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

浪漫月巴睇舊戲(六十七):Peter朱的思考藝術















Peter朱是誰?一個超經典電影角色。如果你不認識Peter朱,原因可能是:你太高尚。咁當然啦,高尚是個人取向,從來不構成問題。

Peter朱是思考細密的騙徒!

按原定計劃,本周應該寫另一齣戲,但因為一單足以顛覆司法界生物學的法庭新聞,令我認為有需要寫《賭俠大戰拉斯維加斯》。
戲名咁叫,但根本就不是去大戰甚麼維加斯,純粹是賭俠要去對付的那個人,長居維加斯而已。
長居維加斯的人就是,Peter朱。一個在大陸專搞豆腐渣工程,成功掠了40億、潛逃去賭城的老千。
他的逃亡生活比起你和我的日常生活都要歎上十億倍——他身光頸靚,長住Caesars Palace,每天在一名好打得近身女友、若干件西人保鑣,以及數名低胸鬼妹簇擁下,賭吓啤,睇吓騷,食吓嘢——簡單來說,唔使Do囉。
如果有關Peter朱的描寫只得以上咁多,是不足以讓他在香港電影名留青史的;他與凡人真正的不同,作於他專走偏鋒的出類拔萃智慧,以及那份張揚的狂。以下便舉兩個例說明。
米奇老鼠X!——那個「X」,我故意唔寫,因為想顧及仲未睇的你的感受。只能說,Peter朱巧妙地用上來自人體內的一種身外物,整了一隻你在迪迪尼樂園絕對買不到的米奇老鼠出來,餽贈遠道而來(捉拿自己)的阿叻。Walt Disney泉下有知的話,都唔知好嬲定好笑。而我,是笑到癲咗。
How to Become an FBI agent?——前事不贅,總之Peter朱同賭俠需要佯裝FBI探員;在僅有資源下,Peter朱犧牲了身上那件名貴恤衫,剪了「FBI」的字樣出來再貼喺自己同賭俠背脊度……這份智慧,賭俠也自嘆不如。

Peter朱是一錘定音金句王!
Peter朱的思考細密和賤格幽默,除了反映在行為上,也透過精湛的語言運用呈現出來。而作為一個超多嘢噏的人,他的說話每每有著一錘定音的效果。
1.當賭俠等人成功捉拿Peter朱後,發生了意外,以致眾人不得不在美國荒漠怒行,期間Peter朱悲從中來仰天長嘯:「天地有正氣,咁行法仲慘過西遊記……」
我們都知道玄奘為取西經,隻馬和悟空八戒沙僧等的確是行咗鑊甘,Peter朱這一句話借用了取西經之艱險,烘托佢本人的嗰份行鑊甘;至於「天地有正氣」的應用,其實呼應著Peter朱另一句話:「天地有正氣,你呢班人衰到痺!」——「你呢班人」是指賭俠等人。
正邪的界線當堂被模糊了。我認,睇到中途,我已不再認為Peter朱是奸角,甚至情不自禁迷上了他……
2.當Peter朱正準備享受面前美女時,一名不識趣的西人保鑣闖入並問埋晒啲廢問題,Peter朱當堂火起,怒道:「阻住人哋X嘢,死咗會俾人燒X袋o架!」話罷,Peter朱醒起對方是西人,於是佢作出即時傳譯:You disturb me fxxking, your SPRING POCKET will be barbecued!!!!!!!!!!!!!
這絕對是電影史上最有power的一句對白。以後再冇人能夠超越。
大多數的人想必都知道SPRING POCKET是甚麼來的,但原來也有一個人,一直將膀胱當成SPRING POCKET。
如果根據這「哥白尼式革命」的嶄新認知,Peter朱這句話應該說成為:「阻住人哋X嘢,死咗會俾人燒膀胱o架!」(嘩,成件事立即變成一門嚴肅的外科手術)啱唔啱?法官大人?
最後講番,扮演Peter朱的正是萬梓良。繼《專釣大鱷》後,他交出了另一次名留青史的經典演出。
好彩我份人不夠高尚,否則便白白喪失兩次笑到核爆的觀影經驗。
(原文刊於am730)

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

只有New Comer,沒有New Star

 (這是在2011年11月21日刊出的。當時《那些年》突然爆紅,編輯找我寫一篇有關娛樂新人的文章……事隔兩年半後,不妨作一對照)
而家睇番,行文竟然相當正經,十分切合我本人的個性……


因為貪新忘舊,娛圈新陳代謝本應是極快的。香港曾經出產過大量明星和偶像,名氣甚至遍及大中華。
但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香港出產的明星偶像,竟然還佔領著千禧後的娛樂市場。新一輩的不是做不出成績,但做極,就是未能做到那班在香港經濟最蓬勃時期誕生的明星,所能達至的高度。
新人更慘,擺在他們面前的,是一條被收得極窄的路徑。
眼看台灣突然又爆了個陳妍希和柯震東出來,大陸也一直輸出新偶像,香港娛圈卻是keep住青黃不接。這大概跟我們新人的質素有關,也跟打造新人的幕後思維有關;但更關事的,是香港目前的大形勢。

