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星期五
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
浪漫月巴睇女星(47):我的命中命中,You Were My Everything
在(根本不存在的)原定計劃中我冇諗過會寫王菲。即使王菲曾經是我最喜愛的歌星。
1.冇諗過寫,原因:A.唔知點寫。B.而且已經太多太多人寫過。
2.所以本文只能從月巴的微小觀點看,一如以往。
3.踏入90年代,開始作狀的我有一個很作狀的行為:一邊睇《李天命的思考藝術》一邊聽王菲《執迷不悔》。書,似懂非懂,但對一個作狀的人來說,「似懂」已夠,而更重要是俾人知道你有睇;聽歌,仲簡單,冇話懂唔懂,只需讓身邊人知道你聽緊(蛻變後的)王菲而不是其他過眼雲煙偶像歌手,便已足夠。作狀嘛,你就是要把你的行為露骨地宣示俾全世界知(獻媚也一樣)。
4.但問心,我又真的超鍾意《執迷不悔》:超鍾意封套上那個王菲;超鍾意那個隨碟附送的月曆(一個月一張卡,好名貴!名貴到唔捨得用,只會間唔中隆而重之地拎出來睇);超鍾意《執迷不悔》這首歌,國語粵語版都鍾意,鍾意到有次交功課把「執迷不悟」寫成「執迷不悔」……其實也超鍾意其餘八首歌——在那個香港唱片工業昂然邁進K歌的年代,好多歌星出碟,通常只有Plug的那兩、三首叫做襟聽。王菲這隻大碟,實在叫我感動到喊。這隻還放在屋企深處的《執迷不悔》,是中六某個失落的放學後,花去一星期零用在好運中心失落地買的。
5.對我來說,《執迷不悔》絕對是90年代最難忘專輯;對於王菲,當然重要,但只是一個重要階段的開始——她證明了自己是一個有唱功得來其實唔娘(90年代前的她在造型上頗出事)的歌手,但距離她心中最理想的音樂仲有成大段距離。而事實是,今天重聽《執迷不悔》成隻碟而依然覺得好聽,是因為王菲把聲和(會替自己加分的)記憶,問心,不少歌曲的感覺編排都已不合時宜——就像大部分你今天依然會聽(唱K時依然會唱)的90年代廣東歌。
6.不像英美歌手可以隔上兩三年先出一隻碟,在那年代的香港,當紅歌手如果不能夠一年出兩隻大碟(再加一或兩隻新曲 + 精選),是講唔通的(反觀今天香港,竟然貼近英美)。王菲也依循這模式狂出碟,我亦不能倖免地需要狂買碟;不像其他同年代紅歌星每隻碟聽落都差唔多,從王菲Keep住出的新碟中,你同時聽 / 見到她Keep住變——由唱腔到編曲,由個人形象(即使有些是Copy別人,但當時我們只會讚她大膽,換轉今時今日,應該只會被插)到唱片包裝(你怎能想像《胡思亂想》竟然夠膽死成集碟搵勻都搵唔到王菲個樣),直至《浮躁》,歌詞不再重要了(所以有些歌根本不存在所謂歌詞,只聽見可能只得王菲明白的吟唱),K歌不K歌不重要了(所以也不存在K歌了),最重要是王菲自己鍾意,鍾意把七首自己作曲的作品呈現出來,鍾意把其他一切交給竇唯張亞東——鍾意把自己真心鍾意的唱出來,而這才不過是《執迷不悔》三年後、1996年的事。諗番,如果不是香港式的趕頭趕命,或許不會咁快地迫出這麼一個王菲來。如果《執迷不悔》是王菲一個新階段的起手式,《浮躁》是這階段的完美收式,由最初刻意求工的斧鑿,到最後不著痕跡的瀟灑。
7.《浮躁》是她在新藝寶時期最後一張完整大碟(但我們都知道其實仲有一張)。然後,97,王菲生B,我由返學變成返工;可能太鍾意返工,對王菲的熱愛減退了,碟還是會買,但不常聽;1999年《只愛陌生人》,成為我最後一張買的王菲專輯。之後十幾年,我的生活再沒有王菲。
8.直至上星期某一夜唔覺意聽番《一人分飾兩角》,AMK作曲,《天空小說》主題曲。那一夜,放學後,極度失落,就像廿二年前買《執迷不悔》的那個中六午後。
9.跟住狂聽番她的歌。我竟然仲識得跟住唱大部分。我找回那個我曾經作狀、曾經勁愛王菲、曾經因為她而狂睇過百次《重慶森林》、曾經以為自己終於唔使失落地返學點知更失落地返工的90年代……那個我由作狀到作悶到作死的十年。
10.這一刻,失落而成熟的我翻聽著《執迷不悔》,期待著那張早應在1997年完整地推出的《敷衍》,但過程中沒有翻睇甚麼思考藝術。唉,世事統統不過是場夢。
(原文刊於am730)
2015年10月7日星期三
終於不惑的我,等唔切知埋天命
等了又等,等了四十年,我終於不惑了Yeah!
