真實世界出現的)喪屍,妄想被迫害地拍了一場喪屍對人類的侵襲,同時進行了一場針對60年代美國社會的批判:冷戰時代的恐懼、越戰的影射、國內種族歧視;技巧,肯定比同時代的大製作差(頂,有些喪屍望落直頭與人無異,畢竟連妝都冇錢去化,分別只是行得慢啲),但成本與技巧,同電影本身價值從不掛勾(而因具備文化、歷史及美學上的重要性,後來更被列入美國國家電影名冊)。
而更重要是:Why George要拍這麼一齣(咁不真實的)戲?是時代實況,時代實況催使他去拍(至於他採用喪屍片類型,則是一個美學上的決定)。
講番__ __ __。記得當年課堂導師宣布由__ __ __客串教一堂時,同學與我當堂呆咗,我冇起身走人已經係忍住。到佢以懶係鬼咁開心的語調訴說威水史時,如果唔係俾面筆學費,我即刻走啦,唔通仲留低拍掌咩?
(原文刊於am730,20160406)

浪漫月巴睇90s(18):《春光》與我的1997




























97那一年你做過乜?有啲你可能唔記得,而有啲你又點都記得。

1.我好記得,我嗰年畢業,要搵工。

2.5月中,交埋象徵學生年代正式終結的最後一份功課(點都估唔到廿年後我又讀番書又要交功課),便開始睇報紙搵工。是的,當年搵工,還是需要睇報紙。

3.唔知揀乜。不是有太多好工任揀以致我唔知點揀,而是根本唔知自己能夠做乜。

4.5月下旬,約了同學交換搵工情報(其實是太苦悶約出來吹水)。在深水埗地鐵站等佢期間,我被一幅廣告吸引——《春光乍洩》海報。Yeah,終於上畫了。

5.我企定定,望實張海報(當年有兩款海報,A款是黎耀輝何寶榮在天台上瞓低擁吻,B款是劇照的拼貼——地鐵站掛出來的是B款),望咗一輪,擰轉身,行開,見同學未嚟,又行返埋張海報前再望……旁人看在眼裡,如無意外應該會覺得呢條友黐嘅,但這種情況應該不會發生,畢竟咁多年來我都不是引人注目的人。

6.5月尾。《春光》上畫。(仲未寄過求職信的)我晨咁早,走到最近屋企的戲院——希爾頓戲院,睇最早的一場。開場,成場冇人,甚至連帶位員乙名都冇,我就在好似包場的情況下,看(同老竇擘面的)黎耀輝,與何寶榮出走阿根廷、去睇瀑布、蕩失路、鬧翻、然後由頭再嚟過、在一間陋室裡相濡以沫……直至何寶榮終於嫌悶,再次放下黎耀輝。然後黎耀輝痛定思痛,不再讓自己糾纏在這段感情這個人,決定獨自返香港,離開阿根廷前去了一趟瀑布。

7.當黎耀輝在公路上獨自駕車與寂寥隨處蕩,響起了一段音樂,(在希爾頓包緊場的)我完全不知道是誰的作品,只知道,這段配樂太正了,完全烘托了黎耀輝的心。散場,我在冇乜人的希爾頓中心,霎時間唔知行去邊(就像我面對前途的裹足不前),但有一點倒是肯定的,我愛《春光乍洩》。

8.90年代,唔知點解地,gay和les突然成為了香港電影熱門題材,有些得啖(恥)笑,有些嘗試較認真去處理,但處理手法又離不開以下幾種:A.gay和les都是因為在異性戀上受過愛情重傷,才不得不中途轉站的後遺;B.既然是中途轉站,自然存在隨時拗番直的可能;C.於是一眾正常人等便努力幫中途轉站的同志,重回正常路途……《春光》冇嚟呢一套,而只把黎耀輝何寶榮拍成一對普通情侶,超越了同性 / 異性範疇(更重要是沒有像當年不少電影般,老奉地把gay拍成嗲聲嗲氣),總之,就是兩個人在異鄉,一段生死愛慾。(而較潛藏的一點是,《春光》借黎耀輝返香港見老竇的舉動,輕描淡寫,用一種開放態度回應97回歸。)