由陳妍希的偶像說起……
突然成為大中華女神的陳妍希說,如有機會,很想同從小到大的偶像劉德華,以及女神張曼玉合作。
這答案至少存在了幾個可能性:
1.陳妍希是由衷地喜愛著劉德華和張曼玉;
2.對她來說,劉德華和張曼玉依然是最具代表性的香港明星(陳妍希芳齡廿八,應該在年輕時見證過兩位的成名歷程);
3.她對香港娛圈的認識,僅停留於劉德華和張曼玉。
劉德華張曼玉,同樣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經由TVB出道、跨界拍電影——其後,男的唱埋歌,九十年代成為「四大天王」,以偶像歌手形象紅遍大中華東南亞;女的則由擅演花瓶到真正磨練出演技,繼而進軍國際影壇,還曾嫁給法國導演,幾乎做埋外國人,自此便絕少在香港現身,每次難得回港,盛況都好似外國紅星訪港咁……在一個年紀不算輕的台星眼中,依然擔任著香港代表隊的「星」,原來都是八十年代的產物。
行使人氣的有限度範圍之後不是再沒有新的明星/偶像誕生。千禧過後至今11年,稱得上keep到高人氣的,我立即想到的是陳奕迅、容祖兒、楊千嬅。他們的真正勢力範圍,卻都(只)在樂壇。
你講得出哪齣由陳奕迅擔正的電影是大收的嗎?而容祖兒,早前在內地出席由她主演的新戲《Diva》記招時,甚至被不識趣的司儀公然標籤為票房毒藥……
楊千嬅可能好少少,還有個《新紮師妹》系列是OK收得的(對比那年頭極度疲弱的港產片票房),得以被片商打造成新一代笑片天后,但戲接戲拍了一段時間後,又無以為繼。在電視界別,基於他們都沒有拍過甚麼劇集,很難判斷——但早前陳奕迅歷史性登陸亞視,也只是錄得3點收視。樂壇天王,一樣敵不過恐怖的慣性收視。

其他「一線」又點?
陳奕迅、容祖兒、楊千嬅都是在九十年代出道的。最遲是容祖兒,她唱《未知》是1999年的事。當三人先後佔領了一線寶座後,整整一個decade也未有出現過任何取代到他們地位的人。幾乎構成威脅的,倒是有。
謝安琪:以非偶像身份出道,針對社會議題的歌為她累積了名氣,直至《囍帖街》終攀上一線天后,之後拍埋戲,但沒有一齣收得(票房差不代表戲差,《死神傻了》我便認為幾好睇);「四大」風波更令她絕跡TVB,期間嘗試發展台灣市場。事隔兩年再出粵語碟,評價不俗,但回不到《囍帖街》的高峰。
阿Sa:曾經有進佔真正一線的潛力,在單飛的日子,她的歌與戲也比拍檔阿嬌的更具聆聽和觀賞價值,但在還未有好好鋪排延續下去時,又不得不被安排回歸Twins陣營。
余文樂:唔,即管當係啦。問題是,你根本不能夠講得出他有哪些代表作——《志明與春嬌》?戲的主體由始至終都是扮食煙的千嬅,而不是一味在抬眼鏡耍帥的他。《不是明星》?唔係呀……但奇在,他又似乎真的具備人氣——至少在潮流層面。你不妨看看潮流forum,會發現不少後生仔都在討論著模仿著追逐著他的表皮,但凡「樂仔」著得上身的就是,型。而余文樂本人肯定是知道的,事實是他也積極把自己打造成一個icon,一個至少有個靚殼的icon。
陳豪:拍電影出身,終在電視圈成名,但如讓今時今日的他拍番電影,對票房我會有所保留。開coffee shop可能仲好賺。
至於黃宗澤佘詩曼胡杏兒楊怡徐子珊吳卓羲等等,都還是100%電視人。林峯可能勁一點,至少在唱歌方面真的招攬了班粉絲。你會發現,現在稱得上是「星」的,都在專攻某一界別,不再像八十年代那一班,真的可以橫行歌影視同時,兼衝出香港。
新人,走進了窄路當已成為一線的也只能留守香港專攻一瓣,新人的路徑自然更窄。
在過去,歌影視三個界別都能夠各自去捧新人,但電影市道疲弱,當一部有大星坐鎮的電影也不一定有票房保證時,又怎會有老闆願意起用新人去擔正一部戲?即使有,也只是小本製作,偏偏香港觀眾已睇慣所謂「大片」,絕少人願意付出真金白銀入場去看一齣「小電影」。
樂壇依然是最容易培育新人的場所。每年,總有十數個新人被掟落市場,而又例必有幾個能彈出(那些樂壇頒獎禮的新人金銀銅獎總要有人認領吧)。新人在出道第一年,因為新,仲有一種本領叫做「新鮮感」,但經由新鮮感提煉而成的人氣,通常是虛火,到踏入第二年了,新鮮感的剩餘價值已不敷應用。日子久了而又紅不起的,不是繼續「磨」落去,就是被遺忘。
要打造一個樂壇人氣新人,必備的,是一首很入屋的歌,又或一個很難令人忘記的形象(最理想自然是兩者兼備)。在一早被視為保守的香港樂壇,新人的第一首歌,通常都只會是一首K歌—— K歌從來無罪,有罪的是部分竟連K歌的最低標準也未能達到——K歌,就是要令人聽幾聽便入耳,入耳到好快便識埋,今年最稱職的,大抵只有《唸你》(但《唸你》的功能只停留在令人記得劉子千,而記得從不等同喜歡)。形象更加達到一個保守新基準。近年有幸被發掘出來的當然都是靚仔靚女,但睇多幾眼,咪就只係靚仔靚女咁大把囉。