錯信孔子,唉
Yeah What?騙人的。
2015年10月5日晚上,還是39歲的我,完美地諗唔到今篇「月巴事」題目。
於是決定大膽做一個臨床實驗——去瞓。如果四十真的不惑,有理由相信第二朝正式年屆四十的我一瞓醒,就會立即不惑,立即有題目自動彈出來啦……
結果,一覺醒來,我真的四張了,我仲係諗唔到題目呀,X!
估唔到生日第一句自我口中吐出的,就是這個「X」。但這個(夾雜了「Happy Birthday to Me」意味的)「X」,跟過去我所說過的億億萬萬個「X」都不同,除了包含對自己又一次諗唔到題目的無奈,還有對自稱四十而不惑嗰位仁兄的憤慨。
孔子,I Hate You!嗚嗚……
又要做博士,又要講究影響因子
冷靜過後,我諗清楚了。孔子講呢句嘢,對佢來講冇(話啱定)錯,錯的只是我——我太天真,真的太蠢,蠢在輕信權威。
是的,就算被認為再權威的人,都不代表一定啱晒,一定要信晒佢(Why一定要信奉權威?咁權威本身又信奉甚麼?),而過去所出現過的所謂權威,又怎樣證明一定是權威?有沒有一套相當科學或Very客觀的方法去證明權威真係好權威?
過去,冇;But Now,有了。
就是考察一下被捧為權威的當事人係咪博士。而且有冇好高的影響因子。這個考察,足以震撼兒童界學術界。
1.阿媽叫衰仔不要偏食,衰仔大可反問:「你係咪博士?你甚至連營養師都不是!」
2.小學老師叫冇交功課的同學出走廊罰企(我已四張,讀小學已是N年前的事,不肯定而家小學界仲興唔興罰企),該同學絕對可以大條道理反問:「超!你係咪博士先?你甚至連中學老師都不是!」
3.大學教授(假設佢應該係博士吧)要求學生準時交Paper,學生亦自然可以反問:「咪以為你係博士就好巴閉,我Check過,你的影響因子仲低過李輝!」
Well,除了震撼學術界別,也動搖到日常生活。
1.我向來敬重的李錦聯師傅與我一直敬愛的德尊老師,再次合作示範菜式,期間又疑似發生爭拗,德尊老師大可話對方:「師傅你都唔係博士你憑乜教我落芡先!」當然,李師傅也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咁你都唔係德尊博士啦……」二人相視而笑——Double KO,證明大家咁高咁大,彼此不要羨慕。
2.我手痕,Check下今時今日領導香港的一班司長局長學歷,竟然是……我只找到兩個博士!OK,我明白,好多官讀完Degree冇耐就趕住加入(殖民)政府服務(殖民時代的)香港,未必有時間再進修——但當有人以冇博士學位作為冇資格做大學副校長的理由時,作為教育局之首的吳克儉,連博士銜頭都冇個傍身就膽敢統領香港教育發展,嘩成何體統?
知天命不如睇天命
四十不惑了,積極的我正為「五十知天命」而努力。但怎樣才能夠知權威的天命?而且究竟甚麼是天命?
只能說,作為凡人,不論我天命定你天命,都是睇不透的,所以不要打搞,就讓呢啲命繼續好權威地不動如虛空吧……
我決定睇楊天命。當世間事不知怎用語理分析分對錯,運程書至少話我知猴年運程相當唔錯。
(原文刊於am730)
浪漫月巴睇女星(46):書都未讀完的Emma Stone,憑乜去扮高材生?