9.7月。我已經返緊工。某報副刊記者。日日唔知自己做乜(當然,看在阿頭眼裡,也會覺得我呢條友唔知做乜)。記得有一天,下午,在佐敦做完嘢,應該返公司,但我冇返,而選擇在一間已執、我亦唔記得名字的戲院(現址是莊士敦廣場),翻炒了一次《春光》。明明睇過一次,但當看見黎耀輝在公路上獨自駕車,去到瀑布,水不斷濺在他身上,全身濕透的他望著眼前那永不止息的瀑布,我眼濕濕。同一個晚上,我去了屯門,在市中心一間已執、我亦唔記得名字的CD舖,失驚無神見到一隻包裝到成隻黑膠咁款的《春光》soundtrack!即刻攞銀包!店員說:「你好彩,得番呢一隻咋。」我終於知道那首伴隨黎耀輝孤身上路的音樂,是阿根廷Tango作曲家Astor Piazzolla的作品。那一夜,在屯門公路,我把這首音樂聽了又聽。

10.好多年後。我再次把這首音樂聽了又聽——王家衛四齣電影的soundtrack重新發行,我只買了《春光》(包裝設計,竟然比起19年前求其和渣)。由初出茅蘆副刊記者做到今時今日人人都話紙媒息微的我,在怒聽這首伴隨黎耀輝上路的音樂時,想起很多。我也想問,可以由頭再嚟過嗎?
(原文刊於am730,20160401)

自己葛咸自己救(但我們已經做到隻狗)






