娛樂輸出地
我不知道陳妍希會否終有一天講得出林欣彤(或其他千禧打後才出道的歌手演員)的名,但她那個最想同劉德華張曼玉合作的答案,卻說明了一個歷史事實:八、九十年代的香港,的確是大中華市場最重要的「娛樂輸出地」。
那時候的大陸,當然也有娛圈,但人氣只局限國內,香港對他們根本睇唔上眼;台灣情況好一點,像滾石唱片當道的年頭,香港樂壇也曾一度流行台式情歌,但流行還流行,香港樂壇始終沒有被佔領:一首紅的台灣歌被改編成廣東歌,不會被視為劣等A貨,一樣流行得起——但更多時,是因為某香港歌手改編了某首台灣歌,唱紅了,香港樂迷才從而間接地認識到原版,以及唱那原版的歌手。
台灣的明星們,也在透過香港這個中轉站,才能把名聲傳入國內。作為最重要的「娛樂輸出地」,在香港紅不起,一樣可以輸出外地,例如到台灣發展(那時候還不太流行北上搵食)。至於本身已經夠人氣的,就藉著輸出到香港以外市場的電影電視及音樂,同時把名氣傳播開去,於是那年頭的香港紅星,不止在香港撈得掂,在其他市場一樣掂。
1993年,張學友人氣最高的時候,國語大碟《吻別》便在台灣賣超過130萬張。直至今天依然是個未被打破的銷售紀錄。
但香港已經不再是甚麼「娛樂輸出地」,反而變成娛樂輸入,接收中台兩地偶像。
香港市場收縮,也造成在打造新人上不得不審慎保險,最好是「快快脆」建立了一點點知名度,吸引到品牌商戶,被找去拍廣告做代言人出席剪綵,盡快為公司賺錢才是王道 。在八、九十年代,影星的工作就是拍戲,歌星的工作就是錄碟,現在呢,是日日出席商業活動撐場,保持曝光,因為曝光率跟人氣成正比,人氣夠,便能再吸引其他商戶品牌。
過去,我們的目光是整個大中華市場,現在卻收窄到局限在香港的那些大小商場。我唔夠膽批死香港再也不能出現真正的明星,但緊貼著香港的形/劣勢,我們的娛圈亦只會愈來愈靠邊站,成為依靠著大陸滋養的寄生體,不能獨立,不能發展。
十年廿年過後,當劉德華張曼玉都已經老得令人忘記了,也未必會有接班的名字。

月巴愛的教育(1):因為愛不合時,我得到了Bonus


























當知道有band 1中學校長公布校內拍拖名單時,我極其憤怒——點解佢唔係我讀中學時個校長?

因為追到,才有幸出現在名單中

 這單新聞出街當日,有朋友在我fb留言:「如果你當年讀呢間咪日日俾人叫名?」
我咁答:「No,我都媾唔到。」
留意,出現在這名單的,只包括「拍緊拖」的同學,而「想拍拖」以及「積極媾女中」的,無奈地是冇份入選的。作為長年追唔到女同學的我,最最最最最乞我憎的,自然是那班成功追到的——對手。
點解會有對手?只怪我太好勝。好勝,令我只識得去追那些風頭躉女同學。我不知道這是基於甚麼心態,只知道一點:「追一個好多人追的女同學」和「追一個冇(乜)人追的女同學」所得來的成就感,是完全不同的。我認,對於那些冇(乜)人追的女同學,我的確睇唔上眼。我認,我被好勝蒙蔽。
但好勝的我從來都沒有搞清楚另一點:不論是「好多人追」抑或「冇(乜)人追」的女同學,其實都不願身邊男友是個月巴仔囉。Yes,不論有沒有被我睇得上眼的她們,一律睇我唔上眼。
結果我的中學生涯咪長年累月地,形單隻影囉。所以,如果當年母校校長能夠在早會時公布嗰班拍拖同學,再「的」佢哋出嚟示眾,我諗,我會好開心,開心到有種乜仇都報晒的快感……
但問心,我真的咁開心咁有快感嗎?絕對不是。我深深明白到,我其實好恨自己的名字也能出現在那份list中,成為「追到女的極少數」;而不是呆站人群裡,作為「媾唔到女的大多數」。嗚嗚。

為了愛,我跑長跑發奮寫宋詞
讀書時我的確在媾女上屢敗屢戰再敗再戰forever。
而為了媾女,甚至做過很多從來冇諗過會做的事。
1.跑長跑!——其中一位(冇幸)被我愛過的女同學是長跑好手,於是每逢周六我都去城門河畔練跑,一來為咗撞佢,二來也是為咗撞佢,結果撞唔到,卻反而令我長氣咗兼瘦咗(一段短時間)。
2.發奮讀書!——另一位(冇幸)被我愛過的女同學,學科成績優秀,為高攀對方,不讀書的我竟然努力讀起書來。即使同告失敗收場,但那段時間的用功苦讀,令我得以在中五會考大步檻過。
3.學寫宋詞……如果你有買《月巴事》兼有睇個序,應該知道中六時的我為了追師妹,竟然拿了一個詞牌,查了一晚字典,只求寫一首情深兼平仄正確的詞。一如以往,對方拒絕了我那文學味濃的愛意(我甚至懷疑佢究竟睇唔睇得明我首詞),但這次低能經歷,令我對文學產生(動機不純粹)的濃厚興趣。實不相瞞,我考A-level時中國文學是攞A的。
是否「愛不合時」?我不知道,或許關鍵一直都只是「追不合時」。即使每一次失敗經驗都令我痛過失落過,但過程裡,又的確俾我搵到啲嘢。OK,你可以話我的經歷對解釋「媾女無害」過於片面,那麼,該位以一個同學經歷便將「愛不合時,抱恨終身」一錘定音的校長,一樣咁片面啫。

