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

叔叔不行了,但快樂





























上面「叔叔不行了」中的「行」,是指「行路」嗰個「行」。請注意。

剛過去了的周日,我與一位已婚的男性友人,在上環區閒逛,又或叫做:行咗鑊甘。
這種舉動,有人或會主張,點都應該相約囡囡去做,但你要明白,在「男人的浪漫」宇宙裡,有些事是專登約埋男人一齊去做才有型。
大抵任何有型的事,最開頭的動機都不太有型。
那天,咱們哥兒倆原本打算去做的,是優閒地豪食,不節制地食,讓狗屎垃圾塞滿早被日常工作和生活煩事掏空了的內在;但當發現一個購物區的lunch buffet竟然夠膽死收你400蚊一位時(仲未計加一吖),整件事便變得太過資本主義了(其實主要係我嫌貴)。於是,改去上環食burger。
Burger食完後,沒有任何目的地,便開始,行。
不像行商場,當你身處商場以為自己豪無目的地咁亂行,其實你不是在亂行,暗地裡你的路徑是晨早被算計了的——大部分商場的流行做法是:用一條或數條天梯,先把你呃去最高的樓層,你想快快趣走番落去嘛,sorry,冇咁易,因為天梯只設上行,要下行,就需要採用那些分布在各個角落、濕濕碎碎的電梯;而在由A電梯走去B電梯途中,你早就行勻了兩梯之間的舖頭,期間仲極有可能被某幾間吸引住,入埋去,買埋嘢。
但當日在上環我倆就真的是亂咁行——不亂咁行都唔得,因為根本嚴重地唔熟地頭。
眼前每一條小街都唔知通去邊忽,我們也沒有刻意地要弄明白自己正向哪兒走,總之,前面有路,咪行囉。遇見太長的樓梯時,就唔行囉,因為月巴的我頂唔順囉(友人keep住有打波做運動,體能比我好上一萬倍)。
冇錯,行街的意義,某程度上是為了睇嘢,我哋呢,卻似乎是為咗齋行。
當然,在行行行的途中,還是遇見不少舊舖、大量有型到不得了的cafe(以及在cafe和有型男友享受著周日閒適的囡囡、洋妞),以及一些完全唔知賣乜的小店——但我們冇走入去,只是裝一裝門面,驚歎於那份絕不會在大型商場見到的創意布置。係㗎,原來當你願意走離那一個個禁閉的新簇簇大型空間,走到開放的老街道,還是存在著好多可能性。
那天真的行到好甘,甘到腳板底在寫呢篇嘢的星期三仲痛緊——但真的很快樂,原來我還喜歡走在街上。走在街上,很浪漫。正如食慣high tea的,不會明白豆腐火腩飯的浪漫,遠離民間的嗰班官,也不會明白走在街上的浪漫。
有一天——如果世界不在12月21日末日、外星人又繼續忍住不張揚地大駕光臨的話,我們的下一代會不知道甚麼是地舖,又或將地舖一概等同於金舖;不知道甚麼是街,只而把街等同於馬路,是只容許車行駛的;而人只能夠在看不見日光的商場和行人天橋,不再腳踏實地。

4 則留言:

  1. 我都有鋪咁既癮. We only find these lovely alleys in Hong Kong Island. 一個人在隆冬日子行格外浪漫, 但不是女孩子想的一種童話式浪漫, 而是很硬膠的. Keep on writing. If life is worth living, it is worth writing it 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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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五六年冇咁行過,但近一年又有番鋪癮。=但當然要選在秋冬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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