實不相瞞,當我寫這一句時,我完全冇諗過點樣寫埋落去。不像Batman,至少他還能夠預計單挑超人的後果。

我曾經同自己講,不會就《Batman v Superman》寫甚麼,畢竟大把人寫了(不少仲寫得好好),而我亦不見得有甚麼獨到見解和補充。
只能說,我收貨。可能是我要求低,也可能是Wonder Woman迷惑了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的是:睇完嗰刻我明顯有種不滿足、又或chok住chok住的不快感覺,但唔知原因……我決定寫一篇文,迫自己去諗、迫自己搵出chok住chok住的原因。
我不知道你點評價Zack Snyder,但他的確是我喜歡的導演——所謂喜歡,大概是:我睇晒他的戲,不時翻炒他的戲,更會期待他的戲。看見有些人懶勁咁話對《BvS》被劣評一啲都唔出奇,因為係Zack拍吖嘛——老實,我想打爆佢哋個頭(這當然是一個比喻)——要在充滿工匠的荷里活幫老闆賺錢,可能唔難,但要同時建立起少少個人風格,堅難(拍戲,由始至終都是商業行為)。Zack算是做到了。至少我好早已經記到兼講到佢個名。不像《倫敦淪陷》,唔知乜水拍的,而事後亦懶得去查(人老了,記憶體要慳住使,唔想嘥位);我只是奇怪,這麼一齣咁渣兼意識超有問題的戲,Why咁多人能夠容許自己(在免費睇完優先場後)大讚勁讚?有冇搞錯?
講番《BvS》。在超級英雄片拍到近乎個個月都有得睇時,我們究竟想在過程中睇到乜?單純而淺薄地睇超級英雄(在CG潤飾下)打低超級壞人?一個(天降大任的)人怎樣逐步確認自己是超級英雄、再把超級英雄的龐大責任攬晒上身?
而返本歸初,Why我們會渴望去睇超級英雄?
因為我們都注定不是超級英雄。唔好話超級,就連不超級英雄都無力去做。
難怪自小就對超人冇乜感覺——大佬,你天生就擁有了超(乎常人所能擁有的)能力,簡直天將降大任於超人也,你不去運用你的能力,講唔通吧(但超人其實絕對有權選擇去用他的能力作惡,而唔使在紙媒息微下屈喺一間報館寫體育news)。
Batman不同。一個赤裸的Batman,就跟赤裸的你同我無異(咁當然,一個赤條條的Batman,依然比你同我揪得)。他沒有任何稱得上超級的能力——Well,佢有超級地多的財富喎——但佢也絕對有權選擇動用那超級地多的財富,去溝最美的女食最靚的嘢住最豪的屋噃,偏偏他(在溝最美的女食最靚的嘢住最豪的屋的同時)選擇以血肉之軀,保衛他自小成長的城市,葛咸城。Hey你有冇見過香港那班第二或第三四代富豪會走出來講過一句半句守護香港的人話?(都有嘅,例如會話你哋一部分人有肥肉唔食,偏要食齋)。
所以成齣《BvS》最好睇的只是一頭一尾——尾段不贅了,只講頭段:睇住超人在對敵期間不自覺地把葛咸城順手毀滅,Bruce Wayne(堂堂一名超級有錢佬)就在人人慌忙走避時,冒死片車返去自己大樓,並呼籲員工們仲唔快啲射波走難,我看見一個英雄,一個由血肉之軀化身而成的有血有肉英雄,而這個英雄全程沒有笠上作為英雄記認的Batman戰衣。一切,純粹來自他本人的道德自覺。
但之後,成齣戲再沒有對葛咸城作出任何描寫,而只被簡化成一個同Metropolis隔個海港的蒼白城市。拍Batman,一定不能夠沒有葛咸城——當然《BvS》的universe裡依然存在著葛咸城,但問題是,有等於冇,地域感完全被抽空。
人總是連繫著他的成長地。偏偏我們日日被迫睇住一班(明明在香港出生成長搵錢甚或飛黃騰達的)人,出賣自己成長地的所作所為。而一心想做Batman的,唔好話蝙蝠洞,為了供一個豆腐膶上車盤已經要返一世工。
(原文刊於am730,20160330)

用一個字,講出「在HK」的感受,Please~



























在fb看見一個轉發po:「用三個字,講一個傷感的故事。」我當堂好傷感。

面對當年情,情深的一句
傷感在,我曾經活生生面對過這麼一個語言考驗。
曾幾何時,追一個妙齡女子(究竟時至今日我追過幾多女子?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列)。當我用盡平生所認識的感性系語言把自己一番愛意傾訴過後,該妙齡女子,冷冷一笑:「你可以用一句說話,形容你對我的感覺嗎?」
What?一句?我對你的感覺又點只一句?未免太睇少我吧……但基於妙齡女子只要求我用一句,我不得不遵照規則,去認真思考這情深的一句。問題來了,點先謂之「一句」?一個字可以是一句,一萬字也可以是一句(只要我夠氣的話)……就像考試答題,自然要先解清楚條題。
我討厭答非所問,但又唔好意思兜口兜面向妙齡女子發問(正如考生也不可能問出題者條question問乜),惟有按自己理解,作答。結果?我呢個妙齡月巴咪追唔到該名妙齡女子囉(後來妙齡女子同一個中文系男同學拍拖,據聞男同學有寫新詩習慣——我開始討厭新詩,更變得自暴自棄,呸)。

用三個字,講一個傷感的故事
兒女私情,未必可以用一句話概述;偏偏紛陳世事,竟然可以用幾隻字形容。以下是我針對近日香港所作的一些研究,決定無私地同大家分享。

荒山野嶺篇
用三個字,講一個荒謬的長篇故事:「泥頭山」
用一個年數,講一下政府部門對處理以上荒謬長篇故事的(不)認真程度:「八年」

教育制度篇
用一筆錢,講一個防止學生自殺的方法:「五千蚊」
用一個(或兩三個)動作,展示一個高官面對學生時唔順氣的型格態度:「低頭,蹺腳,玩手機」

健康生活篇
用兩個字,講一個中環上班族lunch time時應該做的健康活動:「游水」
用兩個字,講一個普通香港家庭應該在斗室進行的健康事:「種菜」(再用兩個字,講種乜嘢菜:「有機」)