最後,感激一位好nice的美術科搣時
畢業時曾經有好心人問我:有冇興趣教中學?
當.然.有.啦.咁.高.人.工——不過最後推咗。
推的原因有二:
1.我怕成日困喺學校好悶(點知原來做記者咪又係困喺office);
2.我唔識點去教學生。
中三某天放學後,我跟一位好nice的美術科搣時說「我失戀了」(實情是被拒愛),結果好nice的美術科搣時盡心盡力開解我,開解過程中更完全沒有講過一句「中學生不應談戀愛」。
假設當年真的做了阿sir,而又有學生跟我說他失戀了,我應該好nice地聽他的失戀絮語,還是好唔nice地一句KO佢:「愛不合時,抱恨終身!You know?」但我本人當年求學時明明以長年媾女失敗而聞名於世……要我做這麼一個口不對心的阿sir,我做不來。就像我當年也討厭嗰啲專為我set定諸多規條的大人,到我大個了,自然不希望成/淪為嗰啲曾經被自己討厭的大人。
其實我最想知道,那位band 1中學校長的同學現在生活過得怎麼樣?如果冇穿冇爛,則證明了:愛不合時又點啫?又唔使死嘅。而活在塵世間,不見得一定要做到校長才叫做有成就不抱恨。
(原文刊於am730)

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

ROBOCAT 331


浪漫月巴睇舊戲(六十六):你唔似個差人;你都唔似個殺手。
















前星期才說自己不會選擇翻炒《喋血雙雄》,結果,在過去一個星期內翻炒了兩次半。我走到欷歔的盡頭。

一個殺手和一個警察

1990年的《喋血街頭》,說的是男人情與義怎樣在動盪大時代下產生變異。那段情義,是經由長時間培養的。
1989年的《喋血雙雄》,說的是男人情與義怎樣在一個明明對立的局面下誕生——沒有甚麼時間培養,突然而來; 而因為來得突然,更純椊和超然。
一個殺手和一個警察,在世俗眼光裡點睇都不應該存在情義吧。
這類存在超明顯身份對立的男性情義,早在兩年前林嶺東《龍虎風雲》已經被拍了一次,當時周潤發身份是臥底探員,李修賢是悍匪,在一場械劫案的前期到action再到後期的過程裡,這兩個萍水相逢、身份對立的男人,(竟然)成為朋友。
《喋血雙雄》二人身份對換了:李修賢是警察,矢志要拉周潤發這個職業殺手。
但我(浪漫的)雙眼,只看到兩個「俠」在江湖裡的一次相知相遇,明明連對方姓甚名誰都不知道,到最後甚至願意為對方犧牲。
快意恩仇。那是一個古龍式的江湖。

兩條命結合成一條命
《喋血雙雄》對白不多,但大部分都超勁,勁在字面顯淺,但意義深邃。Well,男人與男人,其實唔使講太多嘢。
1.「其實我哋大家都好似,大家都係揸槍搵食,只不過支槍嘅用法唔同。」周潤發說。
對立,來自身份和身份所涵蘊的職責。周潤發的職責是收錢殺人(他一直以為自己殺的是壞人,但講到尾都係殺人),李修賢的職責是拉殺人的人(過程中不需要理會殺人者所殺的是好人抑或壞人)。
2.「我相信正義,可惜冇人相信我。」李修賢說。
就像當年大部分港產片裡的警察,總是不能融入(行政主導下的)制度裡,只管升職的上司永遠都誤解他(又或根本由一開始就冇諗過要去理解下屬)。李修賢活在架構,架構又容不下他——他注定是孤獨的。至於周潤發這名殺手,職業需要,他一直都是單獨行動,唔似得Final Boss成奎安以高薪聘用的所謂著名殺手,每次出動總是帶埋成隊「白兵」(他們真的是full team著白色衫褲),實在成何體統。然後,這兩個孤獨的人,宿命地萍水相逢。
3.「你唔似個差人。」周潤發說;「你都唔似個殺手。」李修賢說。
差人,不容許也不應該同殺手出生入死;殺手,只容許和應該冷血到底,不需要拯救同佢毫無關係的無辜者。偏偏他們都做了本身最.不.應.該.做的事。當剝除了身份和職業所加諸的制限,他們還原成純粹的人,人是應該有道義,有良知。他們不同,因為外在;相同的,是內在。
4.「細B,我欠你。」李修賢說;「冇話邊個欠邊個,人情債永遠都還唔晒。」周潤發說。
這兩個剝除了外在的人,就在連對方個名都唔知的情況下(「細B」只是臨時起的假名),決定交條命出去,同對方出生入死。這已經不是任何對白可以具體解釋的,但吳宇森就是能夠說服我,叫我相信眼前這兩個男人,兩條命完美地結合成一條命。我認為,之後再沒有一齣港產片能夠把友情訴說到這麼一個超然地步——而又不會令人打冷震。OK,即使我也起了雞皮,但雞皮,全因為內心滾動而起。
「做朋友嘅,最緊要有個交代。」朋友嘅嘢,就是這麼簡單。但又極難。
這一刻的我,眼濕濕。
(原文刊於am730)




