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9日星期四
殺也需要動用熱情
二流小說家與殺人狂魔之唯美三連拍。這個書名很爛。
二流小說家與三流編輯
我偏愛日本推理而少看西洋偵探。冇得解的。
為了令眼界闊一點,過去不時迫自己去看西洋偵探小說,但實在瀨得太多次嘢了——不是被書名欺騙,就是被那些所謂名家推薦呃咗——而通常後一種情況較常發生。
(好似曾經講過)被呃得最憤怒的一次,是那本叫《謀殺村》的德國偵探小說,憤怒程度是,睇完最後一頁時直情想買機票飛去台灣,殺晒嗰班大讚特讚的所謂名人和作家。大佬,咁不知所謂的小說竟然夠膽推介俾人睇?而更離譜是,小說在德國竟然拎過獎。
像永劫回歸。同類情況如果只在生命裡發生一次,是冇相干的,但keep住發生又如何?就相當大鑊。
就在我的閱讀熱情被徹底地呃過無數次後,終於遇上了一本堅嘢。
《二流小說家與殺人狂魔之唯美三連拍》。這個書名很爛。爛東西我通常都喜歡。
一如以往,封面嗰條書帶又係有一大班名家作家激烈地推薦(或許這是個供求問題,因為有讀者需要這類名家推介才敢買/睇書,才產生了這堆名家),但我已經學識咗skip。
決定買這本《二流小說家與殺人狂魔之唯美三連拍》,原因是:1.這是作者David Gordon第一部作品;2.小說主角是一名作家,但只是一個不斷用化名假名去寫通俗類型小說的ghostwriter。
有哪一個編輯未做過ghostwriter?過去我經常面對一個情況:記者(自以為)苦心經營了一篇文,但當落在我手上時,卻只是一篇絕對不能夠直接入俾art砌版的文,事關根本不明白記者苦心經營了甚麼出來,簡單一點:睇唔明囉。正路和普遍的方法是:向記者指出問題核心,讓他重寫。
更正路和普遍的方法是:自己重寫——大佬,這不是甚麼浪漫的寫作訓練交流營啊!要趕住入稿排版的,入唔切是會俾art詐型的(大部分渣的art,都愛把核突的排版歸咎於編輯遲入稿)。
OK,總算排完版出咗街了。
當記者看到一篇明明掛住佢個名,但內文統統不是由佢寫的文章時,正路和普遍的回應是:羞愧,立即問番編輯自己原本交的那一篇有乜問題。
可惜,更正路和普遍的回應往往是:你.做.乜.要.改.晒.我.篇.稿?
而有時之後還會接多句:你咁改,冇晒我原先的構思和味道。
是的,望見《二流小說家》時,我這個三流編輯回憶起上述不時發生的經歷。
不求有功,但求交咗
David Gordon筆下的二流小說家,卻擁有比我這三流編輯不平凡的經歷。一個正等待被處決的serial killer(他愛為死於他手下的女死者拍下相片),找來這二流小說家為自己寫回憶錄,原因是serial killer喜愛二流小說家化名在鹹書撰寫的鹹濕小說。
這是一本很典型的偵探小說,有真兇、真兇有殺人動機、故事推進期間也不乏轉折位,但講真,統統都不算極級精彩,至少在睇到真兇曝光那一刻,也不會發出「哦!原來係佢!」的驚嘆,而只會在心裡輕呼一聲:「哦。原來係佢。」
作為偵探小說只屬普通,但David Gordon寫出了一個對寫作已經冇晒熱情、只視之為唯一生存技能的二流作家的自況——寫乜都冇所謂,最緊要準時收到稿費;市場流行吸血鬼小說?咪照寫囉,甚至出版商要求易容化身為女作家也可以照辦,因為唔知點解,吸血鬼小說就是要由女作家書寫才具淒美的說服力……這一節,根本是在明寸由《Twilight》引領的吸血鬼類型熱潮。
小說的二分法是:好看與不好看。作家的二分法是:受歡迎和不受歡迎。
文學是甚麼?文學只是一班不用憂柴憂米兼懶有品味的人,附庸風雅的惺惺作態。
像松本清張。在寫推理小說前矢志寫嚴肅文學,無奈讀者唔得閒陪佢一齊嚴肅,作品不受歡迎,但又要賺錢養家,毅然投進推理小說的類型火坑,把嚴肅話題統統包藏在通俗情節裡。結果,掂咗。
「看在老天的份上,學著去描述得詳細一點,描述出生命原本的樣子。你想當個真正的作家嗎?我是個真正的人。描述我。你想要寫出文學作品嗎?我就是文學。」
這是小說裡那個serial killer對主角的教訓。寫作是在描述生命,serial killer相信,他對生命的摧殘也是一個描述生命的方法,而且類近文學。
這明顯是個歪理,但主角反駁不到這歪理。Serial killer對「作品」注入的變態式熱情令他汗顏。小說原名《The Serialist》,把作為連載小說作家的主角和serial killer等同,二人都在持續地做著一件事,分別是喪失了熱情和付出了熱情。
其實我也汗顏。這些年來究竟寫/改寫了幾多「不求有功,但求交咗」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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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唷,我買咗《謀殺村》。仲睇唔睇呢 ...
回覆刪除反正買咗就…可能只係我的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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