營商之道篇
用兩個字,講一下香港大部分商業集團的營商手法:「領展」
用三個字,講一下富商對尋常百姓家園無端端被拆係幾咁處之泰然:「好小事」

OK,用一首詩,綜合以上各項:「荒山野嶺泥頭山,查足八年認真盞。我有我低頭玩機,你有你讀到想死。放飯時間Swimming,放工返歸Cultivating。領展商場多的是,間屋被拆好小事。」

最後,我再要求自己用三個字,講一個傷感的故事——「在HK」;愈玩愈亢奮的我再要求自己用一個字,講出對這個傷感故事的感受——「X」(「X」是甚麼?不提供標準答案。)
(原文刊於am730,20160323)

浪漫月巴睇90s(17):分手總要在雨天,回憶總在失眠時,Crazy。



























這一篇,是在失眠夜寫的。

1.人生在世,有些年份你會成世記得,有些年份你究竟做過乜?你唔多記得。

2.像張學友推出《真情流露》的1992年。除了被迫參與中五會考,我乜都唔記得。

3.直至這個失眠夜。窗外下著懨悶毛毛雨,喵在隔離房好夢正酣,我眼光光,望住天花板,突然諗起一啲嘢,一啲我以為自己已經忘記了的嘢。

4.1992年,卡啦OK流行到爆,就連我住嗰條邨樓下間青少年中心,都配備了一部具備唱K功能的LD機(其實不過是插支咪落去而已),好讓屋邨的苦悶青少年唱吓歌。正值青春末期的我,依然苦悶,而離奇地,當時我是那中心的義工,經常參與中心活動(主要是大食會)。某一晚,中心搞完一個(有大食會環節的)大型活動,成班精力過度旺盛的青少年唔想咁早返屋企(但又冇錢躝街),便留在中心,唱K。對愛情充滿期盼的我,(好揚地)暗戀緊一個在中心返part time、細我一年、住在另一條邨的女仔——友人獻計:一於唱首冧歌俾人哋聽啦笨。好笨的我,真的照做,但竟然沒有理所當然地唱《暗戀你》,而唱了《分手總要在雨天》——有原因的,個人認為《分手總要在雨天》難度比《暗戀仔》高出N倍,而呢個N倍之差距,正好就是我唱功的完美示範……結果,唱到臨入副歌前那一句「你說要走的一晚 / 連綿夜雨 / 也似這天」嗰個拖得頗長的「天」字時,走了音。妖,明明已經成日跟住隻碟唱……

5.四大天王的碟我統統買過。買劉華碟,(身為Leon fans的)同學會質疑我,要我解釋;到我買Leon碟咯喎,(作為狂熱劉華迷的)同學又配戴有色眼鏡望我,我又不得不Explain……買城城碟?以上兩班人都向我投以怪異目光。唯獨買《真情流露》——嚴格來說是買學友的專輯,冇人會要求你交代原因。

6.因為實力派,唔係唔買吖。我不知道現在香港樂壇還有沒有分實力派偶像派,但90年代初,K歌盛行時,實力派 / 偶像派絕對是兩個派系,代表著兩種迥然的意識型態(80年代反而冇咁強烈,可能做到歌手的都普遍唱得)——好多人既癲晒咁支持一啲被判斷為偶像派的歌手,但同時,也會理性地支持一個實力派歌手。學友便成為了最佳選擇,因為他是——實力偶像派。而且請注意:實力行先,偶像次之。