在(根本從不存在的)原定計劃裡,從來冇諗過會寫Emma Stone。
1.因為她不是我迷戀的女星。
2.過去有唔少人問我不迷戀Emma Stone的理由,我總是啞口無言。
3.多謝HKU校委會,我終於識答了:A.Emma Stone本人並唔係博士,偏偏佢又成日在電影中佯裝高材生,成何體統?B.在Google搜尋「Emma Stone」,只有約 34,000,000項搜尋結果,數字遠低於我之前寫過的Angelina Jolie(佢有約85,000,000項搜尋結果),有冇搞錯?(八卦的我多手,Google埋「盧寵茂」,約412,000項搜尋結果;「李國章」,約265,000項搜尋結果;「廖長江」仲少,只有約43,600項搜尋結果……我不厭其煩手痕地Google埋「月巴氏」,竟然有約1,230,000項搜尋結果喎,哈。)C.自從我早幾日絞腸痧屙鑊甘後,呢一個Emma Stone,竟然一直都冇越洋慰問我,枉我過去仲真金白銀睇過佢咁多戲,行為令人髮指!
4.你可能會問,既然我不迷戀Emma Stone,Why又會真金白銀睇佢的戲?——「因為佢係好人,係Nice Guy囉,唔係因為佢嘅演藝成就。」明未?
5.任何事都需要理由。懶理嗰堆理由係唔係理由。像《情迷失控點》的哲學教授,一直找不到存在的理由,直至(迷戀佢的)女學生叫佢偷聽一個媽咪同朋友的對話後,意識到自己的存在理由就是要替天行道殺死一條友!當佢完美殺人重拾生之慾望後,偏偏又被(迷戀佢的)女學生推理識穿……呢個既可愛又可恨的女學生,就是Emma Stone。
6.Emma Stone經常飾演高材生。即使不是高材生,也總是洋溢智慧,又或知性滿瀉——就算是《飛鳥俠》中那個曾經吸毒的更生人士,迷濛的眼,也總是透出一點點莫測高深的知性光芒。
7.但Emma Stone的知性光芒,跟學歷完全無關——她晨早就為了演戲而輟學,但她向屋企人提出輟學的過程,相當知性,絕非反叛少女式的嗌晒交——她做了一個PowerPoint,名為「Project Hollywood」,以Presentation方式向屋企人闡述自己對演戲的憧憬,而呢次Present仲有歌聽——Emma Stone選配了Madonna的《Hollywood》,裝飾了她的荷里活之夢。結果當然是成功說服屋企人。2004年1月,在媽咪陪同下,兩母女搬到洛杉磯,尋夢。那一年,她15歲。
8.三年後,她首部有份演出的電影,青春喜劇《Superbad》上映,但在香港沒有上映,我唔知你有冇睇過,我就有,而且是買美版DVD睇的,但我當時根本不知道片中這位大眼女孩係乜水。《Superbad》後又拍了幾齣戲,值得一提是《The Rocker》,她飾演一位低音結他手,但她在現實中明明唔識彈Bass(如果以HKU校委會的嚴格標準審視,她根本冇資格去擔當這角色!夾硬搵佢去演,根本就是在分裂部戲!)。為演好這角色,一於去學彈Bass。
9.真正令她開始被留意的是《Zombieland》。我好鍾意,鍾意的理由是喪屍 & Woody Harrelson,但也覺得Emma Stone這個在喪屍圍城下的強悍家姐角色OK好睇,只是未達到迷戀的程度。真正令她紅的是《蜘蛛俠》,我好唔鍾意——即使她和Andrew Garfield的(假戲真做)拍拖戲好好睇(導演Marc Webb拍過好好睇的愛情片《心跳五百天》),但作為一齣Superhero電影,《蜘蛛俠》Super地唔合格。反而更想提的是她首次擔正的《Easy A》——同事C知道我要寫Emma Stone便大力推薦(跟手佢仲興奮地話自己同Emma Stone都係11月6日生日),無奈到交稿前我都冇時間睇……
10.最後想提番當日陪個女搬去L.A.尋夢的Emma媽咪。她曾患上乳癌,後來康復;自此,Emma一直替慈善團體Stand Up to Cancer做義工,協助癌病女士。或許我點都唔會像迷戀其他書寫過的女星般迷戀Emma Stone,但無阻我繼續真金白銀睇她的戲,而無需任何理由促成,她也不需提交任何學歷證明。
(原文刊於am730,20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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