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

ROBOCAT 330


月巴愛散步,喵喵愛書舖

























前天我散步,又行到森記,搵到一本市面上已經搵唔到的小說。在這裡,我總是能夠搵到出面搵唔到的。

退守到一笪沒有喼的地方

 這一刻,窗外有陽光而又不太熱,很適合我這類體質異常(主要是極怕熱,郁一郁啲汗便會像流血咁流)的人散步。問題是我寫緊呢篇嘢嘛。所以只能望住窗外那日光滿地的微涼午後,唉唉聲。
冇呃你,我堅愛散步,散步地點主要是城市範圍。
其實我也會在大商場散步(我不是那種討厭大商場的人),但沙田那一個場,實在太多喼,而根據我過去的認知,喼只會在機場出現,一個太多喼的商場好像在呃視 覺,令我產生正身處機場的幻覺。這些喼也像兵器。我不止一次被喼的轆輾過、被喼身撞過,當人人都手持兵器而我手無寸鐵時,一份不安感濃罩住我。
我惟有退守到冇乜喼的地方散步。放假的話,自然去遠一點的;返工的日子,則在公司附近散步(至於office hour依然可以散步的原因,不解釋)。

相對簡單的年代

 近幾年我經常在炮台山和北角一帶出沒。我是近幾年才去森記。
其實晨早便知道這間小書店的存在,但就是缺乏一股衝勁前去看看。直至某一天,友人說在那裡見到一本我想搵好耐但搵極都搵唔到的推理小說。終於搵到一個去森記的充分理由了。
於是某個午後,我(偷懶)過咗去。當到達書店所在的商場時,不期然爆了句「X正呀喂!」——商場呈現了我少年時代的一種建築風格:一些單棟私人樓(當時仲 未興起到成排似墓碑的屏風樓),每每附設一個商場仔,裡面沒有名店,也沒有大家X或美X等連鎖店,有的只是不同類型的舖頭仔,賣著不同類型的嘢;開設這些 舖頭仔的老闆,明顯不能靠呢盤生意置富,卻可以養活自己和老婆仔女。
我不是那種乜都懷舊的人,我認為,「過去」跟「美好」也絕對不是等同的——但這一類燈光總是調校到暗暗的商場仔,總是讓我回想起一個相對簡單的年代——社 會不會迫你要讀萬幾個學位而只不過是為了個CV靚仔啲,社會不會迫你個仔女要贏在甚麼起跑線上——像我,便是輸在起跑線再輸埋大半程但仲未餓死的成功人 士……

一席之地,容得下喵和書

 講番森記。講堅,如果你覺得要夠大間裝修夠豪的才算是書店,那麼你一定睇唔起森記;再講堅,如果你好驚喵(或喵除),你一定頂唔順森記——那裡面積細,加 上放滿書,如果撞啱多客(但不知是幸或不幸,我從未遇上過),莫講話行步路,就連想轉個身也困難;多書之餘,也有很多喵住客,加埋起來的那朕喵除是OK強 勁的——但轉唔到身,總好過被來歷不明的喼輾過(書不會像暗器般射埋嚟);家有衰喵的我亦聞慣了喵除,不至於迷上,但肯定唔憎。
那裡的喵們,如果不是見慣生保人,就應該是唔怕(或懶理)生保人。我前日去,便有一黑一白的喵好滋陰咁伏在門口,我入去時不得不加倍小心,免得踩親佢哋條尾。是的,月巴的我每當在店內移動,務必定睛望實地面。
但我從來都冇撩過喵。我份人分得好清楚:我來,不是因為喵,由始至終都是為了書。當然,若見到有喵眼睩睩望實我,(份人好nice的)我也會整個懶cute表情同佢哋打招呼(但不知道佢哋看在眼裡時明唔明白箇中的cute)。
我不會貿貿然把這小書店推到上一個超崇高神枱位置,但我和喵,的確都在那裡找到外面已經找不到的。我想森記繼續存在——這個容得下喵和書而沒有喼的一席之地。我只能做的就是多啲幫襯。
(原文刊於am730)

2014年3月14日星期五

浪漫月巴睇舊戲(六十五):呢度愈嚟愈冇希望,講理想冇理想。


















上星期才說自己不會選擇翻炒《喋血街頭》,結果,在過去一個星期內翻炒了兩次。比欷歔更欷歔。

土製菠蘿偏布的香港

好扼要地去講:兩集《英雄本色》是說一班男人怎樣憑微小力量去攞番「失去咗嘅嘢」;《喋血雙雄》是說男人的情與義。《喋血街頭》則是以上總和。偏偏吳宇森不以現代香港(這裡所指的現代是上世紀8、90年代)作背景,反而把故事放在1967年的香港和越南。1967年的香港,我不曾經歷過,只是透過初中的中史課本以及大人的口述而得知。至於1967年的越南,則要等到我更大個時,才知道當年發生了甚麼事。
但1967年(甚至整個60年代)對吳宇森是重要的——由青春期到二十出頭,是步入社會開始實踐理想的年華。
問題是,那是一個布滿「土製菠蘿」的動盪年代(你或許不知道甚麼是「土製菠蘿」。總之,不是用來食的,而是同胞勿近、只給崇尚資本主義的走狗享用的爆炸裝置)。
在一個動盪大時代,不要說甚麼個人理想,就連個人意志也是微不足道的。
吳宇森就是選擇了這一個(當年冇乜人願意再去講的)時代,描述三個成長於石硤尾徙置區的好友,怎様由動盪的香港走到更動盪的越南,怎樣由死黨走到誓要置對方於死地的末路。
電影上映時間是1990年。香港觀眾普遍不受落。