7.學友早在80年代就紅,但低迷過,到90年初又紅番,紅到Crazy嗰種,而1992年的《真情流露》,就是那個「學友紅到Crazy年代」中最最最最最Crazy的代表作——Crazy在問親人,個個都話有買,而個個又的確隨口就唱得出碟內的歌……問心,我本人認為同年年底推出的《愛火花》,在歌曲選擇和整張碟的結構上更好,但《真情流露》就是首張被公認為最能把學友唱功真情流露的Crazy專輯,成隻碟,由頭到尾都好聽(在魚蛋K歌盛行年代,好多碟都只得嗰一兩首K歌叫做好聽啲)——OK,你可以話碟內大部分都是改編歌,先立於不敗之地啦……但曲還曲,歌還歌,曲需要人唱才可變成歌;一首再好聽的曲,若交由一個渣人唱,絕對可以唱成一首衰歌。

8.我明明十幾年冇聽《真情流露》,這一刻,為求懶係培養寫稿情緒而專誠聽番,當「這一刻 / 你若然 / 覺得孤單」響起,我立即可以跟住唱——由第一Cut《偷閒加油站I》到最尾嗰Cut《偷閒加油站II》12首歌由頭到尾都竟然識得跟住唱。Crazy!

9.而更Crazy是,我連隨記番起好多1992年的事:我跟朋友去UA6睇學友Sammi的《飛虎精英之人間有情》,睇完,呆咗;中六開學冇耐,同一班同學去娛樂城睇《女黑俠黃鶯》,那一晚我唔知因乜事發晒脾氣,事後又冇講Sorry;還有《亞飛與亞基》與《妖獸都市》,也是約同學睇的……原來那一年我睇過咁多學友的戲。又原來,我曾經咁鍾意同人睇戲。

10.無聲的歲月漸流過。那些陪我度過1992年的人,有很多,已經多年冇見,餘生也應該不會再見。那個真情流露的90年代初,也不見了。
(補一句:時間關係,那間青少年中心已完美改建成老人院)
(原文刊於am730,20160318)

人工智能心細如塵(禽獸扮人當你低能)



























