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
叔叔不行了,但快樂
上面「叔叔不行了」中的「行」,是指「行路」嗰個「行」。請注意。
剛過去了的周日,我與一位已婚的男性友人,在上環區閒逛,又或叫做:行咗鑊甘。
這種舉動,有人或會主張,點都應該相約囡囡去做,但你要明白,在「男人的浪漫」宇宙裡,有些事是專登約埋男人一齊去做才有型。
大抵任何有型的事,最開頭的動機都不太有型。
那天,咱們哥兒倆原本打算去做的,是優閒地豪食,不節制地食,讓狗屎垃圾塞滿早被日常工作和生活煩事掏空了的內在;但當發現一個購物區的lunch buffet竟然夠膽死收你400蚊一位時(仲未計加一吖),整件事便變得太過資本主義了(其實主要係我嫌貴)。於是,改去上環食burger。
Burger食完後,沒有任何目的地,便開始,行。
不像行商場,當你身處商場以為自己豪無目的地咁亂行,其實你不是在亂行,暗地裡你的路徑是晨早被算計了的——大部分商場的流行做法是:用一條或數條天梯,先把你呃去最高的樓層,你想快快趣走番落去嘛,sorry,冇咁易,因為天梯只設上行,要下行,就需要採用那些分布在各個角落、濕濕碎碎的電梯;而在由A電梯走去B電梯途中,你早就行勻了兩梯之間的舖頭,期間仲極有可能被某幾間吸引住,入埋去,買埋嘢。
但當日在上環我倆就真的是亂咁行——不亂咁行都唔得,因為根本嚴重地唔熟地頭。
眼前每一條小街都唔知通去邊忽,我們也沒有刻意地要弄明白自己正向哪兒走,總之,前面有路,咪行囉。遇見太長的樓梯時,就唔行囉,因為月巴的我頂唔順囉(友人keep住有打波做運動,體能比我好上一萬倍)。
冇錯,行街的意義,某程度上是為了睇嘢,我哋呢,卻似乎是為咗齋行。
當然,在行行行的途中,還是遇見不少舊舖、大量有型到不得了的cafe(以及在cafe和有型男友享受著周日閒適的囡囡、洋妞),以及一些完全唔知賣乜的小店——但我們冇走入去,只是裝一裝門面,驚歎於那份絕不會在大型商場見到的創意布置。係㗎,原來當你願意走離那一個個禁閉的新簇簇大型空間,走到開放的老街道,還是存在著好多可能性。
那天真的行到好甘,甘到腳板底在寫呢篇嘢的星期三仲痛緊——但真的很快樂,原來我還喜歡走在街上。走在街上,很浪漫。正如食慣high tea的,不會明白豆腐火腩飯的浪漫,遠離民間的嗰班官,也不會明白走在街上的浪漫。
有一天——如果世界不在12月21日末日、外星人又繼續忍住不張揚地大駕光臨的話,我們的下一代會不知道甚麼是地舖,又或將地舖一概等同於金舖;不知道甚麼是街,只而把街等同於馬路,是只容許車行駛的;而人只能夠在看不見日光的商場和行人天橋,不再腳踏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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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果part就係講緊將軍澳
回覆刪除我入到將軍澳真的會迷路…
刪除我都有鋪咁既癮. We only find these lovely alleys in Hong Kong Island. 一個人在隆冬日子行格外浪漫, 但不是女孩子想的一種童話式浪漫, 而是很硬膠的. Keep on writing. If life is worth living, it is worth writing it down.
回覆刪除有五六年冇咁行過,但近一年又有番鋪癮。=但當然要選在秋冬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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