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7日星期五

由我的外表缺失說起



























為了不想再被街上三唔識七的人,把我認錯是某個公眾人物,我決定留鬚。我承認,這是我的一個外表缺失,但過去了。

真的,我介意被keep住認錯
第一次被認錯,是2007的事。
我搭地鐵返工,坐在最側邊的座位。突然,感到左邊正有一對目光盯著我。若無其事地往左邊方望望,冇錯,一個女子真的在看著我,但當我瞥了她一眼,她立即把頭擰開。
過了幾個站,再次感到從左邊射過來的目光。惟有再扮冇嘢咁望過去,well,竟然是有兩個女子在緊盯著我!
我沒逃避,也望著她倆;她倆,一個年紀大一點,一個較後生;目光不帶惡意(也不含絲毫愛意吖),卻存在一份疑惑——後生的那一個終於開口:「你係咪做DJ嗰個阿XXX?」一時間真的醒唔起她提及的那個阿XXX是誰(我甚少聽電台節目),諗了一陣子,才想起來,便尷尬的笑了笑:「唔係——」話口未完她竟然搶著說:「你唔好唔認啦!」我惟有再肉緊地連聲否認,她才肯收手。點知,臨落車,她突然出了嘢回馬槍:「其實你會唔會真係阿XXX但又唔想認?」
這件小事,一直被我看成是個每當朋友聚會悶悶哋時便拎出來用的挖苦式笑話。只是,到了去年,那個阿XXX開始做電視台了,而偏偏香港又有慣性收視這回事,於是多了人識佢,也多了人認錯我係佢。最高紀錄,便試過在一粒鐘之內,被油麻地的三夥人認錯:一夥是兜頭兜面問我,一夥是望住我大嗌「阿XXX吖!」,一夥則是睥實我,唔講嘢,一味在陰陰嘴笑。
經過那一粒鐘後我開始感到困惑。困惑,不是因為我介意被認錯係嗰個阿XXX——我相信,即使被認錯是筍盤陳豪(而我身邊又欠了一個陳茵媺),也會困惑。
困惑是:我明明是一個獨立的存在個體,再微不足道都好,為何總被不相干的人把我跟另一個生命撈亂,混為一談?
OK,你可以話我的困惑濕濕碎,但真的,從此我出街例必很在意別人目光,慢慢地,再變成逃避,耷低頭行。

微不足道
我很喜愛的美國漫畫家Adrian Tomine,咁啱地也畫了個有關被別人認錯的短篇。
但漫畫的女主角仲大鑊,竟被錯認是一個當紅porn star。
女主角的解決方法比我撇脫,退了學,辭了兼職,搬到另一個地方住,索性脫離原來的生活圈子。冇人再認錯她了,同時也交了個聲稱替迪士尼寫劇本、很陽光的男友。直至一天,她在男友電腦一個收得好密的folder,找到那個porn star的500幾套作品和1000多張相片。她趁男友不在時,鏟晒成部腦的file,離開,並把自己改頭換面。
某一天,她竟然遇上那個porn star,按捺不住,走上前對porn star說,自己過去經常被認錯是她……這兩個本不相干的生命,便閒聊起來,交換自己的成長過去……但Adrian Tomine沒安排這對兩生花在往後的日子成為知己,就只是這個尋常的一天,出現了一刻偶然的交會,擦身而過,然後繼續分別演繹著屬於自己的生命。
出現在Adrian Tomine漫畫裡的,從來都不是超級英雄,只是微不足道的人,在微不足道的煩惱支配下,微不足道地過活。今年37歲的他,早在1991年的讀書時代已開始創作,並自行印刷小量地出版;他的漫畫有著一個共用的名字:Optic Nerve,視神經。微不足道的人和事,總是刺激著Adrian Tomine的視神經。你閱讀他的漫畫時,不會熱血沸騰,不會喊苦喊忽,期間情緒好像沒甚麼起伏變化,但他那些看似平凡的對白和靜謚的畫面,卻往往化成一點水滴,落在你心裡那平伏湖面,變成漣漪,擴展,久久不散。在他筆下,每一個都是有所缺失的生命,但生命的基調就是孤獨,最終只有你才能明白、接受你的缺失。
有些人選擇與缺失共活,有些人則選擇在關鍵時刻拖埋老婆走出來公開感情缺失——不要怪他,但不妨笑他。

4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