AlphaGo(被安排)決戰棋手李世乭,令我想起今年1月1日至3日那三天,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那三天,其實冇乜大事發生——我只是把自己禁閉在屋企,寫paper。Yes,當大部分人都在盡情享受那幾天假期的歡愉時,我也在盡情享受禁閉家中寫paper的痛苦。Why要令自己這麼痛苦?——Deadline:1月4日,星期一。
我自訂的題目是:「人工智能可以擁有意識嗎?」——題目,其實晨早諗好,但諗還諗寫還寫……點寫?我完全唔知點寫。
參考書和論文,倒是睇咗一堆(但我唔認為自己好睇得明),最大鑊是我個心好亂又好「吉」,根本唔知點落筆;轉題目?我諗都唔敢諗。惟有繼續死諗爛諗。
在成篇文只完美打咗自己個名和教授名字的絕望情況下(那一刻已經是1月1日傍晚),我做了一個極度不理性的決定:翻炒《未來戰士2》。或許當人在絕對絕望的情況下才能看見希望,我竟然在這第一百二十一次的翻炒過程中,睇到過去一百二十次都冇留意的細微位。這個細微位,統統發生在文戲,透過阿諾的T-800和主角John Connor的幾場戲呈現。
1.John Connor在T-800幫助下,從精神病院以身犯險救出媽咪後,媽咪狠狠地鬧咗John幾嘢,正值青春期的John忍唔住流下青春的淚水。(擁有學習機能的人工智能機械人)T-800望見,八卦地(這只是我添加的形容,人工智能會唔會八卦?謎)問:「你對眼有乜事?」不羈的John,冇答。
2.中段。T-800再問John:「Why你會喊?」John答,連佢本人都唔知……但,you know,當我們被hurt,就會喊。T-800追問:「因為痛?」John說,唔關事,總之就是有種被傷害的感覺囉笨。T-800聽完,話自己聽唔明。
3.Finally,打完T-1000,T-800不得不毀滅自己,John萬般不捨,T-800咁講:I know now why you cry. But it's something I can never do——就在那一個絕望的傍晚,我睇通了這對白可能是對我篇paper的啟示。多謝占士金馬倫!
上述三場戲隱含了一點:(透過阿諾)一嚿木(演技所演繹)的T-800,回到現代塵世後,經歷一個不斷學習過程,終於覺醒,明白了他本來不明白的事——他不明白,是因為製造者當初根本沒有內置有關「喊」和「傷痛」等行為和感受給他。問題來了,T-800話自己終於明白喊的原因啫,但hey,如何才能確定「它」真的明白呢?反正佢又喊唔到出來證明俾你睇。
原來我們對他者感覺的認知,一直都是透過他者的行為——例如,當一個人講完gag,而全場保持緘默,當事人應該可以從「保持緘默」這個集體行為而明白到:佢個gag根本完全唔好笑(到一個不能被稱為gag的慘烈程度)。而當佢(在若干秒後)重申自己其實在苦心孤詣地講爛gag後,全場當堂拍晒手掌——當事人或會因為「拍晒手掌」而自我感覺良好番,但你亦絕對可以將「拍晒手掌」解讀成一次集.體.交.戲的行為——Yes,即使行為是觀察他者感覺的最佳途徑,但行為,是可以被特登做出來的。行為,原來信唔過。
最後講番AlphaGo。即使AlphaGo真的打敗了李世乭,但情況就像1997年打敗國際象棋棋王卡斯帕羅夫的Deep Blue,兩部超級電腦真的明白捉棋是甚麼一回事?又是否能夠了解Win的感覺?甚至勁到懂得讓round這種禮儀?我們根本不能知道。
而當望見一班生物贊成又舉手反對又舉手,再睇住某生物又能憑感覺判斷當中較多生物(透過)舉手(這行為來表示)贊成時,成件事,相當crazy——佢哋真的明白舉手的意義?明白贊成和反對之間的分別?至於那個憑感覺作判斷的生物,佢啲感覺真係咁準?頂。由於crazy到超越我這個人類的認知,我不能貿貿然宣稱佢哋係人。
分別是,一部人工智能頂籠令你輸幾鋪棋,一班舉手生物卻會令你輸超多錢。頂頂頂。
(原文刊於am730,20160316)

浪漫月巴睇90s(16):悟空的意志與90年代表象世界























作為歷史系畢業生的我已有N年冇買史書,近日卻斥巨資買了一本——《Dragon Ball超史集》。

1.只能說,好睇到喊——是真的喊出嚟嗰種。

2.喊,是因為感觸,一邊揭,一邊遙想起90年代初為了追《龍珠》最新連載所幹下的事。

3.那是一個還沒有上網(睇漫畫)的年代,偏偏又好鬼心急想知《龍珠》最新事態發展(當時故事講到悟空等人大戰來意極度不善的比達),方法,大致有兩種:A.山長水遠由沙田搭一程過海巴士或先搭火車再轉地鐵去對面海的日本百貨公司,搶先買下最新一期《週刊少年Jump》——嗱嗱嗱係擺到明睇唔明的了,但好彩(定唔好彩?)冇乜文戲,而是由頭打到尾……總之,讓我知道悟空 vs 比達的最新戰況便夠晒滿足了。問題是,對一個住公屋的中學生來說,這種方法實在太攞命,攞命在成本高昂:《週刊少年Jump》盛惠近三十蚊,加埋來回兩程車錢再盛惠廿幾蚊,還未計期間肚餓隨時要去老麥咬個Big Mac補充體力(畢竟正值青春期)……計落,唔得掂。

4.好彩仲有方法B。不知道是哪位商業奇才的發明,竟然諗到將最新一期連載影印成一疊A4紙,釘好,獨立發售——即使每疊盛惠五蚊雞,但(盜亦有道)竟然搵人專誠將日文對白翻譯成中文,讓我這個龍珠迷唔使過海之餘,還能夠睇得明。其實,我冇考究過那些翻譯是否準確——又其實,我根本冇能力兼冇閒情考究是否準確……