情與義不值一箱金
《喋血街頭》寫的當然是人(的恩怨情仇),卻透過不同事與物去呈現。
1.徙置區:我喜歡和懷念很多舊事物,但絕對不喜歡和懷念徙置區。鄰居間的緊密關係是一回事,但實在不需要緊密到連隔離屋陳生屙的屎都需要知道和聞到囉——徙置區不設獨立廁所,只有公廁,當你還未屙,隨時已有一團solid屎緩緩地流過嚟——Oh Shit,這原來是屬於踎在隔離嗰格的陳生的。而當你連幹最私人的事都不能私自進行時,就代表你貧窮,窮到燶嗰隻。所以,在徙置區成長的李子雄最經常講出口的,就是:要發達。
2.我箱金:這是李子雄在電影後半段最經常講的對白。這一箱在越南搶來的「不義之金」,是他的第一桶金,但一日未回流香港動用這筆資金,他不得不去做更多不義之事去保護呢箱金——包括忘卻情義。情與義,不值一箱金。
3.船:我數過,電影裡重要的船有三艘。1st,帶李子雄梁朝偉張學友著草到越南煉獄,友情最高峰時刻;2nd,箱金已到手,他們逃亡時乘搭的,但中途壞咗,李子雄首度用槍指住好友梁朝偉個頭,友情開始崩裂;3rd,李子雄帶住箱金自行逃走時使用,這時候的他已經置兩名好友生死於度外——順帶一提,為了搶船,他更用槍瘋狂掃射了五、六個無辜越南人。
4.護照和蒲公英:當李子雄只顧住護送佢箱金,梁朝偉張學友卻一心護送飄泊異地的香港歌手甄楚倩。她被騙去越南登台(其實是主要接客偶然才唱歌),護照被衰人扣留;她想返香港,但她必先攞番本護照。護照代表了她的身份。她的首本名曲《蒲公英之歌》,也在暗喻李子雄梁朝偉張學友的友情,一吹就散。
5.頭骨:李子雄帶箱金先返香港,梁朝偉卻只帶住一副頭骨。頭骨上有個窿,窿是被子彈射穿的。這粒子彈,令頭骨主人痛不欲生,也成為梁朝偉一生的痛——頭骨的主人是,張學友。要解決這種痛,梁朝偉需要找上李子雄,向這個好友的頭也射上一槍。《喋血街頭》英文片名就是《Bullet in the Head》。
6.香港:對於1967的香港,李子雄有以下慨嘆:「呢度愈嚟愈冇希望。講理想冇理想,叻極都出唔到頭。」我突然感到,這句慨嘆即使放在47年後的香港,一樣啱用。或許今日的香港,真的已經不再是我認識的香港。
(原文刊於am730)

ROBOCAT 329


2014年3月12日星期三

這是一個比喻: 我們都活在紅豆軍艦的天空下!






























「他從33樓一躍而下,落地一刻,頭顱就像一個西瓜跌在地上。」
這是中一某堂中文課,老師即席叫我起身作的句子。

「你成碌廢柴!」所衍生的想像空間

 我自問相當滿意這次即席作句——但老師明顯唔係咁諗。
那一刻,她面容乸埋一堆:「乜你諗埋啲咁核突嘅嘢……」然後,同學望住我笑、陰笑、恥笑……老師那句話,令我以為我的作句錯了,以及我對比喻的認知錯了。
但事隔多年後我依然堅信我冇錯。或者我的比喻(對她來說)是核突了點,但核突不等同錯誤。
過去的中文課的確教咗好多修辭手法,但有幾多可以在日常應用?例如你講嘢時會用「頂真句」嗎?
A.示愛後對方拒絕你的愛,你會咁樣死纏難打嗎:「妳可以不接受我的愛,愛上妳反正是我一生的錯,錯在妳可以不接受我的愛,愛上妳……(無限loop)」
B.老闆問你成日返工遲到的原因,你會咁解釋嗎:「因為卑微的我每日乘搭港鐵,港鐵使用國產絕緣體,絕緣體又經常壞,壞到變成一個習慣,習慣成自然,自然令我遲到囉。」
日常對答使用「頂真句」,只會令人覺得你好煩,或誤以為你癲咗。
比喻卻是經常被使用的修辭手法。
「你成碌廢柴!」、「你好似隻狗咁賤!」(但我極討厭這比喻,因為狗一點都不賤)、「你成pat爛泥咁!」——以上都是在日常不難聽到的比喻,夠直接,但 直接得來又兼具文學味,像「你成碌廢柴!」便比直接話人「你好廢!」多了一點想像空間——即使俾人話「你成碌廢柴!」抑或「你好廢!」,意思都只得一個。

複雜的比喻示範

 大部分比喻,意思只得表面那一層。也有一些複雜啲,複雜在語焉不清,或話中有話。
1.語焉不清類:中學時媾過隔離班的女同學A,(自然是)追不到收場,但她拒絕了我愛意後,咁樣講:「不如你做我的守護天使吖!」
在我成長的年代,很多女同學拒絕男生示愛的婉轉方式是:叫對方做自己契哥,保護自己,而被拒絕的男生們通常都會應承——我完全接受不了這種虛偽做法!(事 實是我曾成功拒絕不下十個做契哥的誠意邀請)——所以當女同學A說「不如你做我的守護天使吖!」後,我真的感動了。過去別人只會稱呼我做「魔鬼」,或更 cheap的「魔鬼使徒」,現在竟然有人(還要是我想媾的女生)將我比喻為「天使」,well——deal!結果,我這個甚麼守護天使乜都冇做過,唯一做 過的只是:眼白白睇住女同學A被一個成績勁運動更勁的學長媾了。女同學A原來一直耍.緊.我。
2.話中有話類:有人被問到自己性格似哪一種花?他說性格似梅花,耐寒,能夠承受壓力——這大概只是表面意思。
梅、蘭、菊、竹,素有「花中四君子」稱號;以梅花比喻自己,似在暗示自己是,「君子」。
比喻,真的是一種博大精深的語言藝術。

極致比喻,實戰應用!

比喻法既可用在人,也可用在事(注意,事其實是由人促成,所以「對事不對人」是一句廢話)。
以下例句,是我對比喻法鑽研多年後的實戰應用。
有人問:「你對特區政府施政有甚麼睇法?例如在港視的處理手法上?」
月巴答:「咪好似紅豆軍艦囉。」答完。
例句中,月巴究竟想借紅豆軍艦表達甚麼?共有四個選擇:A.有創意;B.難頂;C.冇嗰樣整嗰樣;D.衝出香港,蜚聲國際。
比喻的極致使用就是令人產生無邊際的聯想,所以不設model answer,敬請自行推理。
(原文刊於am730)

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

浪漫月巴睇舊戲(六十四):周潤發在《辣手神探》究竟開了幾多槍?





















這問題,唔係冇得答,而係難答——難答在你不得不付出無比的精神和意志,才能夠一一數清楚。自問冇咁得閒。
 

我把《辣手神探》視為勵志片
 相比起來,我本人觀看《辣手神探》的次數便易計得多。
37次。第37次,才不過是大前晚的事。那一晚,疲累到成個人好似被掏空咁,慣常解決方法是一條友去食cheap cheap放題或宵夜buffet,但那一晚更需要的,是燃點意志的憑藉。於是我翻炒了《辣手神探》。在我眼中這是一齣勵志片——不勵志嗎?兩個警察以身犯險,挑戰一個由黃秋生執掌、殺人絕對唔貶眼的龐大軍火集團,面對如此impossible的mission,知其不可而為之。勵志到痺喎。
現實中,這是吳宇森遠征荷里活前執導的最後一部港產片,一次槍戰片的完美示範——是的,對比《英雄本色》、《喋血雙雄》、《喋血街頭》,《辣手神探》似乎沒有甚麼道理要探討,過往作品中被高度彰顯的男性情義,唔係冇,但肯定唔多。《辣手神探》從不被認為是吳宇森的重要作品。
我當然明。但《英雄本色》太無奈,《喋血雙雄》太欷歔,《喋血街頭》仲欷歔。生命已夠無奈的我,實在不想再加添欷歔。於是,我選擇在身心困乏時只翻炒《辣手神探》。
 

三場永留青史的槍戰
 《辣手神探》是槍戰片,每一場槍戰都好睇。
序幕:雲來槍戰——雲來是甚麼?一間不再存在的舊式茶樓。在這裡,一盅兩件未必是重點,真正重點是茶客帶來的雀,yes,他們都是來撚雀。今時今日酒樓不會再有雀,有的大概只是讓新娘成為焦點的水晶catwalk天橋和飛天南瓜馬車。我好大膽咁講,就算再揀茶樓拍槍戰,也拍不到這場雲來槍戰的震撼——當然,如果有導演安排演員亂槍掃射那條水晶catwalk天橋,又或用shotgun一嘢轟爆飛天南瓜馬車,我應該會OK興奮。
中段:發哥無雙——先不要理會合唔合理,睇住周潤發單挑黃秋生成team嘍囉就是亢奮!而當發哥手上把槍明明足以射出千萬發子彈而不需reload,但當對準梁朝偉這名臥底的額頭時,偏偏射唔出……這場槍戰還有兩點要留意:1.梁朝偉射死大佬關海山後,交出了生命中其中一次最精湛的演出;2.當年睇《辣手神探》時不知黃秋生手下那名猛將是誰,只覺得型到核爆,原來他正是郭追,張徹晚期提攜的功夫演員,《五毒》主角。甚麼是盜亦有道?他演了出來。
壓軸:醫院喪戰——有人嫌這一場拖得太長,但我OK。這一戰基本上用盡各種技巧,有動有靜有張有弛,而其中一個long take必需留意:鏡頭影住周潤發梁朝偉穿越醫院各樓層,期間嘍囉keep住從不同地方走出來(送死),又開槍又爆炸,而且仲嫌未夠複雜攝多一場文戲,十萬樣嘢同時發生,只要任何一個台前幕後出了小小的錯,就唔該由頭拍過。諗到要咁拍,自然喪;最後竟然拍得成,更喪。
 

