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

發給蜘蛛俠的不反對通知書






















如果香港有朝一日殺出了像蝙蝠俠或蜘蛛俠的所謂superhero,在行使正義前要先做甚麼手續?應該就像七一遊行,唔該先做好申 請,再等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行使正義的合法性
 照規矩,唯一能夠維持治安和執法的,只有警察。
不管去做警察(維持治安)的是本著正義之心,還是只求打份工,想做,就必須申請、遴選、受訓……
但superhero不需經過以上步驟,只要你想做,就可以去做——前設是,作為唯一合法執法機關的警方,准唔准你做。
試諗諗,假設我城真的出現了一個類似Peter Parker的平民,而咁啱他亦因為李旺陽事件而義憤填膺,參與遊行,他根本不需要理會甚麼封路和花槽與胡椒噴霧,只消幾嘢,便飛到去中聯辦了!
而在警方心目中這個絕對稱得上亂來的行為,在「香港版Peter Parker」觀念裡,偏偏卻是正義的彰顯。
當坊間出現了一個能力完全超越了執法機關所能控制、駕馭的「正義使者」時,這個「正義使者」肯定會被標籤為:暴徒。
這正好是Sam Raimi《Spider-Man》三部曲從不掂到的問題。

《Spider-Man》舊三部曲功與過
 對於之前的《Spider-Man》三部曲我的觀感是:
第1集:充滿視覺刺激但故事浮面,男主角Tobey Maguire頗乞我憎,尤其當睇住佢咀Kirsten Dunst時更乞我憎。
第2集:故事好了一點,中段蜘蛛俠捨身搶救地鐵乘客是第二集、甚至是整個三部曲最震撼人心的一場。不變是,Tobey Maguire依然乞我憎。
第3集:充斥住澎湃悲劇感,尤其綠魔個仔(James Franco),明明身為富二代,但都買不了快樂……只是感動不了我。最要投訴是,我最喜歡的Venom,被處理得太差,原著裡的Venom明明型到爆。
總評:Sam Raimi結合了當時最尖端的CG,為觀眾提供了一種從未在荷李活電影出現過、在鬧市高速飛馳的快感。問題是,整個世界觀set得太淺薄,甚或近乎低智。
我自然不知道這是誰的問題和責任,但作為Sam Raimi粉絲(他的《Evil Dead》是所有喪屍迷的必睇電影),他的確為superhero電影提供了一種cult的趣味,一個新的向度,也令superhero題材再一次被片商 睇中,成為近年主流電影恩物。但在創作力疲憊的今天,我不知這是福還是禍。

調子要夠沉
作為reboot版的《The Amazing Spider-Man》,抽取了「Ultimate」版本的Spider-Man漫畫基調——Ultimate是Marvel千禧開展的一個出版計劃,嘗 試把一些經典superhero漫畫重新編繪、修訂,目的除了用來吸引(新)讀者,也希望再詮釋各英雄故事的意涵,而第一個被再詮釋的就是Spider- Man。這個版本下的Spider-Man,世界觀比原來的那一個成熟,善惡正邪不再是傳統英雄漫畫的一刀切式二元對立。
Reboot版電影的這一個取向,明顯受到Christopher Nolan主理下的《Batman》系列影響——superhero既坐擁超人能力,也背負過去和傷痛,而在彰顯正義的同時,也不得不面對廣大群眾,因為 並不是所有人都必然地認同你;正義需要一個理由,履行正義也需要「被授權」,所以在trailer裡你會見到NYPD把Spider-Man當成賊咁捉。 總之,調子不再是Sam Raimi版本的純粹喜劇一場。
對於這次reboot版我是期待的,首先因為導演是《500 Days of Summer》的Marc Webb,而男主角Andrew Garfield絕不乞我憎之餘,女主角Emma Stone亦極得我歡心(但二人因拍戲而變成情侶我就仲未接受到)。最重要是奸角Dr. Curt Connors,對Peter來說是一個接近親生父親的存在,在原著世界裡是個描寫得很好的角色(其實他在舊版三部曲也有出現,演出的是Dylan Baker,只不過純屬客串,仲未變蜥蜴人)。
最後講番引言提及到的問題。現實中若出現superhero,是需要獲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才可做嘢;相對於蜘蛛俠,蝙蝠俠應該比較容易被授權,因為,佢 係有錢佬嘛。
可惜我城富豪富二代大把,卻仲未出現半個superhero,或行為像superhero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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