5.那是還沒有攞正版權出日本漫畫的90年代初。我和同學以及隔離屋張太 & 楊太個仔,便在沙田好運中心的Game舖買下不少這些A4紙《龍珠》;有時你買有時我買,交換睇,睇完後再分享睇後感,睇後感離不開「悟空好勁喎!」「阿樂好廢啫……」「斯路好型吖!」等感歎,而最高興莫過於打超任《龍珠》Game,儲《龍珠》閃卡……我們都有學業要煩(有時還要煩惱How to溝女同學),但打勻來講,生活,是OK快樂的;又或,社會氣氛沒有構成一個不快樂表象,並壓落我們身上。

6.問心,我是比較喜歡悟空少年時代的冒險故事走向。打鬥純屬配菜,主菜始終是天真無邪的悟空周圍去鋤強扶弱(我尤其喜歡紅衣軍那段故事),但事實是,把《龍珠》推向真正高峰的,又的確是悟空長大後所面對的連場慘烈激戰——打自己大佬、迎戰菲利、決戰人造人、再戰斯路,到最後布歐一役……

7.尤其難忘是菲利嗰一戰。難忘在漫長。TBB有播放《龍珠Z》,每周一集,每逢周六午夜,就睇住菲利和悟空等人在儲氣,儲氣過程非常實時,往往要儲足幾分鐘,偏偏整個過程又冇乜好做,就只是懸在半空,極輕微地郁吓郁吓,以致每一集劇情都只能夠推進一滴咁多——多得《龍珠Z》,令我從此喪失掉追動畫的熱忱。

8.所以鳥山明是勁的。OK,即使你只消(唔使)五分鐘便可KO每一回連載,但這是因為鳥山明在畫面處理上是絕對地爽快俐落(而佢亦冇試圖令你覺得抵睇啲而添加無謂的旁白說明),你是真的能夠在明明靜止的畫面上看見速度,也看見出龜波氣功時的威力,甚至如實感受到戰鬥力達到百九幾萬時的空前盛況——而這統統歸功於鳥山明的強勁漫畫語言、畫面上的營造力。

9.喜歡《龍珠》,自然是因為喜歡悟空。對比其他著名漫畫角色,悟空沒有被賦予甚麼複雜個性,小時候的他就是未見過世面的鄉下仔;後來見過世面了,見識過世途險惡了,依然不失純真,不失赤子之心,以一顆不變心去面對塵世間所有壞人和問題——而這又需配合上無比意志,意志,才是鑄成悟空遇強愈強的堅毅態度。

10.最最最最最重要一點。到了故事後段,集齊七粒龍珠見神龍,已變成比起喺香港公立醫院急症室見到醫生容易十萬倍的事,但由始至終悟空都冇要求過神龍將佢變成宇宙最強,他的強,完完全全是因為他的修練、他的意志。
(原文刊於am730,20160311)