最後一場槍戰發生在醫院的原因是?
 不得不劇透。黃秋生的軍火庫正是在醫院裡。
對於這安排,廿年前的我沒太大感受,但現在會諗:揼錢出來起醫院的是否黃秋生?即使不是,醫院老闆應該也認識黃秋生,否則黃秋生點能夠將大量軍火收埋在醫院內?
這是個很警世的強勁暗喻:一些表面正氣到不得了的人和場所,原來就是收容、滋生最邪惡的事與物。只是世人都被表象蒙蔽,察覺唔到。
一個shot我永世難忘。周潤發孤身抱住一個被救漏的Baby殺出血路,不慎中槍,血濺在Baby臉上。Baby自然不知道正在發生甚麼事,而依舊眼仔碌碌。這個shot,你可以話可有可無,但似乎在預早告之Baby一個事實:你眼前的世界就是如此殘酷。現實中這個Baby已經長大了吧。他眼前的世界,只有更殘酷,更多邪惡在大條道理扮正氣。
發哥開咗幾多槍,你仲勉強數得到;而這類邪惡,肉眼未必即時辨別得到。
(原文刊於am730)

ROBOCAT 327,真人真事~~


2014年3月5日星期三

連當事人都唔知——我與Matthew的恩怨情仇






























先旨聲明,本文不是同大家分析Matthew Mcconaughey的演技有幾精湛,又或他有幾型。想說的其實是:我曾經好憎佢。各界Matthew粉絲,得罪了,sorry。

一齣令我嬲到想鋸死人的Matthew舊作

我有一個無聊習慣——睇維基。
在維基link吓link吓,便可隨時得到一些自己從來唔知(但肯定對升職加薪無用)的資訊。像星期一中午,當知道Matthew攞到奧斯卡影帝,立即在維基search佢。
結果發現了一個驚人事實。多年前我已經欣賞過Matthew的狂放演出。那是一齣叫《德洲電鋸新世代》的青春血殺片(中文名是我本人亂作的,英文片名是《Texas Chainsaw Massacre: The Next Generation》),20年前的製作。係人都知我是Leatherface的fans,所以一見到封套上有條友笠住面具兼手持電鋸並作準備鋸嘢狀,便毫不理性地拎去俾錢。
畢竟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已經忘記晒齣戲講乜,唯一記得的是唔知個導演喺度拍乜,全程得班冇腦青年男女在逃亡和慘叫,完全喪失元祖《電鋸》的精神,絕對是一套有辱家聲的系列作!我甚至憤怒得想即刻飛去美國用電鋸鋸死一眾台前幕後(這只是比喻,現實中的我其實好溫文和好Nice)。
套戲令我太憤怒,而憤怒會嚴重影響觀察力,我完全冇留意男主角原來就是Matthew,sorry。

型仔和好醒的型仔
血殺片需要大量青春男女被砍掉,好多荷里活一線演員未紅時都拍過(當然拍過而不紅的也大有人在)。因為靚仔啩,Matthew漸漸紅起來。我自然冇睇晒他成名後的作品,但都睇過唔少,發現他的角色離不開sell兩種嘢:1.型仔;2.好醒的型仔。
齋sell「型仔」,好簡單;要sell「好醒的型仔」形象,相對較難,一個不慎便會招來觀眾反感——事實是,的確令我好反感。
Matthew「好醒的型仔」形象大可見諸兩齣戲:《Sahara》和《Fool's Gold》。
兩齣戲,我擺明是因為女主角而去睇——《Sahara》是為了Penelope Cruz,《Fool's Gold》其實是為了Kate Hudson,但同樣因為那避都避唔到的好醒的型仔Matthew,睇到中途便放棄(問心,兩齣娛樂片其實都頗悶)。
鍾意不鍾意一個演員,從來都好主觀,總之我就係頂唔順那好醒的型仔Matthew啦,sorry。

演員的一次「砍掉重練」
演技,究竟是甚麼一回事?——咁深嘅問題我自然唔識答。
只能說,我從不認為減肥50磅或增肥50磅就是演技,頂籠只是演繹某一個角色時的配套,又或宣傳的噱頭,像Matthew減到得番棚骨去演的那個愛滋病患,我們注意的不應該是他的「得番棚骨」,而是他對於那愛滋病患的演繹,是否真的進入那名角色的內在,再透過自己,反映出來。
但「得番棚骨」對Matthew本人來說是重要的。他願意拋去過往那一個用來呈現「型仔」及「好醒的型仔」形象的外殼,而這個外殼,既幫咗佢,亦限制住佢——OK,或者片商或觀眾(不包括我)依然願意接納他是一個好醒的型仔,但他再做落去也只能做一個好醒的型仔。這是一條型仔的死路。
Matthew當日決定改戲路,是作為演員的一次「砍掉重練」。
而因為維基,我又認識多一點Matthew。2005年Katrina吹襲新奧爾良後,他幫手拯救過不少流離失所的動物;2006年他駕車到加州,偶然見到兩個後生仔將髮膠搽勻一隻喵,正準備點火……Matthew睇唔過眼立即落車救走喵喵!他對其他生命的尊重、見義勇為,講真,令我肅然起敬,並決定找回他的舊作看,重新認識這位演員——但我打死都唔會睇多次《德洲電鋸新世代》,sorry。
(原文刊於am730)

ROBOCAT 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