容許我說一句:洛奇,多謝你。

















洛奇,我的人生導師。
洛奇,英文名Rocky。

往往在似乎前無去路的困乏時候,洛奇總是打醒我讓我明白:只能繼續咬緊牙關拚下去。
第一次睇《Rocky》,是小學時,明珠台的重播。唔識拳賽規則的我戥洛奇唔抵,明明佢重鎚打咗阿波羅好幾嘢,但最後裁判依然判阿波羅勝出。那時洛奇只是個無名小子。
很多年後,有點年歲的我看《Creed》,看見垂垂老矣的洛奇,老婆Adrian及老死Paulie都比佢行先一步,只能期望每朝早走到二人墓前坐陣,揭吓報紙,以孤獨度過餘生……頂,我睇到想喊。
我不敢說《Creed》是一齣拍得超好的戲,但問心,真的好睇,好睇在史泰龍本人。所以知道他得不到奧斯卡最佳男配角,我超失落。由霉到紅再變番霉然後臨老又爬番起身,史泰龍場硬仗,一直在打。
就像擂台上的洛奇。無論洛奇之前修練成點、飲過幾多隻生雞蛋、捉過幾多隻雞(看過《Rocky》的自然明白),勝負,始終是擂台上的事,而去面對的,由始至終只得洛奇一人only。
俾人打到頭爆缸眼又腫?一係投降,一係就繼續打落去。好好睇睇,打到完為止。
冇錯,史泰龍就是洛奇。史生天生就不是甚麼天之驕子,也沒有家族名聲俾佢依靠,最霉時,為了開飯,softcore鹹片都拍過。但現實沒有磨蝕他的生命力。1975年,他只用了三日半,寫好了《Rocky》劇本,然後周圍去sell,電影公司有興趣,但冇諗過讓史泰龍(呢個冇人識的softcore男演員)演出(那個點睇都是史泰龍自身投射的)洛奇。史泰龍沒有為了但求sell掂劇本賺嗰少少錢開飯交租就屈服——唔俾我做洛奇?寧願唔賣。
結果,我們都知道結果了。成本得雞碎咁多的《洛奇》,票房大收賺到喊,甚至攞埋奧斯卡最佳電影最佳導演(最佳男主角及最佳劇本獎也有提名)。史泰龍 / 洛奇由一隻underdog,成為超級巨星。
然後開展另一個故事。食正80年代肌肉英雄風潮,史泰龍演出了內心有種痛的越戰退伍軍人Rambo,後來再被塑造成象徵美國的超級英雄,變得愈來愈唔似人——洛奇反而一直都是人。他在擂台打響了名堂,仲愈打愈掂,點知愈打愈迷失,迷失期間幸好有老婆、老友以及戰友阿波羅扶持,重回擂台打贏T先生。跟手,甚至在冷戰末期代表美國戰勝由前蘇聯用機器訓練出來的人間兇器龍格爾。一個肌肉人,(膨脹到)肩負起一個國家的精神。
到了90年代,肌肉已成過去,我們不再眷戀肌肉英雄。史泰龍嘗試轉戲路,但塵世間的人就是鍾意插佢屎戲(以致他特別受金草莓獎青睞),世人開始遺棄他——這種心理狀況似乎也被投射到洛奇身上,1990年,《Rocky V》,受到腦創傷的洛奇退下擂台專心教拳,偏偏教著一個出賣自己的徒弟……老實,這是最冇生命力的一集,問題是洛奇由始至終所象徵的就是生命力,一種澎湃的生命力。偏偏由90年代開始,時代把史泰龍的生命力惡意地掩蓋。
其實史生大可以拒絕再玩,但佢唔服氣,世人愈踩我,我愈要為自己爭番口氣。
《Creed》,洛奇已經老得不能再打,但能教——教阿波羅(本人都未見過)的私生子。由捉雞開始,教佢打拳,教佢上擂台後的精神狀態,而感動在這個明明相當單向的教拳過程中,阿波羅之子也把生命力重新注入洛奇身上,讓他在人生似乎走到最後階段時重拾頑強生命力,我看見兩股生命力的一次相知相遇——最後,洛奇精神與阿波羅血脈結合阿波羅之子個body,透過每一下拳拳到肉如實呈現出來,而最攞命是同一時間再播埋由Bill Conti寫的《Gonna Fly Now》前奏!——如果你同我一樣都是睇住洛奇大,你不可能不感動。
最後一幕,回到Philadelphia Museum of Art。一老一少,拾級而上。
有點吃力的洛奇,還是堅持憑自己腳骨力,行上去——不論是過去好衝勁地跑上去還是現在慢慢地行上去,都是靠自己。終於憑自己走完。洛奇這老人,站在最高一級,望著費城,充滿生命力地。
而今時今日好多香港老人,不但不會帶你走上去,還會剝削、消滅、蠶食你的生命力。
(原文刊